# 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 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 省级 · 四川省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25-11-1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25-11-18
- **申报截止**：2026-03-31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18日 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 为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业领域有关政策措施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支持方式等内容，管好用好政策资金，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川经信财资〔2025〕207号 政策类别： 资金扶持 适用地区： 四川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电子信息、节能环保、专精特新、惠企政策、四川 申报截止： 2026-03-31（以原文为准）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现将《落实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18日 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 为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业领域有关政策措施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支持方式等内容，管好用好政策资金，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实施工业项目竣工达产激励 （一）支持范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10%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500万元。 （三）基本条件。项目所属单位在川登记注册，且在省内实施。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要件手续齐全，如项目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需提供政策依据说明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项目已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需提供企业专项信用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及当年度最新会计报表，项目所属单位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近5年未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流程。按照“快申快享”要求进行。由项目所属企业自主申报，采取据实据效的方式予以支持。 1.项目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要求在辖区内公开组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下发申报通知。由项目单位自主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项目审核。按照《工业类专项项目资金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川经信财资〔2025〕187号）规定，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组织项目审核、专家评审、查重、征求意见、复核企业信用记录、现场核实等工作并进行公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保存全部项目资料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等原件备查。 3.项目备案。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于2026年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附全流程开展情况），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市（州）备案项目开展复核。 （五）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二、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激励名单确定、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 （二）激励条件。 1.在四川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 2.“2025年1-12月”生产规模较2024年同期增长10%及以上，“2026年1-3月”生产规模较2025年同期增长10%及以上（数据以统计局最终核验结果为准）； 3.经省级相关部门审查，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法履行统计申报义务。 （三）职责分工。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政策实施，提前锁定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的监测名单，商请多部门开展数据审查，组织公示，配合财政厅做好资金分配；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方案审核、资金直达拨付及绩效管理；省级相关部门在政策实施前提供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名单，在核验阶段提供企业生产增长数据；配合开展企业信用、纳税、环保合规性审查。市（州）、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省级部门开展辖区内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的运行监测，核实企业基础信息，上报企业生产异常情况。 （四）名单确定流程和步骤。 按照“免申即享”要求进行。 1.锁定监测对象（2025年12月）。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根据2024年工业总产值数据，确定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的监测名单，同步反馈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日常运行跟踪； 2.增长数据核验（2026年4月）。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市（州）上报的符合激励条件的企业情况，商省级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企业“2025年1-12月”“2026年1-3月”生产增长情况，初步筛选双时段达标企业； 3.部门合规审查（2026年4月下旬）。经济和信息化厅商省级相关部门，审查企业信用、纳税、环保等合规性，剔除存在违规记录的企业； 4.公示和确定（2026年5月上旬）。通过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拟激励企业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激励对象。 5.资金拨付。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最终确定的激励名单，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按“增长20%以上企业×1000万元+增长10%-20%企业×500万元”公式，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按“增长20%以上企业×50万元+增长10%-20%企业×30万元”公式测算资金总额，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基本账户。 （五）资金使用和监管。 1.资金使用和监督。激励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产能提升等与工业生产相关的支出，企业需按季度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不得用于发放福利、偿还债务等非生产性支出。对通过虚假数据骗取激励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立即收回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专项资金，并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在数据核验、合规审查中失职渎职的部门，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做到专款专账、专管专用，积极主动配合各项监督管理；相关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相关市（州）要在2026年10月20日、2027年3月2日前，分别报送增长激励企业2026年1-9月、2026年1-12月生产规模情况。 三、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 （一）支持范围。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采购省内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省内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实施定向采购激励。 （二）支持对象。四川省内注册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或央属工业领域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同时申报企业应依法纳税、依法经营，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报企业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采购省内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0万元；申报企业主营业务应聚焦于我省六大优势产业相关领域，工业领域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且工业领域为重要板块，当年获得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同时申报。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据实据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采购省内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1%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五）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经营，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符合国家大型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四川省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工业领域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的对象须为四川省内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法人实体，原则上采购对象不少于10户省内中小企业。申报企业缴纳的水、电、气费及维修费，基础电信业务通讯费、道路通行费、车辆燃油（气）费、办公及餐饮服务费等以及采购未经加工的原材料（煤炭、矿砂、矿产、原木、原粮等）成本，均不计入项目发生的金额。累计支付金额须剔除内部关联交易。 3.大企业大集团采购行为发生的时间及对应支付的时间均应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相关发票与支付凭证需互为印证。 4.如以大集团申报，集团公司旗下至少有1户工业领域大企业，所提供材料包含了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购情况的，需要提供相关公司章程和权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同一大集团所属企业申报相关支付凭证不得交叉，严禁同一采购支付凭证多处申报。 （六）申报流程。 1.下发征集通知，预计2026年4月上旬下发项目征集通知，明确相关时间节点、申报条件和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2025年度营收和从业人员数量证明、专项审计报告和承诺声明书等）。 2.企业申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申报书等相关资料。 3.市（州）初审推荐，县（区）相关部门收集汇总并初审后，报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属地申报项目（企业）真实性、申报要件完整性、项目重复性进行审核在资金申报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局。 四、实施“转企升规”激励。 （一）支持范围。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给予激励。 （二）支持对象。给予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激励。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各地“小升规”工业企业新增入库户数，按照“户均标准8万元”对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给予激励。 （四）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五）基本条件。经省统计局核定。‌ （六）申报流程。无需市（州）申报。次年，根据省统计局核定的“小升规”工业企业户数，由经济和信息厅会同财政厅据实安排资金。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s://jxt.sc.gov.cn/scjxt/qtwj/2025/11/18/951d0b0252fb4e699b0333e5aaaa8684.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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