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项目）培育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省级 · 河南省 · 税收扶持 · 发布于 2022-04-2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河南省
- **政策类别**：税收扶持
- **发布日期**：2022-04-21
- **发文单位/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摘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强化政策引导、分类重点帮扶、深化达规培育为抓手，通过培育小微企业成长达规新增一批、纾困解难保证存量稳住一批、投资项目投产储备一批（以下简称“三个一批”），推动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河南省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小微企业，符合准规上企业标准且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重点包括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领域的潜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发布的“准规上企业清单”为准，由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通知类文件，未明确具体补贴金额或税收优惠比例。相关扶持措施以“银企对接、供需衔接、要素保障”等支持方式为主，不设固定资金补助额度。具体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内容及力度，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需主动纳入各地建立的“企业培育库”，配合完成动态监测与信息报送。由属地政府牵头，按行业归口部门（如工信、商务、住建等）开展分类帮扶。企业应关注所在省辖市或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发布的年度培育计划，及时提交发展情况材料，确保纳入“三个一批”培育范围。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 适用地区：河南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电子信息、中小企业、惠企政策、河南、河南省
- 发布日期：2022-04-21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强企业（项目）培育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项目）培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强化政策引导、分类重点帮扶、深化达规培育为抓手，通过培育小微企业成长达规新增一批、纾困解难保证存量稳住一批、投资项目投产储备一批（以下简称“三个一批”），推动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企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为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 重点任务（一）扩大增量，推动准规上企业达规。按照准规上企业标准，筛选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由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向统计部门提供资料，经统计部门筛选后形成准规上企业清单，定期更新。各地要依据准规上企业清单建立企业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跟踪监测，加强发展引导和扶持培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企业，商务部门负责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企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企业，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对本行业企业进行培育和监测。要加大对准规上企业的支持力度，在银企对接、供需衔接、要素保障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准规上企业达规。（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统计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局等，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二）稳住存量，防止规上企业退库。加强对规上企业的跟踪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做好已达规企业“保苗”工作。统计部门负责建立规上企业退库预警监测机制，系统分析在库企业主要指标变化情况，重点监测生产经营异常波动企业和停歇业企业情况，定期对预计全年营收达不到规上标准的企业进行核实和查询，梳理形成易退库企业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依据易退库企业清单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与重点帮扶，实行“一企一策”，帮助其渡过难关，避免因疫情、资金等影响导致退库。促进企业挖潜增效，引导企业通过产品升级转型、营销模式创新等方式，稳定生产运行，提高经营效益，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发展活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体育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局等，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三）动态监管，加快投资项目开工、入库、投产。有关单位要按照权限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统计部门根据项目信息形成拟入库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每月更新，对已入库项目进行销号。各级政府要建立项目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动落实。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审批、备案、施工合同等入库信息，积极帮助解决规划、审批、环评、土地、融资、用工等问题，确保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入库、入库项目早投产。要建立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机制，把项目开工率、投产率、达效率作为重要指标，对项目建设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跟踪问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局、电力公司等，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四）强化扶持，全面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要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整合优质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财税、创新创业、投融资等服务，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省级财政要在相应的转移支付中予以倾斜支持；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理，落实优先、优惠“双优”政策；税务部门要指导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协助企业提供达规入库申报所需税务资料；金融机构要靠前服务，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加强分类指导，提升准规上企业申贷获得率，保障企业资金流动性。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重点培育企业和项目在用地、水、电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力度；要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要帮助企业搭建展销平台，组织开展定向推介活动，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等，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五）提升能力，扎实开展对企专项培训。要加强对企业的专项培训，及时为企业提供财税、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辅导培训。财政部门要指导准规上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为企业达规入库奠定基础。统计部门要指导拟入库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有关部门要对监测和培育的企业开展竞争力提升系列培训，在信息化应用、智能制造等方面给予指导；要积极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产业政策交流会等活动，参与分行业、分领域学习考察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统计局、税务局等，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把企业（项目）培育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统计部门要综合相关部门信息形成准规上企业清单、易退库企业清单、拟入库项目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科技等部门要分行业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清单强化跟踪监测、扶持培育。
（二）严格督导考核。要健全督查机制，抓紧出台“三个一批”项目考核细则，加强督促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倾斜支持，对落后地方及时提醒预警。
（三）坚持实事求是。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企业（项目）培育工作；要严守统计底线和“红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统计部门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从源头保障入库企业（项目）真实、统计数据可靠。
附件：1.规上企业认定标准
2.投资项目入库标准
3.准规上企业认定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23日附件1规上企业认定标准一、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 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三、**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四、**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五、**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六、** 规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卫生管理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法人单位。
附件2投资项目入库标准一、建筑安装类投资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且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已开工建筑安装类项目。需提供项目计划总投资证明文件（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现场照片。
**二、** 单纯购置类投资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且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已开工单纯购置类项目。需提供项目计划总投资证明文件（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等相关文件）、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单或购置发票）、设备到位现场照片。
**三、** 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需提供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现场照片。
注：项目开工一般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包括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不认定为正式开工。
附件3准规上企业认定标准一、工业类：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 建筑业类：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安装类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0%—50%的非建筑业法人单位。
**三、** 批发和零售业类：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四、** 住宿和餐饮业类：年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五、** 服务业类：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卫生管理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8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法人单位。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官方来源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https://www.henan.gov.cn/2022/04-21/2435752.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quanguo-46177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