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 省级 · 云南省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4-01-3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云南省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4-01-31
- **发文单位/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 摘要
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建强基础、补齐短板，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云南省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企业，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技术攻关、装备研发、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向的单位可纳入支持范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意见公示，无具体申报兑现口径，不涉及直接资金补贴或奖励标准，具体支持方式以后续专项实施方案为准。

**怎么办**
密切关注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等主管部门发布的配套实施细则或项目申报通知，结合自身在防灭火科技研发、智能监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云南省人民政府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云南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科技创新、惠企政策、云南、云南省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建强基础、补齐短板，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的“五个纵深拓展”，全省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增强，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扛牢火灾防控责任 （三）扛牢扛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书，清单化明确省、州市、县、乡、村各级林长防区、责任、措施。通过整合资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动乡镇及有条件的村组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健全省级统筹、州市负责、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扛牢扛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负责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公安机关负责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各级各类专业队伍负责扑大火、攻险段、合力防，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格局。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压紧压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在林牧区从事生产经营、调查设计、建设施工、采石采矿、康养旅游等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强组织指挥体系 （六）健全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业务能力建设，在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各级应急管理、林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按规定相互兼任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实现上下对应。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防火期坚持实战化运行，主要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值班值守、联合办公。各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在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衔接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森林消防总队、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中央驻滇单位与省直部门八方联席会议、滇黔川渝藏五方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协同做好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防，妥善处置交界区域火情。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委的指导下，持续加强与缅甸、越南、老挝易过火边境地区的联防联控，切实防范境外火患。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民政厅、省外办、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源头治理 （九）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丰富宣教手段，融合村规民约，积极推进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有针对性开展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等专题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火案，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形成强大震慑，全面构筑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 （省委宣传部、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健全林长、护林员、村组专管员“一长两员”网格化管护体系，涉林村委会配置2—3名初发火处置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护检查。坚持疏堵结合，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格执行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范用火审批，强化野外用火管控，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加强行刑衔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开展计划烧除和林下清除，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林下可燃物综合利用。 （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在精准复盘、风险普查的基础上，突出“三山一线一市”等重点区域、重点目标，绘制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一张图”，明确靶向治理措施，实行限时整改、动态销号管理。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实行重大问题隐患责任倒查制度。军民融合、发展改革、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以及石油化工、电力等企业，协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专业力量建设 （十二）加强指挥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指挥员选聘、培训、考核、评估，实行持证上岗。突出正面激励作用，成绩突出的，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坚持以战领训、分级培训，由省级负责州市、县两级，州市级负责乡、村两级等基层一线指挥员培训，着力提升专业指挥能力。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争取国家增加森林消防队伍驻防力量，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核心能力，加快形成“固守重点、因险前置”的布防格局。落实国家有关航空消防建设方案，升级改造江川、丽江白沙、保山长岭岗直升机场，新建大理、怒江直升机场，加快建设场站、起降点、取水点等航空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立体化消防响应能力。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地区防灭火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到2025年底，推动防火高危县、高风险县、一般火险县和林区重点单位分别组建不少于100人、50人、30人、20人的专业扑火队，乡镇（街道）组建不少于1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坚持平战结合、联合演练，规范地区队伍的训练内容、组训方式、考核标准。队伍建设与运行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森林消防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智库和专家咨询制度。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渠道。探索建立森林草原志愿消防员制度，发挥社会扑救力量作用。注重在实战中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森林消防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防火基础设施 （十六）坚持统筹规划。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规划并推动实施，优化建设任务，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明确林牧区防灭火设施布局，林牧区各类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防灭火设施。国家和省级防火建设项目单位要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经费。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坚持“平急两用”，加快推进生态防火工程建设。支持将林区公路按行政等级列入公路建设规划，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达水平。到2024年底，新建改造重点林区1.55万公里应急道路。到2025年底，力争重点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 （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突出科技赋能 （十八）强化科技支撑。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优势，深化高原高山、干热河谷林火防御和引水上山、以水灭火、地空配合、军警民协同处置等重大课题研究。争创森林防火、木材科学与技术等国家重点实验室，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推广运用智慧防火、智能灭火新技术。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国家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和灭火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到2025年，实现省、州市、县三级全覆盖和重点乡镇（街道）延伸覆盖。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普及“防火码”、“互联网+督查”等防控手段。 （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装备转型升级。建立防灭火物资全链条保障机制，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装备配置规范。加强以水灭火设备配备，加大机械化装备应用力度，到2025年，力争县级配备不少于5组高扬程接力水泵，乡镇级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配备1组以上高扬程接力水泵，重点林区乡镇配备1辆以上山地消防车，涉林村逐步配齐轻便的以水灭火和安全防护装备。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科学安全高效处置 （二十一）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省级预警监测平台为骨干、以各级预警监测系统为补充，构建天空地一体、全域覆盖的预警监测体系。采取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等多种手段，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核查反馈率。到2030年，重点林区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应急处置准备。立足应对大火巨灾和同时应对多场火灾，围绕队伍建设、物资调度、力量集结、科学增援等关键环节，统筹做好省级预案修订、专项预案完善和地区应急预案制定，强化针对性演练。严格落实国家和地区各类救援力量联训联战机制。动态优化部署，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实施指挥、力量和装备靠前驻防。加快物资储备库建设，省、州市、县分别靠前储备不少于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的防扑火物资。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树牢安全扑救理念。建立完善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实训基地和教学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经常性培训教育和实战化演练，提高扑火人员自救互救能力。落实专业指挥的刚性要求，规范现场指挥，加强火场管控。抓好航空消防飞机安全工作，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配备防灭火人员防护装备。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依法治火水平 （二十四）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健全完善防火管理地方性法规体系。鼓励具有立法权的地区制定符合实际、精准施策的地方性法规。坚持急用先行，制定地区扑火队建设标准、防灭火装备配备标准。 （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大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和基层站所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案侦破效率。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健全火灾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对防灭火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担起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多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诉求，通过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资金投入。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按照既有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资金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优先保障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装备配备、航空消防、巡林护林等重点事项，及时足额保障护林员劳务报酬。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防灭火投入长效机制。 （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强化政策支持。针对防灭火高危行业特点，合理保障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落实人身保险，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各地根据防灭火实际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地方森林草原消防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和配备标准，规范车辆管理，统一标识涂装。森林草原消防车辆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相关政策，确保扑救火灾时快速通行。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畅通信息发布渠道，通过“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普法专栏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探索“云南经验”。 （省委宣传部、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强化督导考核。完善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调查评估等，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落地。 （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云南省人民政府](https://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401/t20240131_294872.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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