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省级 · 云南省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3-10-1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云南省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3-10-11
- **发文单位/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 摘要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云南省内注册经营的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具备专精特新发展基础，可纳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重点支持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领先的企业。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行动计划公示，无直接资金补助标准，不设具体补贴金额。实际奖励以后续出台的专项实施细则为准，如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后可能获得一次性奖励（具体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对照《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企业应于2024—2025年期间分阶段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质，重点关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发布的认定通知，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材料，及时跟进评审进度。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云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 中发〔2023〕15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云南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现代服务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惠企政策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工信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产业强省建设，抢抓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机遇期，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持续推动，培育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全面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提升企业质量和效益，形成一批专注细分领域、生产管理精益、掌握独门绝技、聚力科技创新的优质企业，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金字塔”式梯度成长培育体系。到2025年，全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28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达到9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达到12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力争达到12家。 三、重点任务 （一）做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队伍 出台完善我省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国家级和省级梯度培育模式，每年组织认定一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认定一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大力招引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落地我省发展。发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领头雁作用，引导企业专注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提升生产技术或工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全球前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每年公告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靶向培育，精准服务，引导各行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争取更多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畴，全面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专利护航”专项行动，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体系，培育树立一批专精特新质量标杆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建设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聚焦找准潜力赛道，提升主导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到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户均力争达到5%，专精特新企业户均有效发明专利力争2项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引导行业龙头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融通发展，推动企业和产业向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实施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引导中小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核心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装备，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组织100家以上企业协同创新，打造10家以上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5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完成6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节能诊断。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企业集群化发展 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认定培育一批以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集、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关联度较高的企业入园集群发展。积极发挥专精特新企业作用，增强集群内企业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提升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到2025年，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5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金融服务 健全完善“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定期推送共享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梳理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提供优质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分层级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产品，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相关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品抵质押融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挂牌、展示，推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设立服务基地。到2025年，为全省专精特新企业确定结对银行，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力争引导5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云南证监局、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人才智力支持 鼓励高等院校与专精特新企业合作建设特色鲜明、机制创新、水平一流，融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现代产业院校。梳理专精特新企业对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需求，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组团式”招引人才。组织开展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聘科研人员到专精特新企业兼任技术职务，从专精特新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省内高等院校兼任学生校外指导老师。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专精特新企业联合培养新型技能人才，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到2025年，“组团式”招引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次。 （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组织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展会，以及产业转移对接等活动，帮助企业拓宽市场空间。对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出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支持，运用资信数据优势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到2025年，组织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展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类服务机构，向全省专精特新企业选派“助企服务员”，精准满足企业服务需求。推进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行动，创新开展政策大讲堂活动，切实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组建的专家服务团队，有针对性把脉问诊，提供精准服务。到2025年，累计争创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2个、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8个，为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覆盖面超过8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省级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牵头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有关工作。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作为本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跨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落实 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企业“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健全完善全要素的资源保障体系，加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人才、能源等方面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制定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细化务实举措，推动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全面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云南证监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平台服务 加快完善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云南省征信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打通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申请、信息查询、信用评价、贷款发放、融资担保、政策扶持各个环节，打破企业融资“数据壁垒”，联通“信息孤岛”，为企业融资提供更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更精准地将资金投入专精特新企业。加快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平台系统建设，优化惠企政策申报，整合涉企有关数据，逐步实现各类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提升惠企政策服务的完整性。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资金支持 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有关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省级财政对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的贷款给予贴息资金补助。鼓励州、市财政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奖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打造一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先进典型案例，讲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故事，努力营造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的浓厚氛围。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目标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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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云南省人民政府](https://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310/t20231011_287223.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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