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22号）
> 省级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5-05-15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5-05-15
- **发文单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摘要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5年4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2025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5年广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大力提升“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完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制造业企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从事电子信息、制造业升级等方向的企业，可享受政策支持。本件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公示，无具体申报兑现口径。

**能补多少**
本文件未明确补贴金额、比例或上限。相关政策如“桂惠贷”接续政策的具体贴息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实际支持力度需依据后续实施细则执行。

**怎么办**
关注自治区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后续发布的“桂惠贷”等专项政策申报通知，及时对接属地政府、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申报时间、材料要求以官方最终发布为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号：桂政办发〔2025〕22号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电子信息、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人才引育、惠企政策、广西
- 发布日期：2025-05-15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5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2025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5年广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大力提升“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完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助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力量。
**一、** 加快提升“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一）加快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1．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一体化改革，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审批事项“一次登录、一次提交、一窗办理”。推动市场准入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网上公开办理。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公用基础设施服务。打造公用基础设施服务标杆，探索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六联办”（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检验、联合账单、联合缴费、联合过户）。探索按照不同行业、产业链、链主企业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策略。进一步规范电力用户外部配套供电工程建设。（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广西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公平竞争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积极探索预警式监管和企业合规建设，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防范转变。及时通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深入实施“桂惠贷”接续政策。推动各地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制度，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贷款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深化“汇小二”金融服务，打造我区涉外金融服务品牌。（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广西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证监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劳动力要素保障。按规定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和社保补贴等政策。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吸引政策。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制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政策措施，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完善职称社会化评价机制，为各类优秀人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营造优质优价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自治区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自治区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优化建筑许可办理。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创新土地要素供给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综合审批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大力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改革措施，依法推行“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带标准上市”等模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事项范围，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掌上好办”。加快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以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跨省通办”服务机制。持续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推广应用。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进一步提升企业专窗服务水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深化“政策找人”服务，促进政策直达快享。统筹推进办税服务厅和12366一体化转型升级。拓展精准推送工作机制在创新服务场景中的应用，优化办税缴费体验。推进“税路通·八桂行”品牌建设和税收服务东盟系列活动。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持续开展“银税互动”。提供高效、便捷“一站式”迁入迁出服务。加强“税企面对面”常态化交流。（广西税务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在政务服务、商务经营、金融市场等场景中全面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应替尽替”。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扎实推进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各级政府作出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明确审查主体、方式、流程及审查重点内容等。（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稳妥推进拖欠企业账款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多渠道推动各地限期完成无分歧账款清偿工作。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在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工作中的约束作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建设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2．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立法。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快推动制定向海经济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涉及经营主体的法规，推动修订自治区专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规章。鼓励支持各级各部门依法探索出台符合本地区、本部门需求的制度规范，及时将成熟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上升为法规规章。（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合理统筹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检查计划，优化“综合查一次”。除法定依据外，不得将行政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按照国家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建立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强化检查总量控制和监管效能评估。（自治区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动同一执法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可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罚款。探索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进一步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完善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机制。加快国有存量土地盘活再利用。健全破产企业股权变更机制。支持企业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纳税、金融信息等信用修复。加大破产重整新融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破产案件涉案信息在线查询机制。实施便利破产清算企业简易注销。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压缩破产案件办理时间。（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广西税务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荐重点产业发明专利优先审查600件以上，力争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件以上。加快建设国家级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针对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开展专利预审服务。探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版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厅、版权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快建设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17．提升跨境贸易便利水平。推行预约联合登临检查，依托“单一窗口”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优化通关作业流程，落实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便利化通关措施。加快推进中国（广西）—东盟口岸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数量增长。（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海事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标准制定和平等享受各类支持政策。做好重点外资项目服务。鼓励外资按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设立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外资在桂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高水平孵化器。（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外籍人员停居留政策。落实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的政策。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在华永久居留申请“绿色通道”。加强外籍人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频道建设。（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依托法律服务机构在东盟成员国布局一批境外知识产权服务站。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库，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联络员机制。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西分中心和南宁分中心等保护平台建设。发挥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等作用，与东盟成员国仲裁、调解机构建立跨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广西贸促会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快建设高效便捷的便利化营商环境
21．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国家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实落细。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创新，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促进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公共数据共享。探索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提供远程帮办服务。（自治区数据局、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集中发布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将惠企政策进行精细化拆解，形成可申报、可兑现的惠企政策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综合服务窗口。建立惠企政策及企业标签体系，对惠企政策及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积极推动惠企政策线上兑现，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自治区数据局、财政厅，广西税务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机制。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引导符合从业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快速入驻，为申请人“找中介”、中介服务机构“找项目”提供便利。（自治区数据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快建设保障有力的产业营商环境
24．加强制造业营商环境建设。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强化产业科技协同创新，推动数实加速融合，打造“人工智能＋”特色营商环境。加大对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推动优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项目、园区倾斜。及时精准兑现惠企纾困资金。夯实产业人才支撑，创新企业融资服务，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大力引育优质企业梯队。建立健全高水平产业空间保障制度。优化产业链大招商新机制。推进产业链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园区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数据局、财政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广西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强化产业营商环境监测。建立健全重点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监测机制，全方位反映各园区的营商环境、企业感受、项目进展、产业发展等情况。提升产业园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能力和水平。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监测工作，拓展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相关功能，提升无感监测水平。按季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园区办、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6．营造发展新质生产力良好环境。鼓励各地在新业态新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措施，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对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审批模式，最大程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营造鼓励产业创新的环境，搭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打通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打造融通型特色载体，为企业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优势营造更加开放友好的营商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数据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力提升政企沟通和涉企问题解决效能
27．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加强与各类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完善经营主体投诉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通道。在制定涉企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出台相关标准过程中，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商联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涉企问题解决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加快完善“接诉即办”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和“办不成事”反映问题“以评促改”闭环管理要求。加快构建涉企问题“企呼我办”兜底式解决渠道，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推动重点疑难问题妥善解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牵头，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好2025年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营商环境改进提升工作部署，健全营商环境组织领导机制，牢固树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上下一盘棋”和“管行业就要管营商”的工作理念。各级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构建区市县纵向贯通、行业部门横向联通的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营商环境改进提升先行先试、“揭榜挂帅”，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各种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发舆情。
附件：1．2025年广西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2．2025年广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3．2025年广西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4．2025年广西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5．2025年广西产业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6．2025年广西提升政企沟通和涉企问题解决效能任务清单
7．2025年广西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设任务清单🎯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官方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http://www.gxzf.gov.cn/zfwj/zzqrmzfbgtwj_34828/2022ngzbwj_227507/t26345977.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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