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省级 · 北京市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6-09-23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北京市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6-09-23
- **申报截止**：2026-10-08
- **发文单位/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摘要
一、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方向面向高端医疗装备重点产品和典型场景，遴选一批技术创新水平与临床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对医工协同创新、中试验证、临床研究、迭代升级与推广应用等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本年度重点开展5个方向、16种重点产品和1类典型场景（见附件1）的推广应用。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要求。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北京市范围内注册的医疗装备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或由二者组成的医工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在京注册的企业或机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15个，且每单位最多参与3个项目，同一单位在同类项目中参加2个及以上视为无效。

**能补多少**
本件为2026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通知，未明确具体补助金额、比例或上限，以主管部门最终发布资金分配方案为准。

**怎么办**
2026年10月8日前，由牵头企业或机构组织联合体完成申报材料编制（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加盖公章的材料至指定部门，牵头单位对联合体内单位资质与材料真实性负责。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文号：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429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 申报截止： 2026-10-08（以原文为准）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6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429号）要求，现将北京地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方向 面向高端医疗装备重点产品和典型场景，遴选一批技术创新水平与临床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对医工协同创新、中试验证、临床研究、迭代升级与推广应用等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本年度重点开展5个方向、16种重点产品和1类典型场景（见附件1）的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原则上申报主体为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和参与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组成的医工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其中，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之一应注册在北京市。 （二）申报单位要求。医工联合体内所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或医疗事故等，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况。牵头单位拥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地位。每个单位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3个推广应用项目。同一单位在同一类别项目申报中，参加2个及以上联合体的相关申报均视为无效。 （三）申报产品要求。申报重点产品类项目的产品，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须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申报典型场景类项目中应用的核心产品，须由联合体内单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及所附资质等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三、推广应用要求 （一）产品使用要求。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高端医疗装备的使用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二）组织保障要求。医工联合体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装备研制生产、临床研究管理和资金保障体系，医疗机构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临床应用研究及推广的技术和环境条件，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运行安全及改进提升的技术和软硬件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牵头单位对医工联合体内的参与单位资质和相关材料负责。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牵头医疗企业在京内的，由牵头医疗装备企业提交审查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将盖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yao@jxj.beijing.gov.cn。于2026年10月9日中午前将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 2.牵头医疗企业在京外的，由牵头医疗机构将审查表（见附件3）电子版、盖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yao@jxj.beijing.gov.cn。提交电子版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中午前。（请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 （二）初审推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分别对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推荐。 五、联系人及电话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王老师 010-55520753 李老师 010-55521168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老师 010-55532466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老师 010-55526939 附件：1.2026年重点方向、重点产品和典型场景清单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https://jx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609/t20260923_4878248.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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