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2号公布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
> 国家级 · 跨境电商 · 发布于 2026-10-1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政策类别**：跨境电商
- **发布日期**：2026-10-19
- **发文单位/来源**：安全与管制局

## 摘要
质疑，并制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附件1）。三、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自收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为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一）报关单、出口货物合同、发票、证明货物流向的运输单据；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质疑，并制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附件1）。三、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自收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为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一）报关单、出口货物合同、发票、证明货物流向的运输单据；。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指南。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安全与管制局
- 政策类别：跨境电商
- 适用地区：全国范围内企业
- 产业方向：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跨境贸易
- 发布日期：2026-10-19为促进企业合规贸易，提升两用物项出口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持续优化质疑和鉴别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政策宣介指引，支持企业完善出口合规体系建设。
**二、** 出口货物发货人申报出口时，如未向海关交验由商务部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件，海关有证据表明出口货物可能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的，应当向出口货物发货人提出质疑，并制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附件1）。
**三、** 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自收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为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一）报关单、出口货物合同、发票、证明货物流向的运输单据；
（二）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载明货物的性能指标、主要用途以及认为不属于出口管制范围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等）；
（三）证明货物属性的有关技术资料（如有检验检测报告，应一并提供）；
（四）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 收到出口货物发货人提供的材料后，海关进行判别，可根据需要由海关总署向商务部提出组织鉴别，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依法处置，并制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结果告知书》（附件2）。
（一）不属于两用物项的，继续办理通关手续；
（二）属于两用物项的，按规定处置；
（三）其他情形的，按相关要求办理。
**五、** 商务部收到海关鉴别需求后，组织专家对物项进行鉴别，必要时可以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六、质疑、鉴别期间，海关对相关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将同一报关单项下与被质疑货物无关联关系的其他货物拆分处理的，经海关评估研判同意后，可另行办理通关手续。
**七、** 海关自收到货物发货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疑判别或向商务部提出组织鉴别。商务部收到组织鉴别的完整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别结论。
出口货物发货人提交或补充材料、被质疑货物检验检测等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重大、疑难等特殊情况不受前款时限限制。
**八、** 出口货物发货人在质疑、鉴别或相关工作中，应如实提供并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保证内容和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九、通过跨境电商、旅客携带、邮件、快件等渠道出口涉及两用物项的，参照本公告实施。**
**十、本公告涉及的鉴别、质疑工作分别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wps
2.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结果告知书.wps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6年10月19日
- 商务部惠企政策专题
-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消费品以旧换新
- 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
- 商务帮扶
-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政策集成和综合解读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国际贸易专题
- 外贸促进
- 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
-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 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
- 丝路电商——电子商务国际合作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市场运行与流通发展服务平台
- 2025年度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 农产品贸易专题
-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安全与管制局（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官方来源
- [安全与管制局](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6/art_bd9c3f79b64e4700bede88d06edac2d4.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quanguo-48025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