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省级 · 黑龙江省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6-09-14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黑龙江省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6-09-14
- **发文单位/来源**：黑龙江省政府

## 摘要
完善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利用生态补偿资金，对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市（地）给予横向补偿。支持建设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大力发展秸秆打捆直燃、秸秆饲料、秸秆基料、人造板材、绿色甲醇等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黑龙江省内各类企业和组织均可申报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能补多少**：具体补助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企业需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黑龙江省政府制定《黑龙江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为的是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战略。方案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构建“三山四水多点”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强化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建设，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到2030年，计划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45.9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2%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85%以上。方案强调生态安全基础支撑，提升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能力。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应关注生态保护修复与绿色转型发展，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样板区建设，提升生态治理能力。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6年9月11日（本文有删减）黑龙江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家东北全面振兴战略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先行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紧扣黑龙江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定位，以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主线，以绿色龙江建设为牵引，以着力打造生态保护修复样板区、生态价值转化试验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发展实践区、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示范区为支撑，以统筹“美丽系列”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保障，构建“一主线统领、一方向牵引、四维度发力、双要素保障”的总体工作布局，着力推动生态优势从绿色本底向绿色发展动能转变，加快形成一批富有黑龙江特色的标志性、示范性实践成果。
2026年，全面启动先行区建设，实现开好局、起好步。到2027年，生态保护修复进展明显，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23.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5.9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1.3%以上，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要求，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稳定向好。到2030年，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绿色发展动能充分释放，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23.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5.9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2%以上，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4.8微克/立方米以下，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6%，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7.1%，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大幅降低，绘就大美龙江生态画卷，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与绿色转型发展深度融合，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可复制推广的龙江经验。
**二、** 打造生态保护修复样板区（一）强化绿色生态空间保护。加快构筑以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为主的森林生态屏障，由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以及临近重要湿地组成的水生态空间廊道，形成“三山四水多点”生态空间保护格局。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协同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有效保护省内典型陆地生态系统类型、野生动物种群、高等植物群落。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和监管，构建覆盖林海雪原、黑土耕地、江河湖库、湿地草原的全要素一体化保护治理格局，守牢北疆生态安全边界。到2030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1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比重达到32.14%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比重达到18.5%以上。
（二）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森林生态系统提质增效，重点实施大小兴安岭、长白山等森林生态保育工程，打造全国寒温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样板，到2030年，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1925万亩。强化草原湿地生态修复，提升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草原质量和湿地生态功能，到2030年，完成退化草原治理25万亩，湿地保护修复3万亩，新增国家重要湿地2处以上、省级重要湿地5处以上。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一体化保护修复，推进水源涵养区保护、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岸线生态修复等工程，打造一批幸福河湖。强化沙化土地治理，以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为抓手，深入推进“三北”六期工程建设，到2030年，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94.63%。加快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实施东北森林带—乌苏里江流域（鸡西市）、东北森林带小兴安岭北麓（黑河片区）2个国家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到2030年，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2.5万公顷。
（三）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建立以大兴安岭、小兴安岭、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长白山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基础的保护网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针对旗舰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分布的生态廊道、候鸟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实施分区分级分类保护策略，切实维护东北虎豹、丹顶鹤、东北红豆杉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态安全。加大保护监督力度，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完善自然保护地管护、巡护、自然教育等基础设施，打击非法捕猎贩卖，统筹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与就地保护。
（四）坚决守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实施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强化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亿亩。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修复措施，强化耕地生态治理和耕地周边林地、草地、湿地、沙地等系统治理，恢复和提升耕地生态功能，维持有利于耕地保护的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推广旱田“龙江模式”和水田“三江模式”，推进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计划，打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到2030年，累计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面积1.5亿亩。分区分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6年年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亿亩以上；到2030年，建成面积占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比例达到90%左右。加强侵蚀沟综合治理、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沙化土地治理，到2030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5%以上。
（五）强化生态环境安全基础支撑。建立健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领域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上下游、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大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力度，加强省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探索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到2030年，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边境地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安全防控、跨境生态廊道建设，共建跨境生态安全屏障。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草原火灾系统治理工作，打造全国示范样板，到2030年，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综合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 打造生态价值转化试验区（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构建完善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及应用体系，摸清生态产品家底。加快推进大兴安岭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完善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利用生态补偿资金，对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市（地）给予横向补偿。
（七）深化生态碳汇价值转化。实施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推动开展省级碳汇试点，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深化碳汇方法学研究，构建涵盖森林、草原、湿地和城市林业等领域的省级碳汇方法学体系。完善林业碳汇交易管理制度，优化林业碳汇“一张图”系统，深化拓展企业自愿碳中和、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应用场景，打造“龙江绿碳”品牌。
（八）擦亮寒地黑土绿色产品“金字招牌”。发挥非转基因、寒地黑土等优势，打造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到2030年，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1.2亿亩。建设寒地果蔬和生态森林食品生产供给基地，推动龙江特色果蔬、食用菌和道地药材加快发展。加强“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强化标准引领，扩大寒地黑土品牌价值。
（九）做优做强特色冰雪经济。打造冰雪旅游新标杆，优化“中国一号冰雪旅游”大环线布局，推进林海雪原国际旅游度假区、两极之巅旅游带建设，提升哈尔滨冰雪大世界、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中国雪乡等品牌影响力。激发冰雪运动新动能，以“冰超”省级赛事为龙头，每年带动市县开展超千场系列赛事活动，辐射带动参与冰雪运动2000万人次。拓展冰雪装备新链条，重点发展冰刀鞋、滑雪板等高端冰雪装备，培育寒地测试、寒地服装等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冰雪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世界级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冰雪经济高地。
**四、** 打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发展实践区（十）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开展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产品供给绿色化，推进水泥产能规范管理，鼓励市（地）制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方案，鼓励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打造一批减污降碳协同标杆工程，到2030年，累计建成绿色工厂600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发展壮大工业新兴产业打造新动能行动，着力打造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支柱产业。实施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培育绿色氢能、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
（十一）加快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哈大齐绥4个和东部地区1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建设智能微电网，培育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继续探索推进绿电直连等项目建设，扩大绿电使用范围。促进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建成林甸、肇源等新能源汇集站，提升集中式新能源集中汇集接入能力。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成投产国能哈热等8台66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加速淘汰老旧小煤电机组400万千瓦，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改造建设500万千瓦。持续推进城市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依托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建设单位采用空气能、地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建筑供热。
（十二）着力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提升“公转铁”、“公转水”运量。加快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倍增行动。建设绿色出行体系，持续提高公交、邮政、园林绿化、物流、城市配送等公共用车新能源化率，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及国二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机场、重点行业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机械实现新能源化。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实现清洁运输，到2030年，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
（十三）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生态农业。持续推进农业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转型升级，集成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大垄密植等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带动农户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加快高端智能农机和农业无人机等装备研发应用，提高绿色、智能、高效农机比例。推进化肥农药精准使用提质增效、地膜回收处置、饲料兽药使用减量增效，实现农业清洁生产。
（十四）实施节能降碳攻坚行动。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石化、建材、有色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建设一批零碳工厂。推动黑河市、哈尔滨经开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和七台河、绥化安达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强化碳排放管理，加快探索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加强产品碳足迹管理。
**五、** 打造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示范区（十五）突出秸秆综合治理擦亮龙江幸福蓝天。分区域、分作物实施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北大荒“黑色越冬”耕地方式，建设一批秸秆科学还田示范样板。支持建设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大力发展秸秆打捆直燃、秸秆饲料、秸秆基料、人造板材、绿色甲醇等产业，优化完善禁烧区等重点管控区域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利用机制。优化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深化秸秆数智化管控平台应用，打造形成秸秆焚烧智慧化管控先行区，力争到2030年，因秸秆焚烧造成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25年减少50%。同时，加大涉气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整治力度，实施散煤替代、小锅炉淘汰工程，推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到2027年，基本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到2028年，完成水泥、焦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十六）突出畜禽粪污系统治理守护龙江魅力碧水。严把养殖场准入关口，以县为单元统筹考虑资源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县域养殖区域和规模，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强化畜禽粪污源头治理。健全粪污收储运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符合“三防”要求的中小养殖户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设施。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固体粪便堆沤发酵还田、固液全效还田等典型利用技术，促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搭建省级畜禽粪污综合监管平台，实施精准化管控。同时，重点整治安肇新河、肇兰新河等5条重点支流环境污染问题，以乌苏里江、兴凯湖等跨界水体为重点，加强跨界水质监测，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十七）突出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龙江无废家园。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现重点行业固废产生与消纳动态平衡。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提升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历史堆存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试点建设。推动从源头上减少生产建设项目土石方挖填方量，统一规划设立转存调配场和集中收纳点，全面推进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途径，最大限度降低填埋处置量。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等环境污染隐患治理。推行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监管。梯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化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等地建设成效，启动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等多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成一批龙江特色“无废”实践样板。
**六、** 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系列”建设（十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城市。支持推动哈尔滨市以美丽蓝天项目建设为基础打造美丽省会城市，大庆市以“无废绿色油田”建设为牵动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美丽转型发展新路径，伊春市以生态产业体系构建为方向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美丽林都，黑河市以生态口岸建设为重点打造美丽边境城市，示范带动全省美丽城市建设。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探索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开展城市公园绿地、生态廊道、绿道建设，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到2027年，推动5个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引领带动作用；到2030年，全域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十九）建设绿色洁净美丽乡村。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实施新一轮乡村建设行动，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统筹乡村生态振兴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构建“寒地黑土、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和美富足”的龙江美丽乡村新格局。到2026年年底，完成10个美丽乡村整县建设和47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到2030年，全省完成涉农县（市、区）美丽乡村整县建设任务39个。
（二十）建设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扎实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将重点水体纳入省级美丽河湖建设清单。加强乌裕尔河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坚决守护好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等流域水生态环境。到2030年，全省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65%。
**七、**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十一）健全法规制度保障体系。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生态资源监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美丽龙江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成效一并纳入考核体系，并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
（二十二）完善政策引导支撑体系。精准对接、用好用足“两新”等政策，按规定用好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各类资金，强化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保障。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相关领域的投入。深化落实东北“三省一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省际交界城市联防联控。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落实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横向补偿机制以及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补偿政策。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鼓励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性替代修复区域。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国有林区制度改革，完善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制度。
（二十三）强化科技创新赋能。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应用，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及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巩固拓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完善生态环境引领招商引资图谱，服务支撑政府决策。深度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传感器、机器人等新技术，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数据全要素归集，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加快建设省空间地理数据共享应用平台。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委员会办公室强化协调推进，组织中省直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细化重点工作和年度任务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和跟踪评估，抓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推广。加大先行区建设财政、产业、金融、科技等各方面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指导支持。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促进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

## 官方来源
- [黑龙江省政府](https://www.hlj.gov.cn/hlj/c108376/202609/c00_31975485.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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