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
> 省级 · 江苏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3-23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江苏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3-23
- **发文单位/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摘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江苏省“三首两新”
认定申报的通知
 

 苏工信创新〔2026〕79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5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江苏省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财务健全且2023年4月22日后无重大安全事故。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及工业软件，要求产品已试制试用并实现销售。
能补多少：原文未明确具体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信厅旗舰店填报，市工信局审核或“筑峰强链”企业直报省厅。注意检测报告与知识产权时效，系统开放至4月22日。

## 政策正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江苏省“三首两新”
> 认定申报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6〕79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5〕3号），现组织2026年江苏省“三首两新”（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向“三首两新”面向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产品功能等方面具备创新性，已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但处于市场初级阶段或者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新技术新产品。其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产品可申请认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将人工智能领域作为重点支持方向，鼓励大模型、智能体、具身智能机器人、脑机接口、智能消费终端、智能工业终端等技术产品积极申报。
**二、** 申报条件（一）
申报新技术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3年4月22日之后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
2.技术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
3.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行业特殊管理要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二）申报“三首”产品另需满足以下条件：
1.首台（套）装备（1）核心技术、重要参数等有重大突破的整机装备，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同等水平及以上，重点支持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两机”等解决产业链关键技术短板及人工智能创新技术产品，且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其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自主安全可控。
（2）人工智能创新技术产品应同时具备自感知、自决策、自适应，是能独立自主完成某项任务的智能装备。
（3）首次投放市场时间需在2024年1月1日后。
2.首批次新材料（1）申报产品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整体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能解决产业链短板问题，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
（2）符合国家和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产品领域要求，或2023年4月22日之后通过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新材料相关重大攻关项目验收。
（3）产品的理化、环境适应性、安全等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获CMA或CNAS资质）检测。上述检测机构资质不能覆盖的，可提供用户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或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出具的测试报告。
3.首版次软件（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融合人工智能技术或基于信创路线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嵌入式软件，以及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重要领域有创新应用的行业软件。
（2）软件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4月22日之后，如属共有，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权利人，且须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佐证材料），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
（3）通过软件产品检测机构依据《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进行的检测，或通过软件产品检测机构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 11029-2025）进行的检测。
（4）软件产品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认定范围：
1.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
2.原技术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
3.将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或将系统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或将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分别申报认定的。
4.完全以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申报单位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5.有质量问题或隐患的产品。
**三、** 申报流程（一）自愿填报。申报单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
（网址：
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选择相应选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新技术新产品认定4类），参照材料模版（附件1-4）填报申报资料。
（二）审核推荐。“筑峰强链”企业的申报材料可直报省工信厅“1650”产业处室或设区市工信局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提交设区市工信局审核推荐。审核推荐单位可以视情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单位进行一次补正。
**四、** 申报要求
1.申报系统于2026年3月23日至4月22日期间对申报单位开放，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属地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对照《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审核推荐，并于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审核推荐流程，同步行文报省工信厅（附件5，不含“筑峰强链”企业直报项目）。
2.同一新技术新产品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类，同一申报单位各类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4.申报材料时效性。检验检测报告原则要求在2024年4月22日之后出具；查新报告在2025年4月22日之后出具；知识产权在2023年4月22日之后授权或受理；其他佐证技术水平的文件，原则要求在2025年4月22日之后。
**五、** 联系方式
首台（套）装备 认定：装备工业一处，025-69652813；
首批次新材料 认定：新材料产业处，025-69652864；
首版次软件 认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025-69652687；
新技术新产品 认定：技术创新处，025-69652972；
技术支持：025-69652990 18912980070。
附件：
1.江苏省首台（套）装备认定申报材料
2.江苏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申报材料
3.江苏省首版次软件认定申报材料
4.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
5.江苏省“三首两新”认定申报汇总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21日

## 官方来源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https://gxt.jiangsu.gov.cn/art/2026/3/23/art_6299_11748605.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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