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耕山城规划“标尺”赋能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新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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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重庆市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文单位/来源**：重庆市政府

## 摘要
过去，存量闲置空间的规划政策支持较少，老城区公共设施供给缺口大。此次修订确立以主体功能、混合用地为重要原则，支持用地立体开发、功能复合转换；过去，轨道站点剩余空间、附属设施的整合利用缺少相关政策支持。…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符合《管理规定》的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如公共服务设施、老旧住宅改造等。
**能补多少**：具体补贴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政策目的在于释放老城更新、配套完善等政策红利。
**怎么办**：项目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或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详细规划调整。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新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为的是适应城市发展新阶段的需求，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通过优化规划技术和管理，解决城市更新中的难题。首先，通过规章‘瘦身’，将技术性条款分离，提升管理灵活性，并建立规划实施深化机制，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其次，取消小地块开发限制，释放存量潜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再次，强化公共空间连续性，优化建筑间距，提升居住品质和城市活力。最后，强化风貌分区管控，塑造错落天际线，彰显山城特色。对于长三角制造业，建议结合《管理规定》中的存量提质、空间集约等政策红利，进行老城区改造和功能提升，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升级。
深耕山城规划“标尺”赋能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新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政策解读[大]【打印正文】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是我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核心政府规章。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和正确理解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文件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执行时间等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管理规定》前身《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02年出台以来，此前已历经2006、2012、2018年三次修订，已施行20余年，是重庆规划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保障，多年来持续作为“人民之声、政府之手”，积极回应人民呼声，加强宏观政策调控，共同塑造“重庆之美”，发挥着政府规章“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发挥空间有效治理、塑造雄奇山水新韵重庆”的关键作用。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时代后，老城区改造推动难、存量空间盘活难、山地规划适配不足、公共空间人性化有待提升等现实痛点逐步显现，现行规定共9章96条，体量庞大、涉及面广，包含了大量与相关规范、标准重复的技术性内容。为应对城市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新问题，市政府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列为2026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按照工作安排，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送审稿，会同市司法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研讨论证。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规定》，于2026年9月21日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 目的意义《管理规定》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以规划技术“小切口”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同时充分彰显重庆山水城市独特风貌，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筑牢规划制度根基。修订突出“守底线、促转变、惠民生”：守住安全、公共利益刚性底线；推动存量提质、刚弹结合、立体赋能；释放老城更新、配套完善、空间集约等政策红利。
**三、** 主要内容（一）创新盘活，释放存量潜力1. 规章“瘦身”，技术管理更灵活。鉴于《管理规定》删除了现行规定中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已规定的技术性条款，故将名称修改为《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建立“1+N”制度框架体系，即1部市政府规章+多个配套文件，将事关规划底线、长效刚性管控的核心规划要求纳入政府规章固化，夯实规划管控法定约束力；将具体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作为配套文件另行制定，并删减部分内容。这样调整，将政府规章与技术文件分离，能够精准适配城市发展和市场变化的多元化需求，及时更新完善，有力维系政府规章长久、持续活力。2. 建立规划实施深化机制，项目推动更高效。过去，一座老厂房，如果要改造成公共停车场、文创空间，或者一栋既有办公建筑需要转换部分功能，往往需要先修改详细规划，项目落地周期较长。此次修订建立规划实施深化机制，也就是明确了哪些情形可以不用修改详细规划。比如，为完善城市功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而新增公共服务设施、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既有建筑增加附属设施等城市更新类项目，将作为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的情形，不必因为零星改造或业态更新反复修改详细规划，只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即可，将快速推动项目落地。面对城市更新日益多元的现实需求，这一机制有利于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提高规划管理效能，更好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顺利落地。3. 零星用地和边角空间将焕发新生。过去，小于30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和小于2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开发项目。此次修订取消了这一限制，并提出相邻地块可以联合统筹开发，对符合条件的地块，在建筑布局等方面给予更加灵活的规划安排。老城区可供开发的土地稀缺，小地块、边角地盘活难度大。修订后，老城中的“边角料”碎片化土地将有望得到更加充分利用，让一些零星更新项目具备落地条件，为小微商业、社区配套、公共停车场等功能提供更多空间，将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补齐配套设施，为老城区更新释放更多空间。
（二）宜居提质，回应民生需求1. 全龄友好，公共空间更连续。过去，公共步行、适老化适儿化设施规划引导的系统性不足。此次修订明确公共架空空间规划要求，满足市民休憩需要；临街超过400米地块，需设置公共步行通道，避免绕行；强化垂直电梯、扶梯、连廊，以及无障碍设施配置。这样调整，旨在回应一老一小出行需求，打通山城步行断点，实现公共空间连续贯通。今后，老人、小孩出行更加安全便捷，城市步行网络更加连续友好。2. 挖潜低效空间，补齐配套短板。过去，存量闲置空间的规划政策支持较少，老城区公共设施供给缺口大。此次修订鼓励利用零星低效闲置空间布局公共停车场、微型公交首末站；在学校、医院、老旧小区周边等停车位需求较大的区域，优先规划公共停车场。这样调整，是因为老城区建设用地稀缺，只能向存量零碎用地要配套空间。调整后，将就近增加停车位，缓解老城“停车难”，并补齐社区公共配套设施。3. 间距退让优化，城市空间更有活力。过去的建筑间距体系主要适应点式、集合式住宅建设，对板式建筑的适配性不足，同时部分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较大，对土地利用效率和街道空间活力形成一定影响。此次修订建立更加适应板式建筑的间距体系，有利于规划布局前后通透的居住建筑，提升居住品质。同时优化了建筑退让绿地、24米以下非居住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相关调整既更好适应居民住房品质改善需求，也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居住权益和土地集约利用，有利于提高绿地和开放空间的可达性，增强街道空间的活力，为高品质社区建设以及街道功能完善创造更有利的空间条件。
（三）美丽塑城，彰显山城特质1. 发挥立体山水特色，塑造错落天际线。过去，建筑高度管控重在指标管理，对于统筹城市山水自然禀赋，以及山地复杂场景的细化不够。此次修订强化风貌分区管控，细化建筑高度、第五立面管理要求，将建筑高度浮动调节纳入详细规划实施深化情形。这样调整，是为了守护重庆山水城市辨识度，避免建筑“一堵墙”，让城市天际线与山脊线、水岸线交相辉映。调整后，有利于塑造疏密有致、主从协调、高低错落的城市景观，让山城看得见山、望得见水。2. 打通山水通廊，拓展便民游憩空间。过去，山水视线廊道、季节性滩涂利用缺少明确规划指引。此次修订要求规划预留山水景观廊道，加强山体水体的自然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托山城步道串联滨江临山空间；允许利用季节性滩涂、防洪护岸工程打造亲水场地。这样调整，是为了把得天独厚山水资源转化为市民可进入、可享用的公共空间，并将“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等专项管控要求上升为市政府规章。调整后，有利于滨江路、防洪护岸等工程设施注重城市风貌和市民活动，更多滨江临山休闲游憩场所开放，市民可就近享受自然山水景观。3. 适应山形水势，营造立体首层空间。过去，传统建筑高度起算方式难以适配起伏地形，半地下空间界定较为模糊。此次修订引入“正负零标高”概念，清晰界定地上、地下、半地下建筑，并以此作为建筑控制高度起算点。这样调整，是为了破解山地高差大带来的建筑高度计算难题，并合理释放半地下空间价值。调整后，山地建筑规划管理更加科学，吊层、架空层等半地下空间得以有效利用，持续营造独具山城特色的“多首层”建筑空间。
（四）韧性守底，严控各类风险1. 强化基础设施保护管控，城市生命线更安全。过去，铁路、轨道、燃气、电力等重大设施保护在规划技术层面的约束有待提升。此次修订要求划定铁路、轨道、桥梁、电力、燃气、给排水等设施保护范围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限制保护范围内各类建设活动，并进一步强化管线与建筑安全距离的管控。这样调整，是为了从规划源头防范建设活动干扰重大基础设施运行。调整后，城市生命线运行更安全，基础设施周边建设安全风险将进一步降低。2. 细化道路交通管控标准，运行组织更有序。过去，对于交通设施和建筑设施的规划管理统筹力度不够。此次修订将道路和沿线建筑纳入一体化管控，明确各等级道路交叉立交、渠化展宽要求；细化建筑项目临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条件；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退让道路不小于15米。这样调整，是因为特大型城市的交通缓堵保畅需要合理的路网系统作为支撑，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人流密集，需要预留集散缓冲空间，减少交通冲突。调整后，城市道路设计更合理，项目开口更克制，大型公共建筑高峰期人流疏散更安全，减少拥堵和交通安全隐患。3. 压实安全强制性底线，居住安全更牢靠。过去，未对城市更新类项目制定系统性退距标准。此次修订补充了相应内容，并明确了包括城市更新类项目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中，相邻建筑之间、建筑退让道路，以及建筑与堡坎的之间的距离，必须满足安全、消防等强制性规范。这样调整，是为了划定不可逾越的规划红线，杜绝以牺牲安全换取开发效益。调整后，城市规划建设将以守住安全底线为基本前提，老百姓居住安全得到刚性制度保障。
（五）文明润城，传递城市温度1. 优化学校、医院交通组织设计，就医入学更顺畅。过去，规划阶段对就医、入学的交通体验关注不足。此次修订强化了医院、学校项目出入口交通组织设计要求。这样调整，有利于缓解上学放学、就医高峰时段拥堵，改善群众就医入学出行体验。2. 提升轨道站点换乘空间，交通出行更便民。过去，轨道出入口布设、公交站点换乘距离缺少刚性引导。此次修订鼓励轨道车站多向分散布设出入口，减少步行距离、扩大服务范围；要求公交站点设置遮雨设施，公交与轨道换乘距离不超过50米；鼓励公交首末站与商业、居住区一体化建设。这样调整，有利于完善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打造完整社区和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体系。3. 传承历史文脉，延续山城记忆。过去，风貌管控更多聚焦历史文化街区等特定区域。此次修订将传承历史文脉、保护人文地理和自然景观作为城市风貌管控总体要求，并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明确了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和管理要求。城市文明演进应坚持保护与传承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统一，在城市更新中持续赓续历史文脉，推动新旧建筑协调共生。使老城烟火气与历史文脉得以更好保留，让老百姓记得住乡愁。
（六）智慧营城，精研立体规划1. 推行土地混合利用与立体开发，复合利用更高效。过去，同一地块的土地用途相对单一，对于立体开发等土地复合利用的规划引导不足。此次修订确立以主体功能、混合用地为重要原则，支持用地立体开发、功能复合转换；鼓励市政、交通设施上盖综合开发。这样调整，是为了适应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提质的转变，破解土地资源紧张矛盾。调整后，将推动产城深度融合，高效利用市政交通设施周边和上盖宝贵土地，强化空间的分层使用，减少重复占地，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2. 鼓励立体特色慢行系统建设，山城特色更鲜明。过去，电梯、索道、缆车这类山城特色交通，规划引导力度偏弱。此次修订鼓励电梯、索道、缆车串联慢行网络；推动跨江大桥和不同标高街道、建筑有机衔接。这样调整，是因为重庆地形高差大，传统平面路网很难解决全部出行需求，用好立体交通，能够持续彰显“桥都”特色和山城魅力。调整后，山城特色交通场景更加丰富，立体出行网络更加完善。3. 集约利用轨道附属空间，城市公共空间更复合。过去，轨道站点剩余空间、附属设施的整合利用缺少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修订支持轨道车站出入口与周边建筑整合设计，允许轨道剩余空间合理开发利用。这样调整，是因为过去轨道附属设施大多占用人行道空间；同时，因轨道建设产生的剩余空间闲置浪费。调整后，人行道上的轨道附属设施将更少，通行空间更加畅通；轨道剩余空间有望盘活利用，用于打造多样化城市配套服务功能，轨道车站将成为与老百姓联系更加紧密的城市公共空间。
**四、** 执行时间《管理规定》全文共8章41条，于2026年10月22日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政策原文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 官方来源
- [重庆市政府](https://www.cq.gov.cn/zwgk/zfxxgkml/zcjd_120614/bmjd/202610/t20261027_16302153.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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