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省级 · 浙江省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6-10-3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浙江省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6-10-30
- **发文单位/来源**：浙江省政府

## 摘要
一、起草背景（一）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正式出台，明确提出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人才**；**能补多少**：产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5万亿元，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左右**；**怎么办**：企业需关注政策，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争取政策支持。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国家战略的推进和全球科技革命的机遇，浙江省积极响应，发布了《关于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政策为的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核心措施包括构建企业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打造特色协同的产业培育体系。强化优质企业梯队培育；构筑产业导向的人才引育体系，加大高端紧缺人才引入力度；健全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资本市场服务对接；优化开源开放的创新生态体系，推动场景培育和开放。针对长三角制造业，建议企业抓住机遇，加强创新，提升竞争力。政策自2026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企业需关注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条件。政策解读强调，智能物联产业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引擎，也是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支撑。
**一、** 起草背景（一）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正式出台，明确提出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科〔2026〕65号），提出要“高质量推进物联网规模化部署应用，打造全域感知、泛在智联、多网融合、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编制《实施意见》，是浙江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部署，发挥数字经济先行优势的重要举措。
（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智能物联产业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的融合与应用，能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能化终端产品、技术平台和增值服务，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引擎。编制《实施意见》，是我省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核心变量”作用，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的主动作为。
（三）深入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的重要举措。智能物联作为“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兼具领先优势和规模效应的万亿级产业集群，能够有效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是我省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支撑。编制《实施意见》，是我省立足产业既有优势、精准补齐发展短板，加强“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一是深入调查研究。**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部署，省经信厅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初稿）。期间，省经信厅赴杭州、宁波等地实地走访调研重点企业，系统摸排全省智能物联产业发展情况，召开省级部门座谈会，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和任务要求。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61条，其中无意见24条、采纳22条、部分采纳14条、未采纳1条，对部分采纳及未采纳意见均完成沟通解释。三是履行审查程序。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完成后，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社会风险评估，逐条吸纳审查反馈意见，完成文本修改完善。
**三、** 主要内容《实施意见》聚焦“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总体目标，提出“到2030年，产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5万亿元，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左右，培育营收超千亿元企业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以上，基本建成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并围绕未来5年工作进行部署，提出5个方面、16条举措。
（一）构建企业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主要包括攻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系统布局创新载体、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等重点工作。
（二）打造特色协同的产业培育体系。主要包括推进产业特色集聚发展、强化优质企业梯队培育、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升级等重点工作。
（三）构筑产业导向的人才引育体系。主要包括加大高端紧缺人才引入力度、加强智能物联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等重点工作。
（四）健全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强化国有投资基金引领作用、深化资本市场服务对接、创新多元化融资服务模式等重点工作。
（五）优化开源开放的创新生态体系。主要包括推动场景培育和开放、加强开源体系建设、提升数据要素赋能水平、深化开放合作等重点工作。同时，落实“链长+链主”制，围绕组织领导、要素支撑、运行监测等夯实保障措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意见自2026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正文中涉及对企业、产品、人才等“符合条件”的表述，以最新施行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四、** 解读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0571-87052718。

## 官方来源
- [浙江省政府](https://www.zj.gov.cn/col/col1229019366/art/2026/art_281011862ed74930805bdc5cfb1c3dea.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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