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
> 区县级 · 江苏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9-24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区县级
- **适用地区**：江苏 昆山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9-24
- **发文单位/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 摘要
索 引 号：

 kssgyhxxhj/2026-0004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
；
通知
；
发布机构：

 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号：

 无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新建成投产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纳入，已淘汰退出或兼并重组的移出）。能补多少：原文未提及具体资金补贴金额与比例，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需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按年度通过节能监察综合业务平台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落实能效强制性标准，配合节能目标考核与审查；鼓励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 政策正文
kssgyhxxhj/2026-00042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的通知无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的通知时间：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生态环境法典》《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现就依法依规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增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攻坚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碳排放规模大、影响大。各地、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为实现“双碳”目标夯实基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做到应管尽管。新建成投产符合条件的用能单位应及时纳入名单，已淘汰退出、兼并重组的用能单位在下一年度从名单中移出。
**二、** 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制度。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按年度制定并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每5年开展一次能源审计。重点用能单位要成立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部门和岗位，聘任能源和碳排放管理负责人，组织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人员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二）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碳排放情况。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节能监察综合业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szgx.gxt.jiangsu.gov.cn:6030/enterprise-web/#/login）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认真梳理并填报重点用能单位基本情况、产品信息、生产单元信息、能源品种配置、耗能设备台账等基础信息，按年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探索报送碳排放情况。
（三）全面落实节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限定值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对于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项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或设备，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淘汰清零。
**三、** 持续强化监管服务（一）开展评价考核。各地根据节能降碳工作形势，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审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各地要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原则上各县（市、区）在重点用能单位报送期满后2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向报送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各设区市按不少于30家且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核审查；省节能监察中心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市县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上报数据不全、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应及时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针对能源利用效率低、能耗指标不满足相关要求等问题，应按规定落实整改。
（三）强化节能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开展节能监察，重点核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能效限定值等强制性标准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用能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及时整改。对未按时通过节能监察综合业务平台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送信息质量明显偏低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察。
（四）组织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针对重点用能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用能结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诊断，制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鼓励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能源合同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方式，引入节能降碳专业化服务，采用科学能源管理运行方式和先进节能技术，在不额外增加节能改造支出的同时，提升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
（五）推动节能降碳改造。认真落实《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苏发改资环发〔2026〕796号）要求，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八大高耗能行业企业逐一排查梳理能效情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节能降碳主体责任、积极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要加大引导支持力度，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的节能降碳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信部门要牵头做好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发改部门要强化节能与降碳的工作统筹，协调控制能耗总量，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改进碳排放管理。生态、住建、交通、数据、机关事务管理、统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本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8月24日相关信息

## 官方来源
- [昆山市人民政府](http://www.ks.gov.cn/kss/zcwj/202609/6ec2730c6adc4b878c5ae953827dce25.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quanguo-50128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