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扩区情况的通知
> 省级 · 河北省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6-11-02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河北省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6-11-02
- **发文单位/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摘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3〕13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扩区情况予以公布。 请沧州市进一步加强园区规范建设和管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文号：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适用地区：河北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新材料
- 发布日期：2026-11-0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3〕13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扩区情况予以公布。
请沧州市进一步加强园区规范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打造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优良载体。
附件： 化工园区扩区情况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0月30日化工园区扩区情况表序号园区名称所在市原认定面积（平方公里）扩区后面积（平方公里）扩区后四至范围1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东至经六路、南至雾江路/纬七东路、西至原中辛路、北至纬五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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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https://gxt.hebei.gov.cn/hbgyhxxht/xwzx32/tzgg83/2026110214193789245/index.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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