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城港（区域物流 枢纽）大青沟作业区一期码头（多式联运）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市级 · 商丘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08-0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商丘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08
- **发文单位/来源**：商丘市政府

## 摘要
永城市人民政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城港（区域物流枢纽）大青沟作业区一期码头（多式联运）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6〕376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城港（区域物流枢纽）…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的转发通知，主送对象为永城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审批程序性文件，不设企业申报主体，无申报兑现口径，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税费减免等安排；用地范围、面积等具体指标正文未披露，以豫政土〔2026〕376号批复附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无需申报。项目建设单位按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用地及开工手续；拟参与码头运营、多式联运合作的市场主体可与永城市政府及交通、自然资源部门对接。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商丘地处豫鲁苏皖交界，内河航运是当地补齐综合交通短板的重要抓手，永城港在河南港口体系中定位为区域性物流枢纽，其大青沟作业区一期码头明确按多式联运方向建设。此次商丘市政府向永城市转发省政府豫政土〔2026〕376号批复，标志着该项目一期码头的建设用地已走完省级审批程序，项目由前期谋划转入实质性落地阶段。\需要说明的是，本件为建设用地批复的转发通知，属行政审批程序性文件。正文仅载明批复文号并要求遵照执行，无申报兑现口径，不含资金奖补、税费优惠等扶持条款；具体用地位置、面积等指标须以批复附件为准。对腹地企业而言，该项目的价值在于预期效应：码头建成投运后，永城及周边大宗货物有望通过水运与铁路、公路联运降低物流成本。\对长三角制造业和物流企业而言，建议将永城港视为布局中原市场的潜在节点，持续跟踪作业区后续招商、码头运营主体招标及多式联运线路开通信息；有意参与港口配套、仓储加工或联运业务的企业。可提前与永城市政府及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对接，相关用地与合作条件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 官方来源
- [商丘市政府](https://www.shangqiu.gov.cn/zwgk/zc47szfbgs/szt47szfbgs/content_257570)（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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