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丰出台18条措施，真金白银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 市级 · 韶关 · 人才政策 · 发布于 2025-08-12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广东省 韶关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发布日期**：2025-08-12
- **发文单位/来源**：韶关市人民政府

##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重大机遇，以场景牵引推动新丰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创广东智能网联＋低空多维空间（韶关）综合试验区，制定以下措施。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新丰县范围内投资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如无人机起降点、eVTOL起降场等）的企业；经批准在县域内运营低空飞行器起降点及配套服务的企业；首次营收达2000万元的低空制造、批发零售或服务业企业；设立低空测试基地且年服务不少于2家企业的企业或机构；牵头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并在新丰举办相关会议的单位；在新丰设立航空器展销中心并实现实际销售的企业或机构。

**能补多少**
基础设施建设按实际费用30%补贴，单个小型起降点或智能起降柜机最高10万元，单个eVTOL起降场等最高30万元；运营起降点设施按实际承担费用30%补贴，最高30万元；首次营收达2000万元企业奖励30万元；测试基地按实际投资30%奖励，最高30万元；标准会议补贴不超过10万元；展销中心按实际销售额2%奖励，最高30万元。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发票、运营证明、销售凭证等，经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具体申报时间、流程以新丰县工信局官网公布为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适用地区：韶关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电子信息、惠企政策、韶关
- 发布日期：2025-08-12近日，新丰县人民政府印发《新丰县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18条措施，支持：
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重大项目落户建设低空测试基地展示交易航空器举办低空技能培训开展飞手培训开展低空研学载人航线运营举办展会和赛事活动举办无人机飞行表演活动挖掘低空飞行文旅应用场景扩大低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给予企业房屋租赁优惠引进低空人才开展低空研究低空企业融资贴息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新丰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创广东智能网联＋低空多维空间（韶关）综合试验区。
《新丰县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新丰县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重大机遇，以场景牵引推动新丰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创广东智能网联＋低空多维空间（韶关）综合试验区，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企业在新丰县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eVTOL起降场、轻型运动类航空器起降点、直升机起降平台等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投入使用1年后，按照实际建设费用的30%给予相关企业一次性配套支持（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补贴不超过10万元，每个eVTOL起降场、轻型运动类航空器起降点、直升机起降平台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对经批准在县域内运营低空飞行器起降点及配套设施（飞行器停放、维保、充换电、配套运营设施等）的企业，按实际承担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二条** 支持重大项目落户。对经批准从事低空相关营收的低空制造、批发零售或服务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第三条** 支持建设低空测试基地。支持设立低空飞行器测试服务基地，对可用场地不低于5000平方米、每年为不少于2家行业企业提供低空飞行产品测试服务的基地，对基地投资主体给予基地实际建设投资30%的一次性奖励，每个基地不超过3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开展低空相关标准制修订和发布。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牵头制修订制造、应用、保障等领域标准，对在新丰举办制修订和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会议的企业，按实际承担会议费用（不含商业赞助）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五条** 支持展示交易航空器。对在本县设立航空器展销中心，提供产品入驻展示交易，实现产品实际销售额的企业或机构，按照产品实际销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或机构最高补贴30万元。对在本县航空器展销中心购买航空器产品达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个人，按实际发生交通运输费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贴5万元。对在新丰购买低空飞行器且购买相关保险产品的企业，根据购买保险产品实际缴纳费用的2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六条** 支持举办低空技能培训。对通过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按规定对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自主评价，按通过考核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为：初级工和中级工每人200元，高级工每人280元，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350元，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每人500元。
**第七条** 支持开展飞手培训。对在新丰县参加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以下简称CAAC执照）培训，并取得操控员执照的个人，按个人实际承担培训费用（不含单位承担部分）的2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对在新丰县举办CAAC执照培训的企业，按企业对个人（取得操控员执照的）实际收取培训费用的10%给予补贴，每人不超过1000元；支持青年在我县参加CAAC执照培训（取得操控员执照的）且从我县入伍，可凭《入伍通知书》申请培训费用（不含单位承担部分）的50%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第八条** 支持开展低空研学。对提供低空研学服务且在新丰注册的企业，根据企业在新丰实际开展低空研学的人数、天数，按实际收取每人每天费用的15%—30%给予补贴（其中非住宿研学对象按15%补贴、住宿研学对象按30%补贴），每家企业每次最高补贴5万元，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九条** 支持载人航线运营。对在本县注册、建设运营基地，开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常态化运营载人航线（起终点至少有一个在新丰县内，起终点间直线距离不低于20公里）的企业进行奖励。每条新开通市内航线（年度执行不少于200架次且年飞行时间不低于20小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年飞行每增加200架次且飞行时间每增加20小时，给予3万元奖励。次年开始，同比上一年总飞行架次增量部分按相同标准给予奖励。每条新开通城际航线（年度执行不少于200架次）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年飞行每增加100架次，给予10万元奖励；次年开始，同比上一年总飞行架次增量部分按相同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 支持举办展会、赛事活动。对在新丰县内主办低空展会和赛事活动的企业或机构，按实际承担活动费用（不含商业赞助）的3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在新丰注册的企业积极参与县外低空展会、赛事，依据展出参赛成果按参展费用的3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
**第十一条** 支持举办无人机飞行表演活动。支持企业在新丰县内围绕文旅、体育等举办低空飞行表演等活动，经相关部门备案后，县内单场活动无人机飞行表演规模每100架给予1万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 支持挖掘低空飞行文旅应用场景。鼓励开展航空体育运动、低空旅游、低空出行业务，支持航空运营企业开发跳伞、热气球、滑翔、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项目，大力发展低空旅游业态，支持航空运营、旅游服务等企业依托本县旅游资源开发低空旅游产品，支持企业开辟特色低空旅游线路。对于成功引进低空经济文旅产品，并通过该产品实现50万元及以上营收的县内A级景区，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第十三条** 支持扩大低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鼓励县内注册的企业在应急救援、森林防火、城市消防、交通巡查、公安巡逻、违建巡查、国土测绘等公共服务领域拓展低空飞行服务应用场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在新丰设立航空应急救援、航空森林消防、航空医疗救援、现代农业无人机等示范应用基地，对争取到相关示范应用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第十四条** 支持给予企业房屋租赁优惠。对新落户的低空制造、研发、销售、服务初创企业或机构，在工业园区租赁研发、生产、销售厂房和办公用房，前半年给予免租，半年后按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补贴30%（三年内达到上规上限的企业补贴80%），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补贴期限最多3年。
**第十五条** 支持引进低空人才。大力引进低空人才，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为30万元，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对引进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南岭团队”认定条件且通过韶关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对取得产业重大突破、为韶关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撑国家科技进步的团队，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
**第十六条** 支持开展低空研究。对低空行业领军人才或博士、高级教授以上人才入选县低空经济人才专家库，同时在县低空经济总部开展低空专项培训辅导，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十七条** 支持低空企业融资贴息。对在新丰注册的低空制造、研发、销售、服务等中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企业需满足在新丰金融机构贷款且贷款用于新丰辖区的要求，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当年贴息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第十八条** 支持创新投融资机制。整合财政金融资源作为项目资本金，通过补改投、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县属国企与民企投资方合作，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低空产业项目投资与建设。
**第十九条** 申报、审批程序及扶持奖励资金来源。符合扶持奖补政策的企业、单位、团队，由企业、单位、团队对照条件申报，经责任单位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经新丰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批后，根据资金审批程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补贴资金由县级产业发展基金安排，超出当年县级产业基金预算额度的部分，从下一年度县级产业发展基金安排。单个企业、团队全年累计享受本措施奖补条款补贴不超200万元。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本措施执行期间如遇外部经济形势出现重大变化、上级政策或决策部署发生调整，将适时予以调整。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韶关市人民政府（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官方来源
- [韶关市人民政府](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olicy/policyinfo/nfsheqizcyw2770954)（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shaoguan-45014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