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市级 · 遂宁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6-04-27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遂宁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6-04-27
- **申报截止**：2026-12-31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遂宁市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发放“蜀里安逸·遂心遂意”消费券。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重点围绕汽车、零售、餐饮、家政等品类发放“蜀里安逸·遂心遂意”消费券。鼓励各县（市、区）、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 文号：遂府办发〔2026〕5号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适用地区：遂宁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汽车产业、制造业升级、惠企政策、遂宁、四川
- 申报截止：2026-12-31（以原文为准）
> - 发布日期：2026-04-27遂府办发〔2026〕5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遂宁市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4月27日遂宁市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一、发放“蜀里安逸·遂心遂意”消费券。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重点围绕汽车、零售、餐饮、家政等品类发放“蜀里安逸·遂心遂意”消费券。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消费券发放，按县（市）10%、区20%、市直园区30%的比例对核定投入予以补助。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二、发放“马上入川·遂心遂宁”文旅体消费券。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演艺赛事活动，发放演艺赛事、酒店民宿、特色餐饮、旅游商品、文创非遗等文旅体消费券。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三、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激励。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全额自筹经费主（承）办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比赛时间为一天、遂宁市外（工作、生活、学习长期在市外）参赛总人数不少于50人的，每个赛事活动按市内外参赛总人数给予60元/人奖补；比赛时间一天以上、遂宁市外（工作、生活、学习长期在市外）参赛总人数不少于50人的，每个赛事活动按市内外参赛总人数给予80元/人奖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四、实施消费有奖激励。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餐饮、零售等有关领域消费的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的有效数电发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进行抽奖，单张发票最高奖励10000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五、实施消费新场景激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支持市场主体打造高品质消费场景，对纳入2026年市级“遂心遂意”消费新场景的运营主体，根据场景建设投入、运营效益、业态集聚度等实行分档激励，单一场景最高激励2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六、鼓励企业拓展消费市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市场化消费类展会活动面积达5000—8000平方米且观展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的展会，按实际投入的50%标准给予主办方补助，单个活动最高补助10万元。对参加市级统一组织的线下市场拓展活动的企业，按活动开展区域分别给予每家企业省外1万元、市外省内0.5万元、市内活动0.3万元补助。引导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票根经济”发展，对入选的票根消费示范商家，给予1万元奖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七、实施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激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鼓励市场主体针对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业态开展统一收银、统一核算，对2026年销售（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批发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激励；2026年销售（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零售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激励；2026年销售（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的餐饮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八、实施主体成长激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批发业企业（个体）当年销售收入增量每超4000万元，给予3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给予20万元激励；零售企业（个体）销售收入增量每超1000万元，给予2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给予20万元激励；住宿业、餐饮业企业（个体），营业收入增量每超400万元，给予1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给予10万元激励；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量每超1000万元，给予4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给予20万元激励；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量每超1000万元，给予3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给予10万元激励；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量每超500万元，给予2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给予10万元激励；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量每超1000万元，给予2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给予10万元激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九、实施品牌培育激励。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遂宁开设成渝地区首店的经营主体最高给予50万元激励；开设四川（除成都以外）首店的经营主体，最高给予30万元激励。依托本地餐饮、名优特产、零售等消费品牌，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开设具有遂宁代表性的特色品牌门店，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投资主体每个门店5万元至20万元激励。对本年度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四川省老字号”，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激励。对纳入年度烟火小店提升计划名单的，最高给予1万元/户的激励。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次取得汽车品牌经销授权，对燃油车品牌，按照销售收入的2%给予激励，最高给予10万元激励，对新能源车品牌，按照销售收入的4%给予激励，最高给予20万元激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十、提档升级服务消费。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投运的美食等特色街区按照县（市、区）、市直园区实际投资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新增门店，按每个新增门店5万元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最高激励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在社区新设立网点且实质运行6个月以上的，给予单个网点1万元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最高给予15万元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新招录一线从业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按缴纳社保中企业承担部分的50%给予奖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十一、实施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面向遂宁市内依法经营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重点覆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领域，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认定行业，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市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贷款金额的1.5%给予贴息，已享受省级贴息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期限最长1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十二、实施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生产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量达3000万元、4000万元且生产规模同比增长2%（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十三、实施工业企业梯度培育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生产规模首次超5亿元（含）、1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奖励。对2025年新升规且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生产规模增长2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十四、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协作配套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工业领域企业及项目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和生产性服务，按不超过实际支付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对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工业企业举办的产业配套对接活动、市场开拓支出，最高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省市政策不同时享受。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十五、实施配套协作能力提升激励。对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供应链核心企业认证的工业领域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工业领域企业在质量认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辅导、配套能力提升培训等方面支出，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十六、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3万元—20万元激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十七、实施“遂宁新质贷”担保。对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支持在遂宁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解决因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问题。对符合要求纳入白名单的企业，由遂宁市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增信，担保费率不超过1%，市级财政按照企业实际产生担保费用进行全额补贴。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利率控制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BP（利率基点）以内。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3000万元。构建“银行40%+担保30%+财政风险补偿金30%”的共担机制。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遂宁新质贷”产品的企业按实际付息额给予不超过年化1.5%的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十八、实施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补贴。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通过新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行融资的，市级财政在省级财政对发行、首次发行分别给予40万元、8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的基础上，按省级财政补贴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十九、实施科技创新债券担保分险支持补贴。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符合省级奖补政策的担保（征信）机构，在省级奖补后仍不超过费率1%的，市级财政根据省级奖补后费率与1%之间的差额部分的50%、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二十、实施畜禽稳产保供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其猪、牛、羊出栏量较上年正增长部分，按生猪30元/头、牛300元/头、羊80元/只予以奖补。通过新（改）建或闲置盘活方式新投产的养殖场，按存栏量分档给予一次性激励：生猪500—2000头、牛50—350头、羊200—400只、肉禽1万—5万羽、蛋禽2000—5000羽的，单场奖励1万元；上述品类存栏量超过对应上限的，单场奖励5万元。出栏增量补贴与新投产补贴不重复享受奖补，按照就高原则自主申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二十一、实施特色畜禽养殖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通过新（改）建或闲置盘活方式新投产的黑猪养殖场，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比例补助，单场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引种黑猪后备母猪的，按300元/头给予激励；出栏黑猪育肥猪的，按50元/头予以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且推广黑猪寄养模式的公司，在遂宁市域内寄养出栏量较上年正增长部分，按10元/头给予推广激励。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养殖场（户），其白羽肉鸡出栏量较去年同期正增长部分，按0.5元/羽予以奖补。特色畜禽养殖激励与畜禽稳产保供激励政策之间不重复享受奖补，按照就高原则自主申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二十二、实施畜禽种业发展激励。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完成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认定的，每个新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符合条件的从具备合法种畜禽生产经营资质的种场引进种猪、种牛、种羊的，分别按照种猪100元/头、种牛1500元/头、种羊200元/只的标准予以奖补。以上同类型的畜禽奖补政策之间不重复享受奖补，按照就高原则自主申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二十三、实施“遂宁鲜”农产品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体系奖补。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开设有线上销售平台且线下有5家以上单位直营门店或连锁超市的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发运营“遂宁鲜+超市名”线上APP、小程序，分别一次性奖补5万元/个、3万元/个。对符合条件的开设“遂宁鲜”专店100m2以上的主体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个。对符合条件的开设“遂宁鲜”专区，单店专区面积10m2—19m2、20m2—29m2、30m2—39m2、40m2—49m2、50m2以上的主体分别一次性奖补3万元/个、5万元/个、7万元/个、9万元/个、11万元/个。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线下单店（含专区）正常运营年度销售额100万元—200万元以下、200万元—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2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上述政策实施细则和申报程序，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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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s://www.suining.gov.cn/gongkai/show/21e915dd81e3eb5eed199ab35e042a98.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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