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市级 · 威海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5-12-3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威海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5-12-30
- **发文单位/来源**：威海市政府

## 摘要
设立自主品牌赛事培育专项资金，继续实施“一区市一品牌”行动，支持各区市、开发区和企业打造特色品牌赛事。扶持职业体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各类职业体育俱乐部，在我市经营并冠“威海”队名参加国际国内顶级职业联赛1年以上的…

## 政策正文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标识：WHCR-2025-0020006公开 发文字号：威政办发〔2025〕13号所属单位：威海市体育局开始实施时间：
文件状态：
文件废止时间：
文件失效 WHCR-2025-002000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威政办发〔2025〕1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22号）等决策部署，抢抓威海市获评全国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的战略机遇，进一步激活体育消费潜力，壮大赛事经济规模，推动体育产业与文旅、康养、制造等业态深度融合，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 构建多元赛事供给矩阵（一）大力提升赛事层级。在我市举办涉及奥运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二）积极培育品牌赛事。设立自主品牌赛事培育专项资金，继续实施“一区市一品牌”行动，支持各区市、开发区和企业打造特色品牌赛事。各区市、开发区和企业打造自主品牌赛事的，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国际性和全国性赛事可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省外参赛比例超过70%的，奖励金额最高可上浮2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三）扶持职业体育和商业赛事发展。扶持职业体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各类职业体育俱乐部，在我市经营并冠“威海”队名参加国际国内顶级职业联赛1年以上的体育俱乐部，从第2赛季起，可根据项目投入给予不高于1000万元的资助。国际国内顶级职业联赛须为省级及以上电视媒体参与直播或录播、国内最高级别职业联赛或国际极具影响力的职业体育赛事。申请承办全省运动会，积极争取国家级行业或人群综合性运动会落地。鼓励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对在我市举办的门票收入超过100万元、外地参赛和观赛人数超过10000人的商业赛事，可给予每项次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举办多样化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各级体育部门根据年度经费和赛事举办情况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五）加强赛事研究评估。开展赛事运营研究，针对各项大型体育赛事进行赛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开展集中招商推介，服务赛事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二、 激活体育消费市场活力（六）举办促进体育消费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体育消费季、消费惠民等促消费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商家让利、免费体验等活动，让更多人享受体育消费实惠。（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七）推动相关产业互促融合。持续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活动，提供更多赛事周边消费产品，挖掘赛事消费潜力，推动“体旅”“体商”等业态融合发展。支持研发运动康养器械、药品，加快建设体育医院、社区运动健康指导中心，营造安全、健康体育消费氛围。（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三、 强化赛事经济人才支撑（八）实施奥运奖牌突破行动。在我市注册的运动员，获得首枚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奖牌的，给予金牌得主100万元奖励、银牌得主60万元奖励、铜牌得主30万元奖励。代表我市获得夏季奥运会或冬季奥运会奖牌并落户威海就业的，可按程序申领“威海英才卡”，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培养奥运奖牌得主的主教练，可在行政级别、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破格。（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九）实施青年选材育苗行动。支持学校、协会、俱乐部、企业、培训机构等各类组织培养专业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职业运动队，并代表国家、山东省、威海市参加高级别体育比赛。在我市持续开办业余培训机构，并协助向国家和山东队输送不少于5名在我市注册运动员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自费培养并输送运动员进入国家和山东专业、职业运动队的社会组织，按照运动队等级给予输送单位最高2万元/名奖励；对自费培养并输送运动员代表国家、山东省、威海市参加比赛的社会组织，按照参赛项目、级别、成绩等给予输送单位最高30万元/名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四、 健全赛事发展要素体系（十）建设国字号训练基地。加快构建乒乓球、帆船帆板、棒垒球、橄榄球、山地户外、铁人三项等国字号训练基地。经营各类全国性训练基地，吸引国家队或世界顶级运动队12个月周期内在威常驻训练累计5个月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十一）落实体育场馆开放政策。全面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坚持课余时间免费开放中小学体育场馆，优化网上预约平台，不断为市民游客参与体育消费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十二）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场馆。对正常对外运营3年以上的新建大型体育场馆，经评审认定，按实际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十三）完善休闲健身路网体系。规划建设自行车、健身绿道等无障碍通行路网体系。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区域设置登山入口和防火检查站，打造2—3条登山步道；临近海岸线区市、开发区应划设体育休闲海域，引导公众走出户外、亲近自然、安全健身。（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十四）扶持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发展，对新获评国家、省五星级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十五）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每年组织奥运、全运、省运会奖牌得主及专业教练，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技能指导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五、 加强赛事经济政策保障（十六）规范全民健身赛事准入。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对依法举办的群众体育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设置审批事项、收取审批费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威海海事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十七）强化高危险性赛事审核。对马拉松等路跑赛事及越野、滑雪等高危险性赛事，在承办单位提交正式办赛申请、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后，受理申请的各级体育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事项、承办资质、技术人员、经费来源、赛场条件、器材设施等进行核查，依法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十八）打造智慧赛事服务平台。开发智慧体育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赛事申请、审批、监管服务。对在我市举办的所有大中小型赛事（国家对赛事报名系统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免费开放报名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十九）完善赛事长效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威海市重大体育赛事组委会及市县两级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作用，主动为各类赛事提供城市基础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市气象局、威海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二十）加强金融赋能支持。持续开展金融助力体育发展工作，为引进大型赛事、打造品牌赛事、培育赛事运营机构、壮大体育消费新场景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
市体育局）（二十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体育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可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税前扣除。（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本措施由市体育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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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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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2025-12-3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官方来源
- [威海市政府](https://www.weihai.gov.cn/art/2025/12/30/art_103244_33823.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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