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 市级 · 威海 · 人才政策 · 发布于 2026-08-1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威海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11
- **发文单位/来源**：威海市政府

## 摘要
三、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缴存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金额。多项优惠政策额度叠加后…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及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项目的缴存人可核减住房套数。
**能补多少**
贷款最高额度单人80万元、双人120万元，优惠叠加后单人不超过160万元、双人不超过200万元；物业费、取暖费提取夫妻每年合计各不超过3000元；租房提取单职工每年18000元、双职工36000元，可按月提取；维修资金、契税按实缴金额提取。
**怎么办**
2026年8月12日起按新规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或提取；此前已受理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不予追溯。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在房地产市场调整期，地方公积金政策成为稳预期、促消费的重要抓手。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市管委会审议后推出本轮优化组合，意在降低职工购房与居住成本、释放改善性需求，通知自2026年8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至2028年8月11日届满。本轮调整覆盖贷与提两端：贷款端，单缴存人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至80万元、双缴存人由100万元提至120万元，多项优惠叠加后单人不超过160万元、双人不超过200万元，并对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及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者核减住房套数。核减后本地无房或仅一套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执行；提取端，新增维修资金和契税据实提取，物业费、取暖费每年各可提一次且夫妻合计均不超过3000元，租房提取由单职工每年14400元提至18000元、双职工由28800元提至36000元并可按月提取，购建房三年内可多次提取，偿还商贷亦可按月提取、只需保留3个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需要提示的是，本件面向个人缴存人而非企业主体，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可将其作为观察地方人才安居政策的参照样本：在威海设有基地或用工规模较大的制造企业，宜把新规纳入员工福利指引，协助职工用足提取与贷款额度以增强留才黏性；涉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的上下游企业，也可借套数核减带来的首套资格扩容对接改善型客源。8月12日前已受理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需注意新老划断节点。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公开 发文字号：威住〔2026〕14号所属单位：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实施 文件状态：
文件废止时间：
文件失效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威住〔2026〕14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 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调整至80万，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调整至120万。多项优惠政策额度叠加后，单缴存人不超过160万、双缴存人不超过200万。
**二、**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项目的缴存人，可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在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三、**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缴存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金额。
**四、**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元。
**五、**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取暖费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取暖费，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元。
**六、**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单职工每年最高14400元提高到18000元，双职工由每年最高28800元提高到36000元，可按月提取。
**七、** 优化购建自住住房提取频次支持缴存人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三年内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八、** 优化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放宽多套住房贷款还款限制，支持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且正常还款的缴存人本人和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保留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付息额。本通知自2026年8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11日（有效期2年）。2026年8月12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不予追溯调整；2026年8月12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要求变化，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8月11日【返回顶部】
图文解读
• 一图读懂丨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历史沿革2026-08-11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 官方来源
- [威海市政府](https://www.weihai.gov.cn/art/2026/8/11/art_103324_34095.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weihai-43780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