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关于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提振住房消费若干措施》
> 市级 · 吴忠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8-1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吴忠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10
- **发文单位/来源**：吴忠市政府

## 摘要
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总价款，支付购房首付款资金划转至所购房开发企业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大于《商品住房认购协议》上约定的房屋首付款，支付购房首付款资金划转至所购房开发企…

## 政策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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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现将《关于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提振住房消费若干措施》政策解读如下：
**一、**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期内，在吴忠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在留足贷款要求余额的前提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办理贷前提取。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总价款，支付购房首付款资金划转至所购房开发企业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受理条件1.缴存人所购房屋为吴忠市新建商品住房；2.对于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应留足贷款要求余额；3.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提取范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大于《商品住房认购协议》上约定的房屋首付款，支付购房首付款资金划转至所购房开发企业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提取频次：一次。申请材料1.缴存人（含共有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2.《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房地产企业开具的不低于2万元的定金收据；3.《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
**二、** 扩大建造、翻建、大修房屋提取范围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期内，缴存人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从批准建造或翻建之日、大修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可提取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或大修房屋费用。受理条件1.缴存人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从批准建造或翻建之日、大修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出具之日起三年内；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提取范围：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及配偶。提取额度：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或大修房屋支付费用的总额，不包括储藏室、地下室、车位费用及装修款。提取频次：缴存人每年提取一次。申请材料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2.提取人一类银行借记卡；3.共有产权的，提供共有人居民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材料；4.直系亲属提取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或公证书等）；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市（县）级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有资质机构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建房费用发票（含电子增值税发票）、工程预算造价书、大修支付费用发票；7.自建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农村房屋需提供集体划拨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8.翻建、大修住房时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 扩大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范围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期内，缴存人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提取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1.缴存人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2.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3.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提取范围：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及配偶。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本息额。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月、季、年提取。申请材料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2.提取人一类银行借记卡；3.直系亲属提取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或公证书等）；4.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5.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出具的近一个月个人贷款实还明细表和贷款余额单；6.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商业住房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个人贷款实还明细表和贷款余额单。
**四、** 进一步放宽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时间范围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期内，缴存人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再提取一次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本息额。受理条件1.缴存人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再提取一次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提取范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本息额。提取频次：一次。申请材料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2.提取人一类银行借记卡；3.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4.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5.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出具的个人贷款实还明细表；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商业住房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实还明细表。
**五、** 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上限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期内，二孩、三孩家庭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上浮20万元和30万元。受理条件1.申请人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2.申请人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多孩家庭，其中：二孩家庭是指一家庭有两个子女，且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多孩家庭是指同一个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且三孩为2021年6月26日（含）以后生育。贷款额度标准：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满足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公商）月还款占收入比等核定的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基础上，二孩家庭、多孩家庭分别额外上浮20万元、30万元。适用范围：吴忠市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达到公积金贷款条件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三孩缴存家庭。申请材料1.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2.其它所需贷款材料按照《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规程》提供。
**六、** 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期内，全职引进的自治区或吴忠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万元。受理条件1.申请人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2.申请人为全职引进自治区或吴忠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标准：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公商）月还款占收入比等核定的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基础上，额外上浮10万元。适用范围：全职引进自治区或吴忠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地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材料1.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或吴忠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书；2.其他所需材料按照《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规程》提供。
**七、** 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与上限政策解读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从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合计的20倍提高至30倍，单职工缴存和双职工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上限分别为60万元和80万元；吴忠市灵活就业人员单缴存和夫妻双方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上限分别为60万元和8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受理条件1.借款申请人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2.借款申请人需符合《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规程》等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额度计算规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从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合计的20倍，统一提高至30倍。贷款额度上限：1.单位缴存职工：单职工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上限为60万元，双职工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上限为80万元；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单人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上限为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上限为80万元。申请材料所需材料按照《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规程》提供。
**八、** 延长贷款到期年限政策解读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由原来的男性60岁、女性55岁，延长到男性63岁、女性58岁。贷款期限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受理条件1.借款申请人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2.借款申请人需符合《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规程》等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退休年龄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核定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男性63周岁、女性58周岁（原标准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贷款期限规则：借款申请人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申请材料所需材料按照《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规程》提供。
**九、** 调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人小额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额度政策解读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办理该缴存人账户销户提取时，无需提供继承公证等法律文件的账户余额标准，由原3万元（含）以下调整为5万元（含）以下（均不含销户利息），其余提取事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受理条件1.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无冻结，且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提取频次：销户提取。申请材料1.申请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3.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等；4.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5.5万元以上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法律文件（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证书等）。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欢迎拨打宁夏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政策原文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提振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官方来源
- [吴忠市政府](https://www.wuzhong.gov.cn/sy/zcjd/202606/t20260616_5267216.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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