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 市级 · 新乡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04-22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新乡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4-22
- **发文单位/来源**：新乡市政府

## 摘要
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新乡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验

## 政策正文
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字号：
新乡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任务
2019年以来，新乡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唐庄镇侵占农用地202亩，通过共产主义渠违规取用黄河水，形成594亩人工湖“唐公湖”。
**二、** 整改措施
一是对新乡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违法问题立案查处、依法处罚。
二是2024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整改。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 整改完成情况（一）关于执行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8月，向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已对该违法单位处罚到位。2023年9月22日，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缴纳罚款323.87万元。
（二）关于项目审批手续情况。一是2024年1月16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07812024XS0002429号）；二是2024年3月28日，取得《关于卫辉市唐庄镇蓄水灌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卫发改〔2024〕61号）；三是2024年5月13日，取得《关于卫辉市唐庄镇蓄水灌溉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2024〕94号）；四是2024年6月7日，取得《关于对卫辉市唐庄镇蓄水灌溉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卫水许准字〔2024〕第14号）；五是2024年6月13日，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2024〕091号）；六是2024年10月17日，取得《关于对卫辉市唐庄镇蓄水灌溉工程项目取水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批》（卫水许准字〔2024〕第30号）；七是2024年10月21日，取得《关于对卫辉市唐庄镇蓄水灌溉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批》（卫水许准字〔2024〕第31号）；八是2024年12月31日，取得《关于的批复》（卫环监〔2024〕21号）。九是2024年11月18日，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卫辉市唐庄镇蓄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987号）。
（三）关于人员处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已执行到位。2023年11月，给予唐庄镇原副镇长肖金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唐庄镇崔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树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唐庄镇索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树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唐庄镇山庄村村委会主任石俊生同志记过处分。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系人：朱超联系电话：0371—69691714电子邮箱：hnhhb2019@163.com2026年4月22日链接：

## 官方来源
- [新乡市政府](https://www.xinxiang.gov.cn/zwzx/gsggao/10773625.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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