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始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市级 · 信阳 · 产业准入 · 发布于 2026-07-2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信阳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 **发布日期**：2026-07-28
- **发文单位/来源**：信阳市政府

## 摘要
固始县人民政府：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固始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固政文〔2025〕239号）收悉。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县…

## 政策正文
固始县人民政府：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固始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固政文〔2025〕2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陈淋子镇、祖师庙镇、武庙集镇、段集镇、方集镇、郭陆滩镇、汪棚镇、胡族铺镇、李店镇、往流镇、三河尖镇、蒋集镇、陈集镇、泉河铺镇、分水亭镇、沙河铺镇、张广庙镇、石佛店镇、黎集镇、草庙集镇（原草庙集乡）、马堽集镇（原马堽集乡）、徐集镇（原徐集乡）、赵岗乡、张老埠乡、南大桥乡、杨集乡、洪埠乡、观堂乡、丰港乡、柳树店乡、蓼城街道、秀水街道、番城街道、阳关街道、南湖街道、东关街道（含县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县要指导36个乡镇（街道）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陈淋子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5.20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11.5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60.11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377.48公顷。祖师庙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4.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92.9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2.59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078.49公顷。武庙集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3.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02.4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73.33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745.89公顷。段集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3.9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11.7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86.94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013.30公顷。方集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4.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7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75.95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053.80公顷。郭陆滩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5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21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5.75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616.13公顷。汪棚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9.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80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7.53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725.31公顷。胡族铺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17.0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54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8.83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2642.13公顷。李店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8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5.60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055.50公顷。往流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8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2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41.23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39.27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706.10公顷。三河尖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4.6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18.7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09.85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445.42公顷。蒋集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5.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5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4.61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864.42公顷。陈集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9.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6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8.86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044.02 公顷。泉河铺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3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14.7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1.00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783.85公顷。分水亭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8.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92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4.95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984.90公顷。沙河铺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0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1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4.0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2.29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174.57公顷。张广庙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9.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44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6.46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298.85公顷。石佛店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5.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26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1.75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892.46公顷。黎集镇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12.5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97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60.06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2138.88公顷。草庙集镇（原草庙集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4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503.98公顷。马堽集镇（原马堽集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9.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42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447.04公顷。徐集镇（原徐集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8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2.6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12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941.26公顷。赵岗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4.9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2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87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125.33公顷。张老埠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1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12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184.61公顷。南大桥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4.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2公顷，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182.01公顷。杨集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10.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2 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09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303.89公顷。洪埠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7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426.22公顷。观堂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87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5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891.26公顷。丰港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5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3.3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12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1344.77公顷。柳树店乡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3.3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65公顷，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814.45公顷。蓼城街道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0.01万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28.80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5.00公顷。秀水街道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0.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35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76.87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209.68公顷。番城街道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2.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7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70.99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539.95公顷。阳关街道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2.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9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900.62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486.69公顷。南湖街道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2.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8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0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28.05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569.84公顷。东关街道（含县农场）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0.40万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7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04.51公顷，村庄建设边界面积控制在57.94公顷。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性等空间底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三区三线”和村庄建设边界线为基础，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构建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和管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农业空间结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村体系。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
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乡镇内涵式、集约化发展。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五、提升乡镇国土空间品质。**
优化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控制性管控要求，优化蓝绿空间网络，促进乡镇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六、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
做好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衔接及管控工作，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乡镇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乡镇安全韧性。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制定其他空间规划。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你县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要指导36个乡镇（街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不断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要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此复。信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4日

## 官方来源
- [信阳市政府](https://www.xinyang.gov.cn/2025/12-30/742143.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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