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 市级 · 信阳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7-2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信阳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7-28
- **发文单位/来源**：信阳市政府

## 摘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执法部门： 《信阳市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清单（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全市市场主体及行政执法机关均可适用，前提是违法行为属于《信阳市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所列事项，且满足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条件。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本政策为执法裁量规范类文件，不涉及财政奖励或申报资助。

**怎么办**
自2025年10月14日起施行，各执法部门须严格对照清单履职，全程留痕并归集案例；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与动态评估，确保依法依规执行。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为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0月14日印发《信阳市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在首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包容审慎监管范围。
该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实施，旨在通过明确执法裁量边界，推动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 核心内容▎ 清单适用原则
• 首违不罚：当事人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期限内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轻微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适用须同时满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三项基本前提。
▎ 实施主体与职责分工
• 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对清单适用情况的指导监督。
• 各行政执法部门须严格对照清单执行，并按要求开展执法记录和案例归集。
• 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执法实践反馈，适时组织优化完善清单内容。
▎ 申报条件
• 违法行为属于《清单（第二批）》所列事项范围；
• 违法行为符合“首次违法”或“轻微违法”认定标准；
• 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
• 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
• 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或已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
▎ 政策影响▎ 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 降低因非主观故意或认知偏差导致的合规成本；
• 提升企业对行政执法可预期性的信任度；
• 强化教育引导功能，促进自觉守法意识养成。
▎ 对执法机关的影响
• 推动执法理念从“以罚代管”向“服务+监管”转变；
• 要求执法全过程留痕、全环节可溯；
• 倒逼执法能力与裁量基准精细化水平提升。
▎ 附件说明《信阳市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作为本通知组成部分，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制定，涵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执法、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具体事项。清单内容以正式印发文本为准，不在此处重复列示。

## 官方来源
- [信阳市政府](https://www.xinyang.gov.cn/2025/10-24/702545.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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