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市级 · 阳江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6-07-2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阳江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6-07-28
- **发文单位/来源**：阳江市政府

## 摘要
第二条 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通过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阳部规〔2026〕9号）于2026年5月29日印发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于阳江市行政区域内由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引导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明确四大重点支持方向：科技重大专项、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协同创新专项、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专项；规定申报主体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同年度原则上限报2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2项以上未结题项目或逾期一年未验收情形。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验收设‘通过’‘结题’‘终止’三类结论，经费管理强调合规使用与信用约束。适用对象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由阳江市科学技术局于2026年5月29日正式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6〕9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依据国家、省科技计划管理规定，结合阳江市实际制定，旨在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管理，提升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能，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项目定义与适用范围
• 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由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
• 本办法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检查、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
▎ 重点支持方向
• 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工业、农业、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突破前沿、关键和核心技术。
• 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行业共性技术攻关、产业化转化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 协同创新专项：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建设；支持产学研合作、高新区/专业镇/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及科技服务网络完善。
• 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专项：支持实验室建设、创新人才引育（含科技领军人物、团队）、省市级科技奖励配套、区域科技合作、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 支持范围和类别每年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态调整。
▎ 组织实施方式
• 市科技局每年编制并公开发布《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重点支持范围、申报条件、时间、方式及要求。
• 申报主体须为科研能力较强、运行规范、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 同一年度，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最多申报2项；大型企业、高校、医院等可依实际情况统筹申报。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实质性组织科研能力，承诺充足时间投入，且原则上须来自承担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负责人：
• 承担2项及以上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
• 所承担市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一年未验收结题。
• 项目实行专家评审（评估）立项审批制度，流程为：形式审查 → 专家评审（书面/现场考察/答辩）→ 汇总审核 → 局务会审定 → 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 专家从阳江市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每3年更新补充。
• 立项后1个月内，市科技局与承担单位签订《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实行合同制管理。
• 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科研攻关，可简化立项程序和资金拨付方式；国家、省联动项目按上级规定执行。
▎ 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近3年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 项目须符合当年度《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方向、技术领域及申报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实质性参与项目全过程实施。
• 项目团队结构合理，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设备及配套条件。
▎ 过程管理▎ 项目执行要求
• 承担单位须严格履行任务书约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建立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等内部制度。
• 实行信用评价制度，覆盖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推荐单位、评审专家及中介机构。
▎ 调整与报告机制
• 调整报告：涉及指标、内容、负责人、关键技术方案变更或不可抗力影响执行的，须及时提交调整申请（延期、修改或终止），经市科技局审核后书面反馈。
• 重要事件报告：取得重大进展、突破，或发生可能影响按期完成的重大事件，须及时报告。
• 验收报告：结题验收前须按要求提交完整验收材料。
▎ 经费与整改管理
• 项目经费使用不合理或实施异常的，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力且存在严重过错的，市科技局可停止项目、收回财政经费。
• 终止项目处理规则：
• 因不可抗力终止的，经评估后决定是否收缴尚未使用的财政经费；
• 因人为因素终止的，除收缴剩余经费外，降低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信用等级，两年内不予受理其新项目申报。
▎ 监督检查与验收▎ 监督机制
• 市科技局在项目实施期间开展专项检查与绩效评价，对问题项目采取警示、指导、培训等方式强化风险防控。
▎ 验收要求
• 验收须在项目完成后半年内完成，提前完成可提前申请。
• 验收以任务书约定内容为唯一依据，承担单位须开展全面自评，涵盖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技术路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等维度。
• 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熟悉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的专家组成，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与数据复测，独立出具验收意见。
▎ 验收结论分类
• 结论类型：适用情形
• 通过：按期保质完成任务书目标，经费使用合规；或仅部分完成核心技术指标，但取得重大突破或代表性成果，经专家认定后亦可认定为“通过”。
• 结题：因不可抗力无法完成主要目标，但已勤勉履职、经费使用合规、无科研失信或违法违规行为。
• 终止：不符合“通过”或“结题”条件的其他情形。
▎ 信息公开与责任保障▎ 信息公开内容
• 项目管理办法、申报指南、通知等政策文件；
• 立项审批结果（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立项金额）；
• 监督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财务审计结果；
• 投诉事项及处理情况；
• 其他依法应公开事项。
▎ 主体责任规范
• 中介机构须严守委托协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守商业与技术秘密，主动报告问题，接受监督。
• 评审专家须独立客观公正履职，严守被评项目信息，不得擅自接触相关方。
• 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利益关联的管理人员、专家须主动声明并回避；评审对象可依正当理由申请专家回避。
▎ 政策影响
• 推动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向制度化、标准化、透明化迈进，强化全过程信用监管与绩效导向。
• 明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边界与使用规范，提升资源配置精准度与产出效益。
• 优化创新生态，通过支持平台建设、人才引育、产学研协同等举措，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能级跃升。
•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政策支持路径。
▎ 附则
• 因政策调整导致职责变化的，按新规定执行。
• 本办法自2026年5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5月28日。

## 官方来源
- [阳江市政府](http://www.yangjiang.gov.cn/yj/zwgk/zfwj/bmwj/content/post_958970.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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