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的通...
> 市级 · 烟台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6-03-17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烟台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6-03-17
- **发文单位/来源**：烟台市政府

## 摘要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31.开展标准化项目资助申报，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承担国际、国家或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通过验收的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 政策速读卡｜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的通...

**级别**：市级｜**类别**：技术创新｜**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发文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项目单位、消费者及相关机构

**能补多少**
- 两业融合试点等争取省级资金最高200万元补助
- 首次认定高企科技服务业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
- 重新认定高企科技服务业企业最高5万元补助
- 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最高100万元补助
-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单个最高支持50万元
- 新建五星级饭店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 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和省重点项目
- 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数智转化工程
- 首次或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 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 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企业、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 省级以上精品（品牌）体育赛事、主场设在烟台的职业联赛、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

**怎么办**
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制定落实配套措施。将可公开的政策事项纳入'烟惠通'政策兑现平台，推动政策直达受益对象。财政部门做好预算资金管理，及时保障政策资金兑现。

## 政策正文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的通知烟政发〔2026〕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烟台市人民政府2026年3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烟台市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大市级政策集成供给，加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地发挥“三核”引领作用，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 推动服务业提质增量1.加快培育服务业优质增量，谋划储备200个以上服务业重点项目，争取100个项目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和省重点项目。扩大市级政策资金规模，对科技服务、信息软件、现代文旅、赛事经济、数字消费、医养健康、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2.发挥载体示范引领作用，对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数智转化工程，给予资金补助。争取省级资金对优质现代服务业项目、高成长性服务业企业项目、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项目、两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3.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投入补助；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4.健全多式联运智慧网络，搭建全市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区域性物流数据中心，对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企业、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5.以“仙境海岸·好运烟台”城市体育赛事总品牌为引领，提升赛事体系能级，统筹各类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精品（品牌）体育赛事、主场设在烟台的职业联赛、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6.强化文化和旅游政策支持，对新建五星级饭店，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四星级饭店，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全国甲级、乙级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开展“海上夜游”的企业，按照新开通海上游船夜航天数给予最高0.2万元/天补助。（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7.打造大型演出、音乐节会集聚地，对在我市地域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演唱会主办单位，单场售票规模0.5万张（含）以上，且烟台域外售票50%（含）以上，单场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单场售票规模0.8万张（含）以上，且烟台域外售票50%（含）以上，单场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8.持续争取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将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拓展为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按产品售价的15%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最高补贴500元；汽车定额补贴调整为按车价比例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家电以旧换新按照产品售价的15%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最高补贴1500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9.推进全国消费“三新”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品牌企业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打造3个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支持特色商业街、多元消费场景优化升级，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10个以上；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合作，开发沉浸式消费空间、综合性消费场景，推出一批老牌新品、国货潮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10.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数字贸易产业园、当年新增网络零售额居于前列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11.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全年开展演唱会音乐节、畅游仙境、美酒美食等文旅活动100场次以上，带动全域全季红火消费；联合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在线旅游服务商等单位，策划推出“烟台旅游卡”，整合景区、酒店、餐饮、电影院等场馆，为市民游客提供一站式消费减免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12.大力推行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实行“收旧换新”“卖旧买新”“拆旧换新”三种模式。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收旧换新”“卖旧买新”全市总额度6000万元的政府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设立“群团购”和“多代多孩”活动总额度5500万元的政府补贴，参加“群团购”活动的居民，可申领一张2万元优惠券，多孩家庭最多可申领3张单张面额1万元的优惠券。（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 助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13.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且生产性设备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最高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属于标志性产业链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最高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1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4.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5.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应用。以揭榜挂帅等形式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以组阁挂帅等方式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项目，每个协同创新工程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对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和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项目，可连续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16.大力培育领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瞪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7.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对达到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获得三星级、二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定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同一企业，每额外获得一张三星级、二星级证书，分别再给予追加最高2万元、1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的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8.支持商业航天发展，对实施海上发射的火箭企业，按照火箭运载能力量级，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9.开展“人工智能+”行动，聚焦精细化工、现代海洋、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数字储能、新兴未来、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8个重点方向，打造28个特色应用场景。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信息软件业重点实施名园、名企、名品培育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三、 聚力抓项目扩投资20.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我市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服务专员制度效能，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快见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1.加力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性资金，完善项目培育机制，动态调整重大项目储备库，全年争取各类政策资金4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2.加力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在继续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基础上，将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设备更新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3.持续开展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困难诉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发布包含123个项目、总投资1729亿元的向民间资本开放项目清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24.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工作为用地保障依据，分级分类保障项目需求。争取新增省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力争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000亩、闲置土地1000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5.用足用好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创建支持政策，加快建设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招远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两个零碳园区。充分发挥市级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培育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应用场景、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6.构建碳排放管理长效机制，实施碳排放双控与碳足迹认证，实行碳排放预算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7.落实小微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豁免政策，对2025年环境质量达标的区市，辖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免于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项目所在区市统筹总量指标替代，在烟台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系统予以确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四、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28.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按照“五统一、 一开放”新要求，深入查找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卡点，规范清理各种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和做法行为。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围绕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开展反垄断线索调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29.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重大政策措施开展会同审查，从源头防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推广应用“鲁执法”涉企检查平台，避免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推动实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30.实施质量品牌建设资助，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质量奖（如好品山东称号、泰山品质认证等）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获得同种奖项不同级别的，按最高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31.开展标准化项目资助申报，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承担国际、国家或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通过验收的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32.推进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对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知识产权项目，给予资金奖励。获得同种奖项不同级别的，按最高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33.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对在知识产权海外纠纷诉讼中维权成功或者达成和解，且未实施侵权行为的企业，按照法律服务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34.完善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的通知》（鲁发改经贸〔2025〕847号），建立全市招商引资评估机制，鼓励开展场景招商、资本招商，推动从政策比拼转向生态竞争。争取国家和省级基金出资，引导市县出资共同组建基金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五、 进一步巩固外贸向好态势35.开展国际市场开拓行动，组织境外展洽活动300场以上、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1000家次以上。对企业参加市级重点类展会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等给予展后一定比例的补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36.落实出口品牌梯度培育行动，开展领军型、骨干型、潜力型品牌企业梯度培育，实施差异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开展的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补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37.分类培强13个跨境电商产业带，创新“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模式，鼓励拓展海外主播、专业场景、营销方案等在线服务，力争新增上线营销企业500家以上。深化与省、市跨境电商协会以及国际知名平台合作，拓展规模化选品、供货、营销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38.落实国家离境退税政策，实施离境退税店扩容计划，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即买即退商店、集中退税点，数量达到20家以上。支持离境退税商店开展退税业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以上政策，未明确起止时限的，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制定落实配套措施，强化政策评估督导，并将可公开的政策事项纳入“烟惠通”政策兑现平台，推动政策直达受益对象。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资金管理，及时保障政策资金兑现，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为全市经济持续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 官方来源
- [烟台市政府](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99958/art/2026/art_8ff5fe5ba2984fc3845052392915fc6b.html?type=4JnkXemNbirDhO2Om8bBC)（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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