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1件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 市级 · 烟台 · 产业准入 · 发布于 2026-07-2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烟台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 **发布日期**：2026-07-29
- **发文单位/来源**：烟台市政府

## 摘要
关于对1件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NGUYEN VAN HA因从鲁东大学退学，原就读学校申请注销该人所持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NGUYEN VAN HA所持居留许…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本政策为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布的个案行政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拟对越南籍人员NGUYEN VAN HA（护照号P01432549，居留许可号104091315，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的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原因系其已从鲁东大学退学，居留事由终止。公示期为2026年7月29日至8月7日，当事人可在此期间主动办理注销；逾期未办，证件将于2026年8月8日正式作废。该决定属市级产业准入类行政管理措施，直接影响当事人在华合法居留资格。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依法宣布其居留许可作废。本次公示系因当事人就读事由发生变更，依据法定程序启动证件作废程序。
▎ 核心内容▎ 作废决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 当事人NGUYEN VAN HA已从鲁东大学退学，原就读学校申请注销其居留许可
• 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法作出拟作废决定▎ 涉及人员信息
• 姓名：NGUYEN VAN HA
• 性别：女
• 国籍：越南
• 护照号码：P01432549
• 居留许可号码：104091315
• 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公示安排▎ 公示时间
• 自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共10日）▎ 后续处理
• 公示期间，当事人可自行前往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 逾期未办理的，该局将于2026年8月8日正式宣布居留许可作废▎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本公示仅适用于NGUYEN VAN HA一人，属个案行政行为▎ 法律效力
• 居留许可被宣布作废后，当事人在华合法居留身份即终止
• 须按期离境或依法申请变更其他类型签证/居留许可
• 事项：内容
• 发布单位：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7日
• 作废生效日（如未主动注销）：2026年8月8日
•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类行政公示
• 政策级别：市级▎ 申报条件
• 本公示不涉及申报流程，属依职权启动的行政程序
• 当事人如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依法提出陈述申辩
• 主动注销需提供：有效护照、居留许可原件、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等材料

## 官方来源
- [烟台市政府](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1795/art/2026/art_6aa9000215b9560b64b1d8cf1d6cd2a1.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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