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市级 · 烟台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26-08-1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烟台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26-08-11
- **发文单位/来源**：烟台市政府

## 摘要
二、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程序（一）补贴资金申请流程补贴申领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的方式进行，申领补贴业户先线上上传申报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前往属地交通部门（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下同…

## 政策正文
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商务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6〕2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鲁交运管〔2026〕17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落地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期限、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一）实施期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下同），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证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二）补贴范围1.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1）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有效《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2.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3）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与报废车辆登记所有人一致，报废旧车购置登记日期应早于新车注册登记日期。3.新购置货车补贴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1）为杜绝因补贴政策导致车辆异常流动而非正常占用我市补贴资金，延续2025年政策相关要求，即自2025年6月30日（含）起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国四排放中、重型营运货车（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信息为准）不享受本补贴政策；（2）已获得中央、省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3）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5.特殊情况说明：（1）对于车主单位已注销的，须提供工商注销证明、单位财产合法处置证明或车辆归属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转入合法归属人同名的银行账户。（2）对于车主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因被查封或其他原因导致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的，车主单位可出具《补贴资金拨付账户变更申请表》（附件4），另行指定补贴资金拨付银行账户。（3）对于车主死亡的，须由车辆继承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车辆（财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并由合法继承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负责办理。
（三）补贴标准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1），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
**二、**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程序（一）补贴资金申请流程补贴申领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的方式进行，申领补贴业户先线上上传申报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前往属地交通部门（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下同）现场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完成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手续。申领流程及相关材料如下：1.申领流程第一步：线上申报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通过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网址：https://www.jtsbgx.cn/btzjsq/subsidy_qy/login或使用微信小程序:“设备更新快捷通”）向车籍所在地的区市提交补贴申请，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收到线上申报材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线上资料审阅工作。第二步：线下收取纸质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第一时间告知业户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相关材料要求如下：①《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系统下载，一式二份）； ②全套申报材料原件（营业执照收取复印件），按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③车辆补贴资金收款相关凭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补贴金额、补贴车辆车牌号等内容）。第三步：区市线下联合初审由区市交通部门牵头，会同同级公安、商务等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对申领人提报的纸质材料进行联合初审。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表》中联合盖章；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领人(线上同步退回）。审核通过的，由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于每周四将申报通过的原材料逐一汇总，报送至烟台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第四步：市级复核及资金拨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对各区市初审通过的材料开展市级复核。以各区市报送纸质材料为依据，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线上+线下”审核，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开展线下材料审核。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纸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按照程序发放补贴资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退回相关区市。2.申报材料线上申请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照片），线下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收取复印件）并盖章或签字。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需提交的材料：（1）填报的《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仅线下提供；（2）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注销前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与所有人同名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信息;（3）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无法提供的由公安部门配合提供）；（4）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烟台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办理委托书》（见附件3）。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补贴资金需提交的材料（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1）填报的《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仅线下提供；（2）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注销前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与所有人同名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信息;（3）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无法提供的由公安部门配合提供）；（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与所有人同名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信息；（5）新购置车辆的免税证明（仅新能源车提供）；（6）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烟台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办理委托书》（见附件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资金需提交的材料：（1）填报的《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仅线下提供；（2）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与所有人同名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信息；（3）新购置车辆《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及免税证明；（4）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烟台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办理委托书》（见附件3）。
（二）审核部门职责分工公安部门负责：1.审核报废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2.审核更新车辆《机动车行驶证》；3.审核报废及更新车辆排放标准；4.审核报废车辆转籍烟台时间，即2025年6月30日（含）之后转入，不应纳入补贴范围；5.审核更新车辆存在过户情形的，不应纳入补贴范围；6.协助申请人提供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交通部门负责：1.审核报废车辆、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道路运输证》注销后重新办理的是否符合规定；3.新能源车辆是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4.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是否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5.审核申领材料的完整性、逻辑性，核实申领补贴的准确性等其他信息。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相关信息。
（三）资金拨付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实施，市、区市交通、公安、商务等部门盖章后，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资金用完后，将暂停受理相关申请。
**三、工作要求1.压实初审责任。**
各区市交通、公安、商务等部门及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压实材料初审的第一责任，严格履行材料初审职责，对前来咨询或申领的货运经营业户，应主动、耐心提供“一次性告知、帮扶、协助”服务。受理审核时，重点核实车辆信息（如车牌号、车型、注册登记日期、注销日期、购车日期、过户日期等）、道路运输证、报废证明、更新购置凭证等关键信息的关联性、真实性与完整性。经初审合格、提交至市级审核的，必须做到“零漏项、零缺项、逻辑清晰、要件齐全”，杜绝因初审把关不严导致材料反复退回、延误资金发放进度的情况。各区市交通部门要逐车建立“一车一档”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2.强化部门联动。各区市交通、公安、商务等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协同联动，进一步细化“线上+线下”审核流程，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成立临时审核工作组，提高办理、审核效率。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延怠慢、信息壁垒，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避免让货运经营业户多跑路。3.落实资金管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渠道统筹安排。2026年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的中央资金额度收回中央，超出中央资金部分由市、区市两级统筹保障。4.优先支持电动重卡。各区市要结合实际，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若干措施》，引导汽车生产企业、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综合采用各类优惠措施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营造环境，优先支持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更新电动营运货车。5.压实申报追责机制。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违法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强化行业监管。各区市交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商务等部门，加强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协调处置，并向市里报告。7.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司机之家等渠道，及时公布补贴政策、办理流程及受理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受理地点和申办手续、流程等相关问题，为鼓励引导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主动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乔垣凯 电话：6692501 市公安局联系人：李丽 电话：6297618 市商务局联系人：左海森 电话：6657149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联系人：尹绍祎 电话：2938295附件:1.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wps 2.附件2：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wps 3.附件3：烟台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办理委托书.wps 4.附件4：补贴资金拨付账户变更申请表.wps烟台市交通运输局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商务局

## 官方来源
- [烟台市政府](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1795/art/2026/art_08a718ac1615a1c5ddbc4637a66c205e.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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