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的通知
> 市级 · 漳州 · 产业准入 · 发布于 2025-01-03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福建省 漳州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 **发布日期**：2025-01-03
- **发文单位/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 摘要
对经营主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外从事非许可经营事项的行为不予处罚。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运用，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组织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六）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积极引导经营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漳州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各类经营主体，凡在登记经营范围之外从事非许可经营事项的，不予行政处罚。本政策适用于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及生物医药类企业。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性通知，不涉及资金补助或补贴，无申报兑现金额。不设额度上限，亦无批次时间安排，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无需申报，属监管包容措施。企业应主动履行信用信息公示义务，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完成信息报送，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由注册审批科牵头，企业可主动下载使用，提升办事效率。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 - 文号：漳市监综〔2024〕203号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 适用地区：漳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生物医药、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惠企政策、漳州、福建
- 发布日期：2025-01-03漳市监综〔2024〕203 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实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推动本系统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为目标，以深入实施“九大工程”、着力营造“四个市场环境”为抓手，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监管执法和行政服务效能，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生机活力，有力支撑漳州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如下。
**一、** 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构建协同高效体制机制（一）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福建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福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建省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等地方性立法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动态清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规范，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则统一化、完备化，系统性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依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均需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各分局依职责落实，下同）（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以《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为重点，加大注册资本新规宣传解读，指导存量企业做好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工作。加强新设企业行政指导，提醒股东评估经营需求和投资风险，合理确定出资义务。依法引导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规范办理登记，确保新法新规落地实施。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认真落实《关于支持“个转企”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漳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为经营主体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注册审批科依职责落实）（三）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聚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公平竞争行为规制、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宣传贯彻和政策解读，强化公平竞争社会共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竞争科依职责落实）（四）强化“三品一特”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福条例》修订修改。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经营食品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建立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机制落地见效。
开展特殊食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食安创城巡查、日常监督检查等积极向经营者宣贯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教学视频、宣传单等广泛推送给经营者，规范经营特殊食品。以“6.9 世界认可日”“质量月”为契机，加强对新修订《认证认可条例》宣贯工作。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安全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药品科、医疗器械科、化妆品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质量监督科、食安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特殊食品科、特种设备科、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二、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创新，全面提速市场准入退出（五）提升注册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集成供给能力，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升经营主体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企业省内迁移登记流程，企业申请省内迁移登记，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申请，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地办理”。进一步明确对经营主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外从事非许可经营事项的行为不予处罚。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运用，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组织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六）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申领免费电子营业执照；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业务领域的应用。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通过公示系统（福建）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推进“一企一码”。（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科信科配合）（七）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省局制定的“一件事”
工作方案（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企业迁移登记、信用修复、企业信息填报等）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鼓励各地拓展实施个转企、个体经营者变更、药械经营多证联审等“一件事”服务，明确目标任务和改革措施，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推进实现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更新“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实现全市标准同源、要素统一。（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科信科配合）（八）进一步畅通市场退出通道。落实企业注销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构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企业退出涉及的税务注销、企业登记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章刻制备案信息注销等关联事项集成化办理。会同市中院形成《关于推进企业强制清算的会商纪要》，规范经营主体退出秩序，推动问题企业有序出清。组织落实《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推动依法实施公司简易注销、强制注销工作。（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九）有效遏制虚假登记违法行为。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
要求，规范经营主体登记管理秩序，依法防范和打击虚假登记行为，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通过公示系统（福建）予以公示。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程序，使用总局提供的实名认证服务，做好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行为。按照总局、省局有关公司登记管理等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采用预付款方式经营等企业系统预警，对于通过变更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方式故意逃避债务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严格审核，依法不予登记，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执法稽查科、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三、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保障经营主体充分竞争（十）完善公平竞争体制机制。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审查工作格局。积极运用走访指导、普法教育、提示风险、提醒敦促、约谈警示、责令整改等监管工具，加强线索研判和基本事实核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竞争科依职责落实）（十一）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配合省局依法查处损害经营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垄断行为。
加强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导，加强合规风险提示。全面落实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配合省局做好反垄断执法专家人才库建设，完善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竞争科依职责落实）四、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度，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十二）全面提升涉企监管效能。激发“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新活力，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探索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着力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信用风险赋能重点领域监管，配合省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电梯维保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紧扣检查对象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和检查结果整改闭环“四个环节”，提高检查质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信用监管科牵头，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特殊食品科、餐饮科、质量监督科、特种设备科配合）（十三）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根据省局部署，探索利用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现有资源与数据机制，推动主要电商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引导平台对入驻经营主体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针对网售重点商品、“双十一”
集中促销活动等实施专项监测，运用漳州区块链电子数据取证平台及时取证、严厉打击监测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总局、省局制定的电子商务监管、数据安全等方面认证认可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等方面认证监管工作。（网监分局牵头，信用监管科、认证检测科配合）（十四）指导推动广告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广告产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业务培训供给与监管执法需求匹配，督促引导全市广告监管人员参与总局“广知学堂”学习，提升广告监管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准。组织参加针对性线上讲座，提升全市广告监管人员和广告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探索开展广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列入广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企业提升整体管理成熟度。
加强对广告新业态的研究，按照《福建省食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
和《福建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广告科依职责落实）（十五）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开展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处理。
（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十六）加强信息化赋能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信息化支撑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数字+执法”
三年行动，用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和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根据省局部署，探索建立网络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在监测、检查时按照监管等级不同实施动态管理。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动态调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频次。聚焦食品风险监测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飞行检查。推进监管现代化改革，统一使用一体化平台、“智慧市监”APP 移动端开展协同检查，实现对企业“综合查一次”
“无事不扰”，并将相关经验拓展至信用、产品质量监督、广告、价监、计量等领域，以信息化赋能智慧监管。配合省局建设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整合建设数智集成信用监管系统，提升数智信用监管水平。加快升级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提升优化抽样工作信息化技术手段，用好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和重复抽检管控小程序，探索开展校验规则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抽检精准性和规范性。（执法稽查科、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网监分局、质量监督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特殊食品科、特种设备科、科信科依职责落实）五、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十七）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市场秩序守护工程，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大主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指导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三品一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行动，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参与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声势影响。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益企证”“益企维”在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执法稽查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牵头，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特殊食品科、药品科、医疗器械科、化妆品科、质量监督科、特种设备科配合）（十八）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动执行省、市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纪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依法实施“初违不罚”
“轻违不罚”“减轻处罚”等措施，有效预防“小过重罚”现象。
坚持“以案释法”，积极发布各类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为基层执法提供参考依据。注重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全市执法尺度统一。（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十九）强化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基层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和包容审慎原则，避免出现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凸显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实施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两张清单”
制度，即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既开处罚清单，又开服务清单，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二十）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的贯彻执行，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及其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行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专业优势。推动《漳州市市辖区市场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规定》深入实施，强化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巩固提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进一步强化事前指导，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 年版）》，明确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和实施主体等，压实执法责任层级。强化执法过程监管，推进闽执法平台运用，实现线索管理、案件办理、案件公示等全流程、全要素网上运行，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水平。举办全市执法稽查培训班，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技能（电子数据取证）竞赛，切实提升我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和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能力。（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二十一）严格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严格规范投诉举报处置程序，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强化智慧赋能分类指导，不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率，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大数据支撑作用，推动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跨部门信息交互和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通过协助调查、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式，提高跨区域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衔接监管执法，不定期对投诉举报进行数据汇总分析，严格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联动履职，推动线索快转快办。（执法稽查科、消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六、突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赋能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二十二）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培育一批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抓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培育1-2 个质量强县（区），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持续开展质量奖获奖企业先进经验分享和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活动，引领企业增强质量意识。落实《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实施意见》，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联合市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持续推进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相关计量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争取标准“话语权”，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质量发展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二十三）提升标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配合省局开展现行有效地方标准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两新”行动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省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坚决纠正利用信用评价、引用地方标准不当构筑新的隐性壁垒，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禁止实施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标准化科、竞争科依职责落实）（二十四）持续深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服务。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以企业计量技术需求为导向，组建计量服务团队，派驻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破解计量技术壁垒、解决企业在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计量难题，促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积极为企业搭建沟通桥梁，充分利用大企业在计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帮助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能力。通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将上下游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破解制约链上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共性技术瓶颈，推动先进质量理念和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实现全产业链质量的协同提升。（计量科、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七、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屏障，强化社会民生责任落实（二十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以落实“四个最严”为遵循，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属地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
同时建立健全食品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对实名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给予奖励，保护其合法权益。结合辖区实际，按照食品类别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风险分级管理。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宣传，指导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板，明确公示食品安全举报内容和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接收举报的联系方式，鼓励企业全体员工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及时发现所在企业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勇当食品安全“吹哨人”。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再排查，在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查，深入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推进“你点我督”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积极性。（食安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特殊食品科、抽检科依职责落实）（二十六）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任务，着力排查整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重点推进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疫苗、血液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在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监管环节开展“清责”行动，强化无菌植入类、骨科植入类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产品监管，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在“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环节组织开展“清网”行动，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场。（药品科、医疗器械科、化妆品科依职责落实）（二十七）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相关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消费品生产企业缺陷调查力度，强化重点消费品缺陷召回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履行缺陷消费品召回法定义务。加强政策宣贯，督促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产品的获证组织严格遵守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认证规则相关要求。（质量监督科、消保科、质量发展科、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二十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特种设备科依职责落实）八、对标国际规则扩大开放，提振外商外企投资信心（二十九）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对接总局实名认证系统，实现在经营主体登记环节对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证件的自然人实名核验。深化漳台融合发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持续为台胞开办企业提供便利。有序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预期。（注册审批科依职责落实）（三十）持续深化两岸标准共通。推进在建的茶业研学、食用菌菇栽培技术、白水贡糖制作技艺、钟表领域服务等4 个项目完成试点建设。结合漳州特点，引导和推荐文化遗产保护、美丽渔村等两岸需求强烈、产业合作紧密领域的项目列入试点建设。
（标准化科依职责落实）（三十一）提升国际标准工作质效。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配合市政府保障好拟于2025 年5 月12-16 日在漳州举办第27 届ISO/TC114 国际标准技术交流活动。
（标准化科依职责落实）（三十二）提升竞争领域执法和服务能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反垄断法的理论与执法实践，学习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竞争立法执法领域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培养高素质反垄断和竞争领域执法人才。（竞争科依职责落实）（三十三）提升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水平。落实省局关于实验室ISO17025“贯标”行动部署，帮助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导入17025 国际标准，增强实验室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测市场的竞争能力。（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九、加大小微主体精准帮扶，减负增效助力做优做强（三十四）指导帮扶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质量。以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为目标，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进深化信用提升、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创新实施信用赋能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帮扶，不断加强政策供给和扶持力度。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靶向诊疗”帮扶服务，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全市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
行动，组织专家指导各地开展技术帮扶。着力聚焦商业银行、行业协会、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持续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培育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探索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全市县域产业布局和“强企强链强县”工作思路，以质量体系赋能小微企业发展。（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竞争科、价监科、质量监督科、食品生产科、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三十五）着力推动行风建设取得实效。将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与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
行动相结合，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相融合，进一步探索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素质提升、“清廉监管”建设的创新举措，以优良作风行风践行“监管为民”。加大“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收集与报送，更好总结创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经验，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执法稽查科、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人教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十、完善政企沟通交流渠道，蓄积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三十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做好统筹谋划，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见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科室依职责落实）（三十七）健全经营主体诉求反馈解决机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经营主体诉求反映机制，深入行业企业、消费者、专家、基层，听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反映渠道。充分用好个私协桥梁纽带作用，落实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问情服务”
走访调研，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精准指导和帮扶。要围绕经营主体关心关切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映机制，对于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要立足职责，主动沟通协调。要完善经营主体诉求研究解决机制，定期梳理分析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主动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配合省局做好营商环境专家库、营商环境监督员和工作联系点等工作。积极探索与知名学术机构合作共建，强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各科室依职责落实）（三十八）实施“三书一函”制度。积极推动《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深入贯彻执行，对于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通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三书一函”
制度，采取提醒敦促、限期整改、行政约谈、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推进工作、履行职责或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科室依职责落实）（三十九）加大改革探索创新。主动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加强数字化技术手段赋能，丰富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应用场景。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先行先试，进一步拓展实施创新举措，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科室依职责落实）（四十）强化正向宣传引导。要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举措，组织开展惠企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推荐等活动。
落实舆情“双牵头”协调处置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负面舆情风险防范化解舆论引导。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加强互学互鉴，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科室依职责落实）附件：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分工方案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年12 月26 日（此件主动公开）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内容责任科室一、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构建协同高效体制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福建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福建省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等地方性立法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动态清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规范，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则统一化、完备化，系统性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依职责落实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以《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为重点，加大注册资本新规宣传解读，指导存量企业做好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工作。加强新设企业行政指导，提醒股东评估经营需求和投资风险，合理确定出资义务。依法引导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规范办理登记，确保新法新规落地实施。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认真落实《关于支持“个转企”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漳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为经营主体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注册审批科依职责落实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聚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公平竞争行为规制、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宣传贯彻和政策解读，强化公平竞争社会共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
竞争科依职序号重点举措内容责任科室一、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构建协同高效体制机制1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福建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福建省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等地方性立法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动态清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规范，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则统一化、完备化，系统性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依职责落实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以《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为重点，加大注册资本新规宣传解读，指导存量企业做好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工作。加强新设企业行政指导，提醒股东评估经营需求和投资风险，合理确定出资义务。依法引导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规范办理登记，确保新法新规落地实施。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认真落实《关于支持“个转企”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漳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为经营主体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注册审批科依职责落实3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聚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公平竞争行为规制、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宣传贯彻和政策解读，强化公平竞争社会共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竞争科依职责落实强化“三品一特”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福建省药修订修改。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经营食品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建立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机制落地见效。开展特殊食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食安创城巡查、日常监督检查等积极向经营者宣贯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教学视频、宣传单等广泛推送给经营者，规范经营特殊食品。以“6.9 世界认可日”“质量月”为契机，加强对新修订《认证认可条例》宣贯工作。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安全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创新，全面提速市场准入退出提升注册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提高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集成供给能力，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升经营主体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企业省内迁移登记流程，企业申请省内迁移登记，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申请，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地办理”。加强宣传引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理企业登记备案。进一步明确对经营主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外从事非许可经营事项的行为不予处罚。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运用，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组织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申领免费电子营业执照；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业务领域的应用。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通过公示系统（福建）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推进“一企一码”。
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科信科4强化“三品一特”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
修订修改。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经营食品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建立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机制落地见效。开展特殊食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食安创城巡查、日常监督检查等积极向经营者宣贯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教学视频、宣传单等广泛推送给经营者，规范经营特殊食品。以“6.9 世界认可日”“质量月”为契机，加强对新修订《认证认可条例》宣贯工作。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安全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药品科、医疗二、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创新，全面提速市场准入退出5提升注册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集成供给能力，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升经营主体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企业省内迁移登记流程，企业申请省内迁移登记，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申请，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地办理”。加强宣传引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理企业登记备案。进一步明确对经营主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外从事非许可经营事项的行为不予处罚。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运用，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组织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注册审批科6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申领免费电子营业执照；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业务领域的应用。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通过公示系统（福建）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推进“一企一码”。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科信科配合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省局制定的“一件事”工作方案（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企业迁移登记、信用修复、企业信息填报等）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鼓励各地拓展实施个转企、个体经营者变更、药械经营多证联审等“一件事”服务，明确目标任务和改革措施，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推进实现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更新“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实现全市标准同源、要素统一。
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科信科进一步畅通市场退出通道。落实企业注销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构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企业退出涉及的税务注销、企业登记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章刻制备案信息注销等关联事项集成化办理。
会同市中院形成《关于推进企业强制清算的会商纪要》，规范经营主体退出秩序，推动问题企业有序出清。组织落实《公司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推动依法实施公司简易注销、强制注销工作。
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有效遏制虚假登记违法行为。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及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要求，规范经营主体登记管理秩序，依法防范和打击虚假登记行为，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通过公示系统（福建）予以公示。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程序，使用总局提供的实名认证服务，做好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行为。按照总局、省局有关公司登记管理等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采用预付款方式经营等企业系统预警，对于通过变更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方式故意逃避债务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严格审核，依法不予登记，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
**三、**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保障经营主体充分竞争7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省局制定的“一件事”工作方案（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企业迁移登记、信用修复、企业信息填报等）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鼓励各地拓展实施个转企、个体经营者变更、药械经营多证联审等“一件事”服务，明确目标任务和改革措施，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推进实现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更新“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实现全市标准同源、要素统一。注册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科信科配合8进一步畅通市场退出通道。落实企业注销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构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企业退出涉及的税务注销、企业登记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章刻制备案信息注销等关联事项集成化办理。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推动依法实施公司简易注销、强制注销工作。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9有效遏制虚假登记违法行为。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及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要求，规范经营主体登记管理秩序，依法防范和打击虚假登记行为，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通过公示系统（福建）予以公示。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程序，使用总局提供的实名认证服务，做好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行为。按照总局、省局有关公司登记管理等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采用预付款方式经营等企业系统预警，对于通过变更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方式故意逃避债务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严格审核，依法不予登记，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执法稽查科、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三、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保障经营主体充分竞争完善公平竞争体制机制。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审查工作格局。积极运用走访指导、普法教育、提示风险、提醒敦促、约谈警示、责令整改等监管工具，加强线索研判和基本事实核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竞争科依职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配合省局依法查处损害经营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垄断行为。加强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导，加强合规风险提示。全面落实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配合省局做好反垄断执法专家人才库建设，完善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
竞争科依职四、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度，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全面提升涉企监管效能。激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活力，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探索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着力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信用风险赋能重点领域监管，配合省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电梯维保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紧扣检查对象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和检查结果整改闭环“四个环节”
提高检查质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
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根据省局部署，推动主要电商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引导平台对入驻经营主体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运用漳州区块链电子数据取证平台及时取证、严厉打击监测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平台合理配置流量资源，根据自身商业模式、流量规模和平台内经营主体特点，结合大型促销活动，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根据总局、省局制定的电子商务监管、数据安全等方面认证认可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等方面认证监管工作。
网监分局牵头，信用监管科、认证检测10完善公平竞争体制机制。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审查工作格局。积极运用走访指导、普法教育、提示风险、提醒敦促、约谈警示、责令整改等监管工具，加强线索研判和基本事实核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竞争科依职责落实11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配合省局依法查处损害经营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垄断行为。加强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导，加强合规风险提示。全面落实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配合省局做好反垄断执法专家人才库建设，完善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竞争科依职责落实四、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度，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12全面提升涉企监管效能。激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活力，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探索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着力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信用风险赋能重点领域监管，配合省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电梯维保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紧扣检查对象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和检查结果整改闭环“四个环节”
提高检查质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信用监管科13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根据省局部署，推动主要电商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引导平台对入驻经营主体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运用漳州区块链电子数据取证平台及时取证、严厉打击监测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平台合理配置流量资源，根据自身商业模式、流量规模和平台内经营主体特点，结合大型促销活动，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根据总局、省局制定的电子商务监管、数据安全等方面认证认可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等方面认证监管工作。网监分局牵头，信用监管科、认证检测科配合指导推动广告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广告产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业务培训供给与监管执法需求匹配，督促引导全市广告监管人员参与总局“广知学堂”学习，提升广告监管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准。组织参加针对性线上讲座，提升全市广告监管人员和广告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探索开展广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列入广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企业提升整体管理成熟度。加强对广告新业态的研究，按照《福建省食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和《福建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广告科依职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开展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处理。
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加强信息化赋能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信息化支撑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数字+执法”三年行动，用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和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根据省局部署，探索建立网络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在监测、检查时按照监管等级不同实施动态管理。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动态调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频次。聚焦食品风险监测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飞行检查。推进监管现代化改革，统一使用一体化平台、“智慧市监”
APP 移动端开展协同检查，实现对企业“综合查一次”“无事不扰”，并将相关经验拓展至信用、产品质量监督、广告、价监、计量等领域，以信息化赋能智慧监管。配合省局建设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整合建设数智集成信用监管系统，提升数智信用监管水平。加快升级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提升优化抽样工作信息化技术手段，用好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和重复抽检管控小程序，探索开展校验规则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抽检精准性和规范性。
**五、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14指导推动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开展广告产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业务培训供给与监管执法需求匹配，督促引导全市广告监管人员参与总局“广知学堂”学习，提升广告监管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准。组织参加针对性线上讲座，提升全市广告监管人员和广告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探索开展广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列入广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企业提升整体管理成熟度。加强对广告新业态的研究，按照《福建省食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和《福建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广告科依职责落实15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开展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处理。信用监管科依职责落实16加强信息化赋能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信息化支撑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数字+执法”三年行动，用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和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根据省局部署，探索建立网络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在监测、检查时按照监管等级不同实施动态管理。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动态调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频次。聚焦食品风险监测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飞行检查。推进监管现代化改革，统一使用一体化平台、“智慧市监”
APP 移动端开展协同检查，实现对企业“综合查一次”“无事不扰”，并将相关经验拓展至信用、产品质量监督、广告、价监、计量等领域，以信息化赋能智慧监管。配合省局建设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整合建设数智集成信用监管系统，提升数智信用监管水平。加快升级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提升优化抽样工作信息化技术手段，用好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和重复抽检管控小程序，探索开展校验规则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抽检精准性和规范性。执法稽查科、五、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市场秩序守护工程，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大主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指导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三品一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行动，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参与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声势影响。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益企证”“益企维”在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动执行省、市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关于“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问题联席会议纪要》
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依法实施“初违不罚”“轻违不罚”“减轻处罚”等措施，有效预防“小过重罚”现象。坚持“以案释法”，积极发布各类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为基层执法提供参考依据。注重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全市执法尺度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强化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基层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和包容审慎原则，避免出现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凸显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实施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制度，即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既开处罚清单，又开服务清单，帮助企业17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市场秩序守护工程，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大主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指导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三品一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行动，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参与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声势影响。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益企证”“益企维”在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执法稽查科、18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动执行省、市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关于“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问题联席会议纪要》
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依法实施“初违不罚”“轻违不罚”“减轻处罚”等措施，有效预防“小过重罚”现象。坚持“以案释法”，积极发布各类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为基层执法提供参考依据。注重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全市执法尺度统一。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19强化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基层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和包容审慎原则，避免出现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凸显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实施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制度，即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既开处罚清单，又开服务清单，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及其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行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专业优势。推动《漳州市市辖区市场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规定》深入实施，强化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巩固提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进一步强化事前指导，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 年版）》，明确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和实施主体等，压实执法责任层级。
强化执法过程监管，推进闽执法平台运用，实现线索管理、案件办理、案件公示等全流程、全要素网上运行，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水平。举办全市执法稽查培训班，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技能（电子数据取证）竞赛，切实提升我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和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能力。
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严格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严格规范投诉举报处置程序，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强化智慧赋能分类指导，不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率，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大数据支撑作用，推动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跨部门信息交互和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通过协助调查、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式，提高跨区域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衔接监管执法，不定期对投诉举报进行数据汇总分析，严格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联动履职，推动线索快转快办。
执法稽查科、消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六、突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赋能企业提质增效升级20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及其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行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专业优势。推动《漳州市市辖区市场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规定》深入实施，强化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巩固提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进一步强化事前指导，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 年版）》，明确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和实施主体等，压实执法责任层级。
强化执法过程监管，推进闽执法平台运用，实现线索管理、案件办理、案件公示等全流程、全要素网上运行，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水平。举办全市执法稽查培训班，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技能（电子数据取证）竞赛，切实提升我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和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能力。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21严格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严格规范投诉举报处置程序，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强化智慧赋能分类指导，不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率，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大数据支撑作用，推动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跨部门信息交互和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通过协助调查、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式，提高跨区域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衔接监管执法，不定期对投诉举报进行数据汇总分析，严格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联动履职，推动线索快转快办。执法稽查科、消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六、突出质量支撑标准引领，赋能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培育一批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抓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培育1-2 个质量强县（区），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培训活动，引领企业增强质量意识。落实《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实施意见》，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联合市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持续推进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相关计量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争取标准“话语权”，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提升标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配合省局开展现行有效地方标准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两新”行动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省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坚决纠正利用信用评价、引用地方标准不当构筑新的隐性壁垒，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禁止实施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
科、竞争科依职责落实持续深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服务。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
活动，以企业计量技术需求为导向，组建计量服务团队，派驻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破解计量技术壁垒、解决企业在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计量难题，促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积极为企业搭建沟通桥梁，充分利用大企业在计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帮助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能力。通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将上下游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破解制约链上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共性技术瓶颈，推动先进质量理念和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实现全产业链质量22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培育一批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抓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培育1-2 个质量强县（区），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持续开展质量奖获奖企业先进经验分享和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活动，引领企业增强质量意识。落实《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实施意见》，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联合市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持续推进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相关计量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争取标准“话语权”，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质量发23提升标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配合省局开展现行有效地方标准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两新”行动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省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坚决纠正利用信用评价、引用地方标准不当构筑新的隐性壁垒，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禁止实施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标准化科、竞争科依职责落实24持续深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服务。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
活动，以企业计量技术需求为导向，组建计量服务团队，派驻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破解计量技术壁垒、解决企业在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计量难题，促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积极为企业搭建沟通桥梁，充分利用大企业在计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帮助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能力。通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将上下游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破解制约链上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共性技术瓶颈，推动先进质量理念和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实现全产业链质量的协同提升。计量科、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七、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屏障，强化社会民生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以落实“四个最严”为遵循，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属地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同时建立健全食品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对实名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给予奖励，保护其合法权益。结合辖区实际，按照食品类别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风险分级管理。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宣传，指导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板，明确公示食品安全举报内容和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接收举报的联系方式，鼓励企业全体员工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及时发现所在企业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勇当食品安全“吹哨人”。
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再排查，在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查，深入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推进“你点我督”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任务，着力排查整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重点推进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疫苗、血液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在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监管环节开展“清责”行动，强化无菌植入类、骨科植入类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产品监管，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在“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环节组织开展“清网”行动，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七、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屏障，强化社会民生责任落实2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以落实“四个最严”为遵循，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属地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 。同时建立健全食品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对实名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给予奖励，保护其合法权益。结合辖区实际，按照食品类别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风险分级管理。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宣传，指导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板，明确公示食品安全举报内容和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接收举报的联系方式，鼓励企业全体员工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及时发现所在企业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勇当食品安全“吹哨人”
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再排查，在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查，深入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推进“你点我督”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积极性。食安协26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任务，着力排查整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重点推进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疫苗、血液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在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监管环节开展“清责”行动，强化无菌植入类、骨科植入类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产品监管，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在“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环节组织开展“清网”行动，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相关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消费品生产企业缺陷调查力度，强化重点消费品缺陷召回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履行缺陷消费品召回法定义务。加强政策宣贯，督促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产品的获证组织严格遵守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认证规则相关要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技术把关备科依职责八、对标国际规则扩大开放，提振外商外企投资信心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对接总局实名认证系统，实现在经营主体登记环节对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证件的自然人实名核验。深化漳台融合发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持续为台胞开办企业提供便利。有序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预期。
批科依职责持续深化两岸标准共通。推进在建的茶业研学、食用菌菇栽培技术、白水贡糖制作技艺、钟表领域服务等4 个项目完成试点建设。结合漳州特点，引导和推荐文化遗产保护、美丽渔村等两岸需求强烈、产业合作紧密领域的项目列入试点建设。
科依职责落提升国际标准工作质效。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配合市政府保障好拟于2025 年5 月12-16 日在漳州举办第27 届ISO/TC114 国际标准技术交流活动。
科依职责落提升竞争领域执法和服务能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反垄断法的理论与执法实践，学习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竞争立法执法领域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培养高素质反垄断和竞争领域执法人才。
依职责落实27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相关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消费品生产企业缺陷调查力度，强化重点消费品缺陷召回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履行缺陷消费品召回法定义务。加强政策宣贯，督促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产品的获证组织严格遵守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认证规则相关要求。质量监2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特种设备科依职责落实八、对标国际规则扩大开放，提振外商外企投资信心29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对接总局实名认证系统，实现在经营主体登记环节对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证件的自然人实名核验。深化漳台融合发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持续为台胞开办企业提供便利。有序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预期。注册审批科依职责落实30持续深化两岸标准共通。推进在建的茶业研学、食用菌菇栽培技术、白水贡糖制作技艺、钟表领域服务等4 个项目完成试点建设。结合漳州特点，引导和推荐文化遗产保护、美丽渔村等两岸需求强烈、产业合作紧密领域的项目列入试点建设。标准化科依职责落实31提升国际标准工作质效。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配合市政府保障好拟于2025 年5 月12-16 日在漳州举办第27 届ISO/TC114 国际标准技术交流活动。标准化科依职责落实32提升竞争领域执法和服务能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反垄断法的理论与执法实践，学习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竞争立法执法领域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培养高素质反垄断和竞争领域执法人才。竞争科依职责落实提升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水平。落实省局关于实验室ISO17025“贯标”行动部署，帮助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导入17025国际标准，增强实验室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测市场的竞争能力。
测科依职责九、加大小微主体精准帮扶，减负增效助力做优做强指导帮扶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质量。以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为目标，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进深化信用提升、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创新实施信用赋能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帮扶，不断加强政策供给和扶持力度。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靶向诊疗”帮扶服务，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全市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组织专家指导各地开展技术帮扶。着力聚焦商业银行、行业协会、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持续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培育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探索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全市县域产业布局和“强企强链强县”
工作思路，以质量体系赋能小微企业发展。
着力推动行风建设取得实效。将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与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相结合，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相融合，进一步探索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素质提升、“清廉监管”建设的创新举措，以优良作风行风践行“监管为民”。加大“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收集与报送，更好总结创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经验，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十、完善政企沟通交流渠道，蓄积高质量发展新动能33提升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水平。落实省局关于实验室ISO17025“贯标”行动部署，帮助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导入17025国际标准，增强实验室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测市场的竞争能力。认证检测科依职责落实九、加大小微主体精准帮扶，减负增效助力做优做强34指导帮扶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质量。以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为目标，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进深化信用提升、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创新实施信用赋能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帮扶，不断加强政策供给和扶持力度。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靶向诊疗”帮扶服务，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全市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组织专家指导各地开展技术帮扶。着力聚焦商业银行、行业协会、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持续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培育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探索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全市县域产业布局和“强企强链强县”
工作思路，以质量体系赋能小微企业发展。注册审35着力推动行风建设取得实效。将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与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相结合，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相融合，进一步探索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素质提升、“清廉监管”建设的创新举措，以优良作风行风践行“监管为民”。加大“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收集与报送，更好总结创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经验，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办公室、十、完善政企沟通交流渠道，蓄积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
工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做好统筹谋划，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见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取得新成效。
依职责落实健全经营主体诉求反馈解决机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经营主体诉求反映机制，深入行业企业、消费者、专家、基层，听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反映渠道。充分用好个私协桥梁纽带作用，落实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问情服务”走访调研，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精准指导和帮扶。要围绕经营主体关心关切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映机制，对于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要立足职责，主动沟通协调。要完善经营主体诉求研究解决机制，定期梳理分析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主动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配合省局做好营商环境专家库、营商环境监督员和工作联系点等工作。积极探索与知名学术机构合作共建，强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
依职责落实实施“三书一函”制度。积极推动《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深入贯彻执行，对于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通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三书一函”制度，采取提醒敦促、限期整改、行政约谈、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推进工作、履行职责或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依职责落实加大改革探索创新。主动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加强数字化技术手段赋能，丰富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应用场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实施创新举措，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依职责落实36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
工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做好统筹谋划，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见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科室依职责落实37健全经营主体诉求反馈解决机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经营主体诉求反映机制，深入行业企业、消费者、专家、基层，听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反映渠道。充分用好个私协桥梁纽带作用，落实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问情服务”走访调研，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精准指导和帮扶。要围绕经营主体关心关切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映机制，对于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要立足职责，主动沟通协调。要完善经营主体诉求研究解决机制，定期梳理分析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主动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配合省局做好营商环境专家库、营商环境监督员和工作联系点等工作。积极探索与知名学术机构合作共建，强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各科室依职责落实38实施“三书一函”制度。积极推动《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深入贯彻执行，对于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通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三书一函”制度，采取提醒敦促、限期整改、行政约谈、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推进工作、履行职责或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科室依职责落实39加大改革探索创新。主动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加强数字化技术手段赋能，丰富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应用场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实施创新举措，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科室依职责落实强化正向宣传引导。要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举措，组织开展惠企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推荐等活动。落实舆情“双牵头”协调处置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负面舆情风险防范化解舆论引导。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加强互学互鉴，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依职责落实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政策原文附件（PDF）：点击查看官方原文（来源：福建政企直通车）🎯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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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https://zqztc.fujian.gov.cn/zcy/policy/policy/detail.html?id=17324)（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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