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24年肇庆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 市级 · 肇庆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4-08-02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广东省 肇庆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4-08-02
- **发文单位/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

## 摘要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的《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精神，落实《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肇庆市内从事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电子信息、汽车产业及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重大产业化项目承担单位及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的企业。

**能补多少**
本件为工作要点公示，无具体申报兑现口径，补贴金额、比例、上限等未明确。实际奖励以后续专项申报通知为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关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后续发布的专项申报指南，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建议提前对接属地工信部门，了解项目储备与申报批次安排。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肇庆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电子信息、汽车产业、数字经济
- 发布日期：2024-08-0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2024年肇庆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7月26日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的《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精神，落实《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肇庆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一、**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一）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抓好肇庆市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培育，做好风华高科、冠旭电子、广东喜珍、富仕电子等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支持端州区继续申报省级电子元器件特色产业园。将电子信息项目列入年度省、市重点项目推进建设，扎实做好全市15个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类型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协调力度，落实要素保障，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加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创新，培育更多电子信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硅能源产业。做好硅能源产业应用场景发展工作，把握政策分类推进光伏项目。推动纳入省年度建设计划的存量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各地统筹属地工业厂房、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居民屋顶等资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聚力打造“光伏+”生态经济，推动高要禄步镇等7个绿美光伏示范镇项目完成建设。引导硅能源企业参加跨境电商产业博览会、广交会、进博会、加博会等国内外线上线下展会，拓展“一带一路”、对接RCEP，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面宣传落实省“粤贸全球”展览计划，制定出台《2024年肇庆市重点涉外展会计划》，全力支持硅能源企业抢抓订单,扩大出口额。开展本地硅能源产业深调研，强化硅产业招商研究，抓住本地企业核心需求，推动新能源电池片、组件等核心制造项目签约落地。〔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培育壮大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过程中，积极引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强化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加大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宣传力度，加强精准推送力度，做好软件企业申报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工作。〔市工信局牵头，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积极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广东省关于通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持续拓展丰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五）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推进肇庆市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建设，重点跟进晟合微电子、魔丽显示等项目建设，提升高水平视听电子供给能力。加快电视机机顶盒一体化，支持指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加快超高清电视机机顶盒部署应用，配合推动全省到2024年底争取实现84%以上用户可收看4K电视节目。〔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数字低空”产业发展。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无人机及各类低空飞行器零部件、整机、操作系统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加快引进“数字低空”类技能型人才，加大低空经济产业领域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低空经济招商引资，围绕测试、生产、应用、服务等环节补链强链。充分发掘低空数据价值，探索开发利用形成数据产品。〔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七）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聚焦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等行业，组织遴选供应链龙头企业、产业链牵引企业等数字化牵引单位，组建数字化软硬件企业等产业生态联合体，广泛发动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个环节数字化升级。2024年推动23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数字农业。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引导各地聚焦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至2024年底建设不少于5家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推动越秀农牧封开生猪一体化等项目信息化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促进各县（市、区）推广农业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围绕粮食作物、油料、蔬菜、水产、畜禽或当地其他农业产业特色优势设置鲜明的培训主题，持续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进一步拓展“小肇上菜”线上商城和电商销售等渠道，探索开展数字人直播带货工作。支持封开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2024年完成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超500人，推动农业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通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数字贸易。积极动员我市企业参加2024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重点参加大会有关数字贸易的专题论坛。持续推进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金利五金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服务好希音、京东、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联合阿里国际、拼多多跨境（TEMU）、eBay等跨境电商平台举办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对接活动，为本地制造业企业提供跨境电商服务资源和平台支撑，助力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开拓海外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展智慧交通。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在设计阶段将绿色港口单独设立章节，创新顶层设计，推动港口岸线利用集约、高效、绿色发展。深化重点桥梁智能防撞预警系统应用，推动全市共9座重点跨江桥梁安装桥梁防撞预警系统。加强数字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治理能力。持续完善“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配合推进重型货车监管数据纳入各级安委办的数据通报应用范围。〔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数字金融。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引导各试点参与主体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推动更多特色应用场景落地。持续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实现数字人民币在重大活动、专业市场、政务服务、大型互联网平台等特定领域的推广应用，力争实现线上、线下全场景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依托“粤信融”平台加强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对接，推动平台在数字金融领域的服务应用。持续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争取促成更多供应链通过平台达成融资，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结合中小融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政策，加强中小融平台的宣传推广应用，引导企业注册和融资申请，充分发挥平合利用供应链数据和政务数据赋能企业融资的作用。〔市财政局、市政数局、人行肇庆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智慧教育。持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建立教育大数据基础平台，促进教育数据的归集、共享，构建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深化“百千万工程”教育行动，加大双师课堂建设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和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拓展数字化教育应用场景，以信息技术赋能教、学、管、评各环节。〔市教育局牵头，市政数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发展智慧医疗。积极参与“数据要素×”行动，探索开展卫生健康行业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工作。建成我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对接平台，支撑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共享。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健康医疗信息调阅查询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居民诊疗信息“一人一档”，逐步实现跨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共享调阅。〔市卫健局牵头负责，市政数局配合〕
（十四）发展智慧养老。建设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建立全市养老数据资源库，链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饭堂、住宅小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等各类服务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老年人提供照护、就餐、医疗、文娱、宣教等服务。推进全市养老机构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全覆盖全方位实时监控。完善智慧养老社区和肇庆市长者饭堂系统，建立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养老项目，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和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无线定位、安全监测等“菜单式”便捷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发展智慧文旅。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补、线上线下互动，围绕“寻乐肇庆”主题，“肇府人家”民宿品牌，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网络，大力开展肇庆文旅资源、民宿、产品、线路宣传推介。大力发展数字创意等新型文化业态，积极建设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集群。加快推动景区运营管理智慧化建设，提升游客体验和管理效率。推动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汇聚高质量高精度文旅数据，创新打造数字文旅应用场景。持续推动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智慧美术馆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牵头负责，市政数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十六）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积极申报省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探索成立市属国有控股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推动广州数据交易所（肇庆）服务基地挂牌设立，强化数据服务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数据要素生态培育。构建数据要素流通基础支撑平台，强化数据治理、运营、流通全流程合规监管。积极参加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深入推进“数据要素×”行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数局牵头会同有关部单位负责〕
（十七）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完善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肇庆分节点，充分利用省、市数据比对分析能力，提升数据服务支撑水平。配合开展全省第二轮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底数，支撑通用人工智能发展及高质量公共数据资源库建设。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压实各地各部门公共数据开放主体责任，逐步扩大数据开放范围，持续提升开放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数据主体授权用数机制，加大力度推广数字空间应用，支持数据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效流通。〔市政数局牵头会有关单位负责〕
（十八）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推广应用省级标注数据管理平台，配合省开展公共数据标注工作。开拓数据流通交易应用场景，推广企业碳账户模式，推动企业高质量评分、企业入园评分、企业创新积分等公共数据产品上架广州数据交易所。参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整合资源，完善数据流通规则体系和运营机制，为数据合规有效流通提供存储、共享、交换、训练、加工、交易等服务。〔市政数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九）健全完善数据基础运营体系。按照省工作部署，健全政务外网管理机制体制，推动数字政府政务网络服务运营平台建设。完善5G政务专网接入工作，推动建设我市自主可控政务外网域名体系。依托“粤基座”，融入全省算力一体化管理体系。推动数据综合业务网政策体系建设，强化数据综合业务网支撑能力，推广数字空间应用，提升用户体验和凭证流转效率，推动公共数据融合和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市政数局负责〕
**四、** 加快数字技术创新（二十）参与实施“广东强芯”工程。贯彻落实集成电路惠企政策，根据国家、省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或项目向上申报。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高规格的集成电路行业交流活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配合实施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及试点应用。加强省市联动对接，组织政策宣贯与供需对接，争取更多技术成果在我市应用转化。〔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组织企业对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提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积极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的体系化技术创新。〔市科技局负责〕
（二十三）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职院校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市科技局负责〕
（二十四）推动制造业协同创新。持续推进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运营中心建设运营，新打造一批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示范项目，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效衔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市工信局负责〕
**五、** 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二十五）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抓好“双千兆”专项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我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持续推进5G、千兆光网建设发展，实现5G网络城乡主要区域全覆盖，提速提质光纤网络服务，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8000座（以物理地址计算）。推动“双千兆”应用创新，以通过千兆城市评估为契机，积极开展5G应用“扬帆之城”创建，积极参与“绽放杯”“光华杯”等创新大赛，争取创建5G应用规模发展先进城市。〔市工信局牵头，市通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肇庆汇睿大数据中心和大湾区（肇庆）5G数字化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推进算力资源统一调度。重点加大国产化政务云建设投入，满足政务信息化系统应用的算力需求。〔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加快智慧水利网和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建成肇庆市水利智慧防汛平台，构建主要江河、重点水利工程和城镇数字孪生应用，打造水利业务共建共享的数据基座。推进西江干流治理工程（肇庆段）智慧水利建设，完善西江干流沿线堤防工程监测设施，搭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块。强化市域水利工程等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推进水利数据治理。〔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市政数局配合〕
（二十八）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数字化。在肇庆市瀚和金利化工基地、江谷精细化工基地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对园区空气质量实施监控。加快建设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城区城市声功能区全覆盖。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加快国考地下水点位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建立肇庆市大气综合服务天地车人监管平台，集聚大气污染防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移动源管控和预警预报等功能模块，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数据支撑。〔市环境局牵头负责，市政数局配合〕
（二十九）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和城市管理数字化。加快工程项目建设数字化转型，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我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市住建局、市政数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做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与服务。加强本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在本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市资源局负责〕
（三十一）发展数字应急。以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为牵引，坚持实战导向，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试点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试点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指挥调度、航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跨地域、跨层级的自然灾害防治预警体系，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健全完善治理和安全体系（三十二）持续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强化“一网通办2.0”赋能，落实国家、省部署统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落实省级牵头部门上线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广应用。优化“视频办”服务，推动上线不少于200项“视频办”服务事项。持续聚焦群众企业异地办事需求，动态更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推动民政、医保、人社等领域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体验核查机制，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供给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出台我市《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方案》，推动“粤治慧”等平台能力支撑迭代升级，创新公共数据融合应用，打造一批智慧治理应用场景。深化“粤经济”平台建设，建立经济治理综合数据库，汇聚全市经济运行数据资源，支撑重点经济业务场景应用。推广“民意速办”改革经验，健全统一响应机制，梳理民生诉求事项职责清单、建立督查制度，推动民生诉求处理时效提高10%。〔市政数局负责〕
（三十三）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强数字领域标准化工作，修订出台《肇庆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激励相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数字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十四）强化公平合规经营。开展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网守护”行动，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普法宣贯，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增进经营主体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取得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支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加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开展全市三级等保以上的网络信息系统运营单位网络安全现场检查，督促网络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和重点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落实管理、技术、机制等安全防护措施。聚焦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涉网犯罪，持续推进“净网2024”专项行动，做到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持续高压严打网络违法犯罪。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开展常态化巡查处置工作，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突出犯罪，严惩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斩断犯罪链条。加强APP隐私合规和数据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制度，大力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预警通报工作，推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水平提升。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政策培训宣贯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肇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作用，对勒索病毒、钓鱼邮件、域名劫持、信息篡改等黑客攻击及时发出有效预警，有针对性地提升我市用网单位事前预防能力。组织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培训、安全审计、安全测评、漏洞排查和安全检查，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清查和加固整改工作。〔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强化支撑保障。配合省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场景的演练或实战攻防演练活动。做好“肇盾-2024”暨“肇网安”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工作，持续擦亮“肇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品牌，进一步丰富演练的形式和内涵。〔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营造数字经济良好发展环境（三十八）加强系统谋划形成合力。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大宣贯解读力度，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促进和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机制，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做好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加强相关统计研究和分析，认真组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字经济统计填报工作。〔市工信局、市政数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持续做好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引导从事大数据工程领域工作的技术人才进行职称评聘。依托公共实训平台和数字技能创新实践中心，加快对数字产业发展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入广东省技能生态链链主（链员）企业，建设人工智能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和数字商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中心，实施学生学徒培养和技培生培养。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做好数字技能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鼓励技能类数字职业相关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肇庆重点企业合作开设数字技能相关专业“订单班/冠名班”，校企共育数字技能人才。继续开展数字政府领域各类培训班，扩大培训覆盖面，丰富课程内容，持续提升民众的数字化适应力和创造力。〔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用足用好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领域融资对接，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围绕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特点，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为企业提供股、债、贷综合金融服务。成立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将中小数字经济领域项目纳入重点关注范围，遴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或并购，高质地参与数字经济领域的投资合作。引导私募基金机构与中小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项目对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人行肇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加强交流合作。深化“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肇庆专区建设，打造我市特色公共服务，重点围绕生活便利、交通出行、教育培训等领域，推动两地港澳企业群众实现“跨境通办”。携手港澳组织开展对接交流活动，推动信息化领域交流合作。开展数字化应用“揭榜挂帅”征集活动，建立多方参与建设机制。〔市工信局、市政数局牵头，市委统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全力促进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12月20日前向市工信局、市政数局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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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肇庆市人民政府](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olicy/policyinfo/nfsheqizcyw3014087)（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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