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市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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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肇庆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文单位/来源**：肇庆市政府

## 摘要
《指引》的实施，将对符合条件的“轻微”、“一般”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给予整改容错空间，推动实现执法从“重处罚”向“重引导纠错”转变，既守住交通运输安全底线，又支持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网约车平台公司、汽车分时租赁业务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
**能补多少**：观察期最长30天，整改到位后可依法不予处罚。
**怎么办**：立案后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期满后开展复查，法制审核通过后集体审议，审议通过后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了《肇庆市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为的是适应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该指引通过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为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的企业提供整改机会，推动执法从重处罚向重引导纠错转变。适用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汽车分时租赁业务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具体措施包括：观察期最长不超过30天，整改期满后经集体审议可依法不予处罚。此制度为的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交通运输安全，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了解并利用这一制度，有利于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业务创新。
2026年9月17日，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肇庆市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执行《指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背景及意义 当前，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成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方向。我局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指引》。《指引》的实施，将对符合条件的“轻微”、“一般”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给予整改容错空间，推动实现执法从“重处罚”向“重引导纠错”转变，既守住交通运输安全底线，又支持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 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 目标任务 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避免“以罚代管”，引导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主动纠错整改，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
**四、** 主要内容 《指引》围绕执法“观察期”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形、办理程序、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制定本指引的目的、依据，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执法“观察期”制度的适用违法行为类型，界定适用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汽车分时租赁业务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规定满足相应条件的违法行为可适用观察期，整改到位后经集体审议可依法不予处罚。 第三部分为适用情形，分为适用情形和排除适用情形。明确适用执法“观察期”制度需要同时满足近一个自然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为轻微或一般、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观察期内整改到位四项条件；同时列明十类不得适用本制度的情形，如突发事件期间违法、阻挠执法、危害公共安全、同类违法多次处罚等，划出制度适用红线。 第四部分为办理程序，规范执法 “观察期” 全流程执法操作。一是立案后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观察期（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天，计入办案期限；二是整改期满开展复查并将材料附卷移交审理；三是对整改到位的提出适用观察期建议报送法制部门审核，未完成整改的按一般处罚流程办理；四是开展法制审核，核查主体、事实证据、执法程序；五是法制审核通过后开展集体审议；六是审议通过后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出三方面工作规范。一是强化沟通协作监督，严格规范适用条件，做到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审核把关，适用观察期案件必须履行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对不适用本指引的案件，可依法适用其他从轻、减轻、免予处罚规定；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教育引导与规范监管并重。
**五、** 利企惠民措施 《指引》是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制度探索，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执法“观察期”容错纠错机制，厘清了“哪些企业可以用、什么情况可以用、什么情况不能用、具体怎么操作”等关键问题。在坚守公共安全底线前提下，改变简单处罚的监管模式，给予新业态企业自我纠错整改机会，既防止制度滥用、杜绝选择性执法，又兼顾监管力度与执法温度，为我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指引》属于新出台政策，自2026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官方来源
- [肇庆市政府](https://www.zhaoqing.gov.cn/xxgk/zcjd/snzc/content/post_3287043.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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