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 有关条款的决定（珠府令第155号）
> 市级 · 珠海 · 产业准入 · 发布于 2026-07-2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珠海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 **发布日期**：2026-07-28
- **发文单位/来源**：珠海市政府

## 摘要
市 长：黄志豪2024年9月3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政府规章《珠海经济特区…

## 政策正文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政府规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珠府令第155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已经2024年9月23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 长：黄志豪2024年9月3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政府规章《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条** 第二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的《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相关条款 附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的《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相关条款第十条 第二款 横琴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在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珠府令第155号）.wps相关链接： 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停止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的政策解读

## 官方来源
- [珠海市政府](https://www.zhuhai.gov.cn/zw/fggw/zfgz/content/post_3719425.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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