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市级 · 株洲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4-3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株洲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4-30
- **发文单位/来源**：株洲市政府

## 摘要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件下载：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责任编辑：葛小青…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株洲市本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可作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申报主体。申报事项须符合《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司法局法制审查科。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申报事项需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最终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 官方来源
- [株洲市政府](http://www.zhuzhou.gov.cn/c15169/20260430/i2494651.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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