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政】产业用地双轨供给体系落地,企业选址迎来新机遇

5月7日起,新修订的《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构建"产业项目用地+通用产业用房"双轨供给体系,让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空间。

一、双轨供给:产业用房+产业用地逐级适配

新《办法》最大的突破在于建立了由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和通用产业用房用地供应组成的产业用地供给体系。市、区两级重点产业项目用地满足重大项目、头部企业用地需求;一般产业项目用地满足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其他企业需求;可租可售的通用产业用房则满足初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腰部"企业的租赁和购置需求。

二、用地期限可延长,企业吃下"定心丸"

已供应、出让期限为20年的一般产业项目用地,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正常使用的,用地单位可申请将出让期限调整为30年,给企业长期发展以稳定预期。

三、低效用地可流转盘活

新《办法》在产业用地流转盘活路径上着墨颇多。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因客观原因无力继续建设的,经批准可转让;联合拿地项目成员退出时,区政府可优先回购,保障项目如期开发。

四、低空经济、超充经济纳入适用范围

新业态也有了政策空间——低空经济、超充经济、绿色经济等鼓励发展产业使用的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来源:九紫智媒 | 联系方式:小易 1801375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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