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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讯2026-10-27

关于拟认定部分单位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的公告

导读:二、确已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及其他情形的欠费单位,请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三、逾期不办理的,认定其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从次月起停止生成其应征社会保险费、封存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

核心结论:关于拟认定部分单位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的公告已发布。

一、公告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费正常的缴费秩序,根据《关于联合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欠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号)规定,拟将部分单位认定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

二、具体要求与期限

  • 请名单内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11日,到管辖税务部门补缴欠费。
  • 确已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及其他情形的欠费单位,请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三、逾期处理

逾期不办理的,认定其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从次月起停止生成其应征社会保险费、封存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

附件

  1. 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拟认定名单

四、发布机构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7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仅作为产业资讯分享,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发布机构所有,原文链接: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950179306873630。如有侵权,请随时致电 18013759055,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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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附件: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拟认定名单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6年10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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