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资讯2026-10-27
关于拟认定部分单位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的公告
导读:二、确已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及其他情形的欠费单位,请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三、逾期不办理的,认定其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从次月起停止生成其应征社会保险费、封存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
核心结论:关于拟认定部分单位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的公告已发布。
一、公告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费正常的缴费秩序,根据《关于联合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欠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号)规定,拟将部分单位认定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
二、具体要求与期限
- 请名单内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11日,到管辖税务部门补缴欠费。
- 确已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及其他情形的欠费单位,请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三、逾期处理
逾期不办理的,认定其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从次月起停止生成其应征社会保险费、封存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
附件
- 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拟认定名单
四、发布机构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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