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资讯2026-11-02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元宝山区2026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导读: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将赤峰市元宝山林场国有农用地24.0255公顷(林地23.3425公顷、草地0.5378公顷、其他农用地0.145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4.02…
索 引 号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82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文 号 赤政土发〔2026〕17号 成文日期 2026-10-1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82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文 号 赤政土发〔2026〕17号 成文日期 2026-10-19 公文时效 有效 打印 保存 来源: 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10-23 15:35 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元宝山区2026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元政发〔2026〕43号)收悉。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将赤峰市元宝山林场国有农用地24.0255公顷(林地23.3425公顷、草地0.5378公顷、其他农用地0.145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4.0255公顷,作为元宝山区2026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区收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转用土地实施工作。 三、你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使用土地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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