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大庆市区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意见》(民发[2011]207号)、《关于加强孤儿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23号)、《大庆市区孤儿综合保障实施办法》(庆民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孤儿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故调整2026年市区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二、文件制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意见》(民发〔2011〕207号) 2.《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23号) 3.《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指导标准的通知》(黑民规〔2023〕4号) 4.《大庆市区孤儿综合保障实施办法》(庆民规〔2023〕2号) 5.《国家统计局大庆调查队关于提供大庆市202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说明》 三、提标幅度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市区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27元、市区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159元。提标后,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890元;市区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23元。 各县自行确定并公布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指导标准的通知》(黑民规〔2023〕4号)要求。 解读部门:大庆市民政局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7/202609/c05_420569.s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仅作为产业资讯分享,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发布机构所有,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76/202609/c05_421989.shtml。如有侵权,请随时致电 18013759055,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