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6年8月23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12月,国家林草局出台《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明确林业直服用地范围、创新投入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等8个方面,对全国林下经济发展作出系统性部署。2022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6年3月,省林业局印发《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提出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发展模式、完善基础设施等9项具体举措。制定《实施方案》,是我市全面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我市林下经济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同时也存在产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不深、品牌影响力不强等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推动全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十五五”期间全市林下经济“十百千”发展目标,即年度新增林下经济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年度新增林下经济利用面积1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利用总面积突破千万亩,提出到规划期末力争全市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1300万亩、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超400亿元,并从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增强产业发展动力三个方面提出8项具体举措。 (一)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十五五”农业、林业相关规划体系,实施“一县一业一品”战略,重点打造以信丰、瑞金、会昌、寻乌、全南、安远等地为主的中药材种植区,以上犹、崇义、大余等地为主的森林康养示范区,以宁都、于都等地为主的林禽养殖区,以赣县、龙南等地为主的林蜂养殖区,统筹公益林、商品林等适宜发展区域布局。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依法依规探索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合理发展林下经济。 (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推广“林药、林菌、林果、林苗、林禽、林蜂、林游”等多元化发展模式。规模化发展林下种植基地,重点推广森林药材、森林粮食、森林蔬菜(食用菌)等赣南特色乡土品种,扩大黄精、灵芝、茯苓、铁皮石斛等药食同源品种发展规模,推行“林药套种”生态模式,建设一批中药材GAP基地。发展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业,聚焦食用菌、竹笋、松脂等优势品类,推行“基地+深加工”一体化模式,开发功能性食品、中药材提取物等产品。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规划串联重点林区特色林下休闲康养精品线路,培育自然教育、森林研学、康复疗养等目的地,开发药膳体验、中医药文化展示等业态。 (三)推动全链协同发展。坚持龙头带动、招商引领,构建“种植基地+精深加工+市场销售”全产业链条,综合运用资金奖补、项目驱动、技术帮扶等方式培育涉林企业,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大力引进国内涉林龙头企业。“十五五”期间,各县(市、区)力争引进1家规模以上林业企业。推动林场联合企业、专业合作社、科研院校组建新型产业联合体,发展“种植基地+精深加工+文旅体验”复合经营模式,支持加工企业建设观光工厂,加大品牌培育与推广,推动绿色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使用。 (四)创新规模经营模式。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全面推广林地经营权证,搭建林地收储平台,鼓励村集体牵头整合分散资源,开展林地经营权集中收储、流转。创新推进“林业标准地”建设,配套必要的供水供电、防火作业道、机械运输轨道、管理用房等工程设施和建设用地,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经济,打造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带动周边林农就业增收。 (五)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帮助林农解决资金、技术、销售等问题。探索搭建信息交流、技术推广和市场开拓平台,组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团队,按县域或按种植区域划分技术服务片区,配备“1名首席专家+若干技术骨干”服务团队,提供种植规划、病虫害防治等全周期指导。探索“林下经济+林业碳汇”融合发展,推进中国森林认证(CFCC)碳汇认证试点,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拓宽林农增收渠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药企开展道地药材系统性研究,积极推广适应山地林下作业的小型化、智能化机械设备。 (六)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引导林农通过托管、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展联合经营,搭建“企业+农户”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吸纳就业、技术指导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依托林下经济基地和加工企业开发种植、管护、采收、加工、旅游服务等就业岗位,吸纳本地林农就近就业。培育一批林下经济致富带头人和示范户,鼓励发展“林下经济+电商”模式,支持林农通过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拓宽销售渠道。 (七)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市级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林下经济资金项目支持。创新金融精准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开发与林下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推广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将林下经济相关种养业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完善直服设施政策办理,为发展林下经济修筑的生产道路、管护设施、配套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可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利用商品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经营者可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各县(市、区)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调度,建立专项调度机制,由市林业局承担牵头责任,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加强产业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林下经济发展的先进理念、林下产品特色优势和带动增收成效。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绩与综合考核相衔接,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赣州市林业局 解读人:产业科 张伟 联系电话:0797-8996512 相关文章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