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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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20300013909010R/2026-48237 主题分类 金政办发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26〕63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10-20 发布日期 2026-11-02 标 题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健康金昌建设,按照《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办法》、《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健康县评审标准》和甘肃省健康城镇创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按照全国健康城镇评审相关要求,聚焦落实健康优先、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等五大健康任务,将健康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促进社会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建设奠定坚实健康根基。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健康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创建健康城市实施方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解决健康城市建设重大问题。将健康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金川区政府(以下均需金川区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定出台爱国卫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3.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落实《金昌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对重大政策、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点规划等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4.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畅通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市创建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并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 5.促进人均预期寿命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逐步增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培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6.全方位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商场、公园、车站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简便易行的中医技术。加强无偿献血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 7.学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儿童青少年肥胖和近视防控,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和锻炼要求。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推动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众积极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向患者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倡导合理膳食。积极推进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广分餐制和公勺公筷,倡导光盘行动,倡导减油、减盐、减糖饮食方式,降低成人肥胖率。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10.持续降低烟草对人群健康的危害。推进依法控制吸烟,全面落实《金昌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实现辖区内无烟草广告;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无烟草(含电子烟)零售点;持续降低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烟草专卖局 11.促进全民心理健康。利用“12356”热线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心理问题干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开设精神(心理)相关门诊。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居民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或体育锻炼,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和体质测定合格率。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优化全周期健康服务 13.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在交通场站、大型商超、景区、社区、文体场所、酒店等重点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千人口疾控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水平。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高位。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提高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强化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推动30—70岁人群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稳步下降。提高每万人口救护车配置率,提升千人口献血率。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昌机场公司、金昌火车站 14.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数和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推进分级诊疗,提高市域内住院量占比。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收入结构,控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长期负债率在合理区间。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15.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独特优势。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区域中医类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6.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水平。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提高婴幼儿入托率。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提高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提高规范管理率。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完善健康保障制度 17.持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依法推进参保扩面,优化待遇落实和结算服务。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建设健康宜居生活环境 18.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道路附属设施设置合理,保持主次干道和街巷容貌整洁、功能完好。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实现整洁有序、管理规范。强化园林绿地养护,保持干净清洁,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整洁有序。医院、商超、交通场站做到秩序良好,安防设施及无障碍、适老化设施配备齐全、功能正常、使用安全。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做到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无污水外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合理布局公厕,保证卫生达标、免费开放。补齐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短板,实现道路无缺损,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环卫设施齐全,卫生整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推进农村改厕,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牵头单位:金川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管委会,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规范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小美容美发、小浴室、小旅店、小歌舞厅等场所达到卫生标准。强化职业健康管理,提高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定期检测率,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20.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蚊、蝇、鼠、蟑密度监测,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有效治理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病媒孳生地。完善重点行业场所防蝇防鼠设施,落实防蚊措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合理布放灭鼠毒饵站,安全规范用药。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保持在100%,消除黑臭水体,无乱排污水、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现象,保持水体干净、岸坡无垃圾。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噪声治理,提高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管委会,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风险管理要求,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加强入网餐饮监管,规范公示信息,做到线上线下同质同标,加工制作和配送符合标准要求。规范小餐饮、小食品店、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含批发和零售市场)管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食用农产品检测信息,实行分区经营,保持场所干净整洁;有活禽销售的,独立设置区域,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规范便民市场、农村大集、早夜市等经营秩序,确保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经营有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完善城乡供水设施,提高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达标率、末梢水水质达标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4.持续强化全社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有效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十万人口死亡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扣分项目防控 严防以下扣分事项,全国健康城市评审中,每发生1项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减5-10分;如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将被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命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 1.严防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严防发生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严防发生重大生活饮用水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5.严防发生重大伤医事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6.严防发生医疗卫生机构欠薪讨薪事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步骤 按照《甘肃省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全国健康城市评审每3年为一个周期。本轮创建周期为2026—2028年,创建范围为市行政区划所辖金川区全域,创建工作按照储备培育、重点培育、申报推荐、评审命名四个阶段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0月底前) 制定《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规范工作标准;召开创建推进会,全面解读本轮健康城市创建的政策要求、评审规则及核心指标,通报全市创建工作现状、短板弱项,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本领域全国健康城市创建日常统筹、资料归集及指标报送等工作,高效落实各项创建要求。于2026年10月底前提交申报资料和评审指标数据,确保顺利纳入省级储备培育库。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6年10月—2027年12月) 全国健康城市评审采用极差法评分(按照全国参评城市评估数据计算平均值为“全国值”,达到全国值赋基础分值60%,全国最高值得满分,全国值以上城市按比例得分,全国值以下城市计零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这一评分规则的竞争性和严峻性,坚持“保底线、争高分”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逐项梳理任务,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推进举措、完成时限,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指标对标先进、持续提升。2027年12月底前,再次提交申报资料和评审指标最新数据。 (三)评审阶段(2028年1月—12月) 1.省级评审阶段(2028年1月—5月)。配合省级爱卫办完成资料数据评估、现场暗访和整改情况报告三个阶段的综合评议,抓好问题整改和自查提升,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审,进入全国评审环节。 (1)资料数据评估:按照评审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申报资料和相关数据,配合评审专家开展资料数据评估工作。 (2)现场暗访:加强对创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和管控,规范健康生活普及、健康服务开展、健康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力配合现场暗访工作,确保暗访环节达到评审要求。 (3)问题整改:针对资料数据评估和现场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整改机制,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2个月内向省爱卫办报告整改情况。 2.全国评审阶段(2028年6月—12月)。在巩固省级评审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创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长效管理和精细化治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状态迎接全国评审,锚定“全国值以上、力争接近全国最高值”的目标定位,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全国评审,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健康城市。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命名后持续推进) 1.建立长效机制。全国健康城市命名后,每3年为一个复审周期。复审周期内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统筹推进健康县、健康乡镇建设。 2.年度数据更新。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全国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相关资料、数据的更新工作,确保更新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接受复审抽查。积极配合省级爱卫办每个复审周期第3年6月底前开展的复审工作;配合全国爱卫办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抽查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将予以撤销命名。 4.持续巩固提升。积极宣传健康城镇创建成效,广泛持续动员全社会,形成共同维护和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针对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社会健康治理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现场督导,及时破解创建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销号,确保高质量通过评审,达到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标准。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组织开展现状自查评估,主动对接上级行业部门,对填报数据和提交资料逐一核对,严格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与上级统计口径一致、资料符合评审要求;要聚焦薄弱指标和差距环节,精准补齐短板弱项,全力缩小与全国最高值的指标差距,确保各项数据在全国参评城市中具有竞争力。 (三)强化协同联动。各责任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互通工作进展,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基层组织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广大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构建共建共享格局。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健全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全国健康城市创建经费支撑,配足、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金川区政府按照事权分离原则,保障全国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资金,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落实。 文件下载:金政办发〔2026〕63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 | 金昌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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