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资讯2026-08-19
新疆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2027年将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
导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旨在满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需求。我区出台《实施方案》,将探索建立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好地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
新疆将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7年实现参保全覆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2026年覆盖职工医保人群,2027年扩展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2028年完成试点地区政策过渡,基本建成适应本地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参保范围与缴费标准统一规范
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均按属地管理参保。
- 长期护理保险费率为0.3%,将根据基准费率动态调整。
- 单位职工:按月缴费,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单位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收入。
- 退休人员:费率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基本养老金。
- 城乡居民:起征费率为0.15%,每年递增0.05个百分点,2030年达0.3%。
- 18周岁以下人员可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缴费。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待遇保障聚焦重度失能群体
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
- 参保并持续失能超过6个月,经评估认定后可享受待遇。
- 服务类型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
- 待遇不设起付线,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强化评估与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
- 建立健全长期照护师培育培训机制。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证,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多部门协同推进制度落地
医保、财政、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协作,统一规范推进实施。
- 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
- 稳妥有序推动制度在全区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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