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廊坊市区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的公告
广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现将《廊坊市区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予以公告。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30日 廊坊市区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为持续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此次分配对象和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 房源分布于中心城区多个小区,共1510套。综合考虑房源面积和数量,将房源分A、B、C三类管理。其中逸品龙湾、儒苑小区(含一期、二期)、汇贤城(含东区、西区)3个房源充足小区60平方米以下房源统一归为B类,便于统筹分配,提升配租效率。 (一)A类房源(小户型):45平方米以下(不含房源充足小区)。 (二)B类房源(中户型、充足小区部分房源):45平方米(含)至60平方米以下(不含房源充足小区)及房源充足小区60平方米以下。 (三)C类房源(大户型):60平方米(含)以上房源。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第二季度轮候家庭共1271户(最终户数以复核结果为准)。 三、配租方式及原则 (一)配租原则。为实现合理分配、精准保障,将轮候家庭和房源分类匹配: 1.A类房源(小户型):保障1-3口人家庭。 2.B类房源(中户型、充足小区部分房源):保障全体家庭。 3.C类房源(大户型):保障4口人及以上家庭。 配租家庭可选房源类型如下: 家庭人口 可选房源类型 1-2口人 A类、B类 3口人 A类、B类 4口人及以上 B类、C类 (二)配租顺序。按照“优先家庭→低收入家庭→其他符合条件家庭”分批次摇取选房顺序号,按序号先后现场选房。 四、配租程序 (一)摇号准备 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通过廊坊政府网、市住建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冀时办APP公租房专栏发布摇号公告,组织召开公开摇号预备会,由公证机构封存摇号设备及数据,完成摇号软件测试。 (二)公开摇号 1.时间及地点:2026年11月12日,市住建局新源道办公区三楼会议室。 2.参加人员:市住建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区住建局有关负责同志,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工作人员代表、轮候家庭代表、市正大公证处公证员、新闻媒体人员、软件服务公司技术人员。 3.摇号全程在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频号同步直播,接受社会监督。 4.摇号流程:公证员现场启封摇号设备,分三轮抽取轮候家庭代表。由轮候家庭代表启动摇号程序,首轮产生优先配租家庭选房顺序,次轮产生低收入家庭选房顺序,末轮产生其他符合条件家庭选房顺序。 (三)结果公示 摇号结果通过廊坊政府网、市住建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冀时办APP公租房专栏公示10日。 (四)现场选房 1.选房公告:选房前通过市住建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冀时办APP公租房专栏发布选房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选房步骤:(1)现场签到;(2)选取房源;(3)登记确认;(4)现场公示。 (五)办理入住 市公共住房运营维护服务中心与配租家庭签订配租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 五、选房规则 (一)现场选房需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选定房源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申请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结果视为本人意愿。 (二)因场地有限,选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到选房现场,其中1人可进入选房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每个选房家庭当场叫号三次,未到现场或到场未选房的视为过号,由下一个家庭选房。过号或超过5分钟选房时限的家庭,可在当场其他家庭选房后按顺序号选房,或在选房当日至选房期结束前按顺序号参与选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终止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1.未在规定期限选房的; 2.已签定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五)如因保障家庭户籍、人口、婚姻、房产、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动未及时申报影响选房结果的,所选房源作废封存,经核查仍符合条件的,待其他家庭选房后安排再次选房。 六、租金标准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严格执行《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及《关于调整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廊发改公价〔2023〕595号),按照保障级别实行减免。 七、监督管理 (一)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正大公证处对实物配租摇号全程监督,并通过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频号同步直播,确保公平公正。通过廊坊政府网、市住建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冀时办APP公租房专栏等平台,按阶段公开房源信息、摇号结果及最终配租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职责分工。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负责摇号、选房现场的组织协调,统筹公示信息发布及政策解释。区住建局负责组织选取并通知4名轮候家庭代表和2名审核工作人员代表参与摇号现场监督。 (三)责任追究。摇号、选房过程中发现违规操作行为的,由市住建局彻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未按规定公示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纪律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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