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阳区河套及镇驻地周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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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青岛政策通 word下载 word下载 pdf下载 pdf下载 索引号 2595631398700236800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09-02 发布日期 2026-09-02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26〕33号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城阳区河套及镇驻地周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阳区河套及镇驻地周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河套环湾高速以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统筹河套街道片区的用地功能配置、建设强度管控、生态底线维护及产业空间安排,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发挥红岛站交通枢纽优势,依托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储能产业园等先进制造业集聚载体,着力发展先进制造、站前商务及创新研发等核心功能。加强区域协调联动,依托康复大学等科研资源,主动融入“中国康湾”建设,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严格保护大沽河、桃源河、德河等水系及周边区域的生态资源,保障河湖水系与自然调蓄空间的连续贯通,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格局。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阳区河套及镇驻地周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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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阳区河套及镇驻地周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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