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储备粮订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柯城区农业农村局、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规范市本级储备粮订单管理,现将《衢州市本级储备粮订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5日 衢州市本级储备粮订单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一)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规范市本级储备粮订单(以下称市本级订单)管理,依据《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浙江省省级储备粮订单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市本级(含柯城区,下同)订单的计划、执行、奖励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市本级订单是指为落实市本级储备粮任务,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粮食收储公司)与粮食生产主体签订产销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按合同要求完成粮食收购任务,并对粮食生产主体给予财政奖励的一种产销形式。 (四)市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市本级订单分配原则并监督市粮食收储公司订单落实情况。市财政部门负责市本级订单奖励资金预算安排、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确定市本级区域内粮食生产主体名单及种粮面积。农发行衢州市分行负责及时核放市本级订单贷款。市粮食收储公司根据当年轮换计划提出具体的出入库方案,抓好订单落实,组织订单粮食收购。 二、订单总量 (五)市本级订单实施对象为市本级(柯城区)区域内早稻、晚稻种植主体。 (六)根据市本级储备粮规模调整与轮换的需要,结合市本级区域内粮食生产情况,市粮食收储公司提出市本级早稻、晚稻年度订单总量建议,报送市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经审核后,确定年度订单总量。 (七)本地早稻粮源应当优先满足市本级订单任务;本地粮源按照市本级粮食储备任务需要,有多余粮源的可采取市场化销售等方式处理,不足部分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落实。 三、订单收购价格与奖励 (八)市本级订单收购价格,由市发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参照省级订单收购价格执行。 (九)市本级订单按照早稻、晚稻品种实行订单奖励,奖励对象为按订单向市粮食收储公司交售市本级订单粮食的粮食生产主体。订单奖励标准参照省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以每年度制定出台的粮食收购通知文件为准。 四、订单执行 (十)市本级订单收购的粮食应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达到储备粮入库要求。降等粮、等外粮、食安指标超标粮食收购按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订单分配原则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产量数据、粮食生产主体实际投售情况为重要参考依据,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每年度具体的订单分配原则。订单分配原则内的享受订单奖励,超出的部分不享受订单奖励,符合国家中等质量标准的按最低收购价格收购。建立订单诚信制度,对虚报种植面积的、以外地粮源顶抵本地粮源骗取奖励资金的粮食生产主体,一经查实,追回违规行为发生年度相应的奖励资金。 (十二)市粮食收储公司根据订单分配原则和各粮食生产主体的种植面积,落实各户订单数量,形成订单粮食公示情况表,公示内容包括生产主体名称、种植地址、种植面积、订单数量等,经发改、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村务公开栏等载体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并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十三)公示和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市粮食收储公司和粮食生产主体签订粮食订单合同,订单合同应当注明粮食品种、数量和质量等要求,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粮食收储公司建立订单分户清册,向粮食生产主体发放“订单粮食投售卡”。 (十四)市粮食收储公司组织落实收购人员、物资器材、仓库、资金等,按照国家、省市粮食收购政策、标准、要求和订单合同约定,组织收购订单粮食。 (十五)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市粮食收储公司及时向粮食生产主体结算支付售粮货款。 (十六)订单粮食收购结束后,市粮食收储公司编制订单奖励资金分户清册,经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村务公开栏等载体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订单奖励。 五、附则 (十七)省级委托我市代为收购的订单早稻,订单签订、面积核实、组织收购、结算支付、兑现奖励等参照市本级订单管理。 (十八)本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衢发改发〔2026〕32号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储备粮订单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仅作为产业资讯分享,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发布机构所有,原文链接:https://www.qz.gov.cn/col/col1229470839/art/2026/art_897b5394abce41b488d29f2e58cc53ca.html。如有侵权,请随时致电 18013759055,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