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6-08-09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绥化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导读: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为就业创业补贴、培训服务补贴、求职帮扶补贴及其他支出; 省财政厅于2026年4月印发了《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6〕6号),文件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要求:“各地财政、…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省财政厅于202 6 年 4 月印发了《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 6 〕 6 号),文件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要求:“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规范 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提高我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绥化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里的政策依据主要来源于《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6〕6号)、《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黑人社规〔2026〕1号)、《绥化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绥财规〔2024〕2号)、《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黑人社发〔2013〕30号)等 4个 文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分配与下达、申请与使用、监督与管理等具体政策措施,力求可操作、务实效。(一) 资金支出范围。 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为就业创业补贴、培训服务补贴、求职帮扶补贴及其他支出;(二)补贴项目、对象、标准和材料。 为《实施细则》的重要部分,逐一明确了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申请材料。(三)项目管理。 对就业项目库管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和地方年度就业重点工作项目进行了重点说明。(四)资金管理和监督。 明确了财政、人社对就业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职责。(五)其他事项。 明确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本办法自 2026年1月1日 起施行,有效期至20 30年12月31日 。202 6 年 7 月 9 日——政策级别:市级政策类别:综合政策原文链接:https://www.suihua.gov.cn/sh/zcjd/202607/c12_237500.shtml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绥化市政府,版权归原作者及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如需了解该政策申报条件与适配性,可致电办厂易服务热线 18013759055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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