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1526000116944316/2026-000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机关: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9-22 文号: 乌政发〔2026〕10号 是否有效: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主题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 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 2026年9月 前 言 察汗淖尔地处蒙冀交界,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内陆咸水湖,属于季节性湖泊,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2020年以前,由于气候变化、地下水超采等多种因素,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一度面临严峻挑战,湖面萎缩、湿地退化问题凸显,生态治理与修复刻不容缓。2020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互联网舆情(专报)〈察汗淖尔只剩最后一滴泪,生态屏障正变为盐尘暴策源地〉》上作出重要批示。 “十四五”期间,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四级共同发力,以改善察汗淖尔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力推动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经过治理,流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察汗淖尔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关键阶段,也是迈向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总结评估察汗淖尔“十四五”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形成了《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推动察汗淖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目标,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明确“十五五”期间的治理目标、重点任务、治理项目和保障措施,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科学指导,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目 录 一、方案背景 (一)方案实施的必要性 (二)“十四五”时期流域治理成效 1.“十四五”时期总体实施情况 2.“十四五”时期治理成效 (三)实施方案范围与年限 1.实施范围 2.实施年限 二、流域现状及存在问题7 (一)流域概况7 1.自然概况7 2.社会经济概况 (二)水资源现状 1.水资源总量 2.供水量和用水量 (三)水环境现状 1.地表水环境 2.地下水环境 (四)生态现状 1.植物 2.动物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 2.原因分析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 3.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 4.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 5.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指标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 2.规划及相关文件 四、重点任务和工程布局 (一)方案布局 1.湿地保护修复区 2.地下水超采重点治理区 3.水源涵养保护区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2.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3.有序开展工业节水降耗 4.拓展生态补水渠道 5.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三)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加强林草植被恢复与保护 2.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3.完善气象服务和监测 4.环境污染防治 (四)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1.加强生态农业建设 2.优化调整种植结构 3.延伸农牧业产业链 (五)深化区域协同与合作 1.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协作 2.提升河湖管理协作 3.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 5.深化气象服务协作 (六)管理能力现代化 1.推进智慧管护升级 2.加强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 3.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五、工程投资 (一)投资匡算 1.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程 2.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3.节水和种植结构调整工程 (二)资金筹措 1.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资金 2.落实市、县级配套资金 (三)建设进度安排 六、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二)加强政策资金保障59 (三)强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五)提升监管能力 附表1 附表2 一、方案背景 (一)方案实施的必要性 “察汗淖尔”系蒙古语,意为“白色的湖”,属于典型的内陆季节性咸水湖泊。察汗淖尔湿地由淖尔、河流湿地和周边滩涂组成,具有净化水质、涵养水源、调节区域小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对防止周边草原退化、缓解土地沙化与盐渍化进程、护卫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历史上,察汗淖尔曾经常年有水、碧波荡漾,属于宽浅型湖泊,其水面面积受自然降水影响,年内和年际波动显著。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强度持续增加,导致区域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流域自然产汇流能力减弱,汇入淖尔的水量锐减,察汗淖尔年内最大水面面积急剧缩减,水面维持时间显著缩短,生态系统稳定性受到严重威胁。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通过采取湿地保护和修复、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退灌还水“水改旱”、察汗淖尔湿地公园、退化防护林修复、气象站网等项目,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治理成效显著。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流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为脆弱,稳定性不强,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的风险依然存在,历史欠账尚未完全弥补,治理成果仍需持续巩固和拓展。 科学编制《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系统研究并提出未来五年察汗淖尔治理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不仅是持续推进察汗淖尔流域生态功能系统性恢复、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流域内外协同发展、探索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战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举措。本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将为实现察汗淖尔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十四五”时期流域治理成效 1.“十四五”时期总体实施情况 “十四五”期间,乌兰察布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自治区安排部署,综合治理、系统施策,全力推进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各项工作。总体来看,《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四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察汗淖尔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改善、察汗淖尔流域生态功能不断恢复。 《规划》设定14项指标,均完成目标,其中,地下水开采量、高标准农田比例、湿地保护率、机井计量比例4项指标超额完成目标值。《规划》提出16个重点工程项目,剔除退耕还草工程1个项目(涉及投资200万元)因国家政策停止实施和退灌还水“水改旱”1个项目补贴资金发放到2027年(涉及投资14400万元),“十四五”期间概算总投资为8.71亿元。15个项目落地实施,累计完成投资8.01亿元。“十四五”期间,聚焦节水工程建设和发展模式转变、种植结构调整、生态保护和修复、管理体系建设与能力提升四个方面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成效明显。 表1 指标完成表 序号 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属性 目标值 2025年数值 备注 1 节水 地下水开采量 万m³ 定量 7453.35 4245.56 2 高标准农田比例 % 定量 20.13 21.09 3 察汗淖尔周边禁采区灌溉机电井 眼 定量 0 0 353眼机电井全部封停。 4 流域内喷灌圈数量 个 定量 0 0 259套喷灌圈全部拆除。 5 种植结构调整 水浇地比例 % 定量 21.54 25.08* 6 低耗水作物种植比例 % 定量 75.00 75.00 7 生态保护修复 湿地保护率 % 定量 77.67 79.76 8 退化林修复比例 % 定量 100.00 100.00 “十四五”规划内任务全部完成。 9 重度退化草地治理率 % 定量 13.00 13.00 10 禁牧比例 % 定量 100 全年禁牧 100 全年禁牧 11 河流湿地保护修复 % 定量 40 40 12 管理体系与能力提升 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建设 定性 — 国家级 2022年升级为国家湿地公园。 13 机井计量比例 % 定量 58.52 81.70 14 区域保护协调机制、管理体系完善 定性 实现跨省(区)、跨市高效保护协作机制 建立乌张两市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协作机制。2021年—2025年,每年召开协作推进会,推进区域协作共治。 2025年,蒙冀两省区调整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为乌兰察布市、张家口市承担。 注:*《规划》编制时,原申报计划实施“水改旱”33.65万亩,经自治区财政厅 批复后,实施面积调整为24万亩。现已完成24万亩的任务,故评估为达标。 2.“十四五”时期治理成效 (1)水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通过节水工程、河道治理、人工增雨等项目的深入实施,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水位稳中有进。“十四五”期间,流域地下水用水量严格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据自治区水利厅通报,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平均水位从2024年一季度开始连续8个季度呈同比回升趋势。2025年第四季度地下水平均水位比上年同期上升3.97米。据气象遥感监测,2025年10月、11月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分别为78.8平方公里、82.9平方公里。 (2)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通过实施退化防护林修复、京津风沙源治理,进一步提升防风固沙能力,流域周边旗县扬沙或沙尘暴天气出现次数显著减少,察汗淖尔流域植被恢复情况持续好转。根据自治区遥感监测,察汗淖尔流域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草地地上生产力分别从2020年的48.5%和44.37公斤/亩,增长到2024年的53.46%和51.48公斤/亩。 (3)生态功能不断恢复 通过保护湿地、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治理河道、人工影响天气措施,流域水涵养能力得到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据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湿地内碱蓬、披碱草等121种植被长势好于常年同期,遗鸥、草原雕、黑鹳等国家一级保护珍稀动物多次出现,赤麻鸭、天鹅等鸟类数量不断增加,鸟类种类由79种增加至147种。流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三)实施方案范围与年限 1.实施范围 本方案范围为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主要涉及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察右前旗、察右后旗,总面积4885平方公里。 2.实施年限 实施方案基准年:2025年。部分数据采用2024年年度数据或多年均值。 实施方案目标年:2030年。 二、流域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流域概况 1.自然概况 (1)地理位置 察汗淖尔位于内蒙古商都县和河北省尚义县交界处,商都盆地中心,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53′17″,北纬41°27′12″。流域总面积7359平方公里,河北省境内2434平方公里,内蒙古境内4925平方公里(含闭流区面积1095平方公里),其中:锡林郭勒盟镶黄旗40平方公里,乌兰察布境内面积4885平方公里(商都境内面积2515平方公里,化德县1410平方公里、兴和县865平方公里、察右前旗54平方公里和察右后旗41平方公里)。
图2-1 察汗淖尔流域范围 (2)地形地貌 察汗淖尔流域地形南北高,中间低,海拔1200—1700米,相对高差20—50米,切割较强烈,干沟谷发育;中部为商都盆地,地面较平坦,向东南部微倾斜,海拔约1274米,盆地北、南、西南侧较高,海拔1380米左右,相对高差10—50米,冲沟较发育,根据区内地貌成因类型及形态特征,划分为四种地形、八种形态,流域内北部、东北部为平缓状的低山丘陵地区,海拔相对较高;中部为山前岗阜状坡地与波状高原地区,最低海拔为1272米。 (3)气候气象 察汗淖尔流域属于典型的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流域内多年平均降水总量约为347毫米。降水空间分布不均,总体呈现由南向北递减的趋势;从地形因素看,山区降水量相对高于平原地区。2023年数据显示,南部的兴和县降水量为362.5毫米,而北部的化德县降水量仅为307.6毫米,差异明显。流域降水年际变化较大,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秋夏季降水最多占到全年的70%左右,春冬季降水较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流域多年平均蒸发量高达1759.5毫米,是一般年份降水量的5倍之多,极易出现旱灾。2025年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降水量分别为852.2毫米、545.6毫米、888.8毫米、638毫米、598.3毫米。其中,察右前旗和兴和县降水达历史同期第一,察右后旗、商都县和化德县降水达历史同期第二。 表2-1 流域5旗县2021-2025降水量(mm) 旗县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商都县 307.2 206.8 299.8 637.7 638 化德县 319.5 237.8 307.6 664.2 598.3 兴和县 442.7 285.6 362.5 608.0 888.8 察右前旗 339.9 300.4 353.9 679.1 852.2 察右后旗 344.8 245.2 315.6 584.7 545.6 流域内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四季分明,近30年来,年均日照时数达2865.4小时,无霜期约106天。长期观测数据(1961—2024年)表明,察汗淖尔地区年平均气温呈明显上升趋势,平均每10年上升0.39℃,高于全国的0.26℃。气温在1986年左右发生突变,1986—2024年的平均气温为4.6℃,较突变前(1961—1985年)的平均气温3.2℃偏高1.4℃。流域年平均风速为3.6米/秒,大风日多集中在每年的3月至5月,最大风速范围在23.7至33.0米/秒之间,年内大风日数在46天以上,风向多为西北风和东北风。 (4)河流水系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水系一级支流共5条,均为季节性河流,其水文特征受降水影响极为显著。 玻璃忽镜河,商都县称乌尼圪其河,化德县称德善河,流经锡林郭勒盟镶黄旗、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商都县。河流总长104千米,其中乌兰察布市境内98.9千米,锡林郭勒盟境内5.1千米;流域面积1711平方公里,其中乌兰察布市1706.8平方公里,锡林郭勒盟4.2平方公里。 十八顷河,全长56千米,流经化德县、商都县,流域面积400平方公里。 特布乌拉河,又称大营子河,全长98千米,流经化德县、商都县及河北省尚义县,其中乌兰察布市境内97.4千米,河北省境内11.6千米,界河长11.0千米;流域面积1832平方公里,其中乌兰察布市1298.4平方公里,河北省533.8平方公里。 六台河,又称五一河,全长96千米,流经察右后旗、察右前旗、兴和县、商都县,流域面积879平方公里。 五台河,兴和县称二录河,发源于河北尚义县,流经兴和县、商都县。全长71千米,其中乌兰察布市境内28.5千米,河北省境内42.5千米;流域面积893平方公里,其中乌兰察布市473.2平方公里,河北省419.6平方公里。 表2-2 5条主要河流特性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流长度 (km) 流域面积(km²) 流经旗县 1 玻璃忽镜河 104 1711 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化德县、商都县 2 十八顷河 56 400 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商都县 3 特布乌拉河 98 1832 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商都县、河北省尚义县 4 六台河 96 879 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兴和县、商都县 5 五台河 71 893 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商都县、河北尚义县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内分布着若干季节性水域,包括商都县境内的察汗淖尔、二吉淖尔、八大顷淖尔、八角淖尔和化德县境内民乐淖。其中,察汗淖尔是乌兰察布市最重要的内陆湖之一,坐落于商都盆地中央,湖体呈不规则的长椭圆形,西南至东北方向较长约17千米,西北至东南方向较短约5.5千米,湖区的东南部与河北省尚义县接壤呈不规则的长椭圆形(湖区接壤边界线长约15.6千米)。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内共有水库14座,承担着防洪、灌溉、养殖等综合功能。其中,商都县5座水库,即三面井、不冻河、小庙子、杜管营、头道沟水库;化德县4座水库,即白土卜子、莫龙图、南联、大湾子水库;兴和县5座水库,即五一、林古地、五万沟、侯家村、韩家村水库。 2.社会经济概况 (1)行政区划及人口分布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范围内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察右前旗和察右后旗户籍总人口50.8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71万人,农业人口41.16万人,城镇化率为19.08%。民族构成主要为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 (2)经济状况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5个旗县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整体为491.6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99.34亿元,第二产业160.59亿元,第三产业231.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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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流域2025年产业结构图 (3)产业发展 农牧业: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农作物种植面积270万亩左右,以杂粮豆类、玉米、马铃薯、小麦、油料等农作物为主,2025年杂粮豆类、油料、旱作小麦、旱作马铃薯、旱作玉米等低耗水作物占比约75%。截至2024年底,流域涉及的5个旗县牛存栏约17万头、羊存栏183万只、猪存栏19万头。 工业: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内规模以上工业只涉及商都县、化德县和兴和县,其中以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2025年工业增加值为68.6亿元。 (二)水资源现状 1.水资源总量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察汗淖尔流域可用水量的通知》(水资管〔2022〕186号),结合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要求和水资源状况,在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及察汗淖尔流域水资源评价成果的基础上,明确了察汗淖尔流域1956—2016年系列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6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0.2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58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0.41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37亿立方米;地下水可用水量为0.81亿立方米,其中内蒙古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可用水量为5583万立方米。 2.供水量和用水量 根据乌兰察布市2020—2025年水资源公报,并结合察汗淖尔流域内各旗县所占流域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析,得出察汗淖尔流域内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2020—2025年各水源的供水总量均值为5457.17万立方米。从供水结构看,地下水供水量为5068.54万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为388.63万立方米。察汗淖尔流域主要使用地下水,占比为92.8%。 2020—2025年察汗淖尔流域内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各行业的用水量总量均值为5457.17万立方米。从用水结构看,农业用水量为4127.17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5.6%;生活用水量810万立方米,占比14.8%;工业用水量311万立方米,占比5.6%;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209万立方米,占比4%。农业用水量占比最大,其用水方式和效率对流域水资源平衡具有重要影响。 表2-3 流域5旗县2020—2025年供用水量表(万m³) 年份 供水量 用水量 地表水 地下水 再生水 总供水量 农业 工业 生活 生态 总用水量 2020 0 6249.27 368.05 6617.32 5334.25 239 824.52 219.55 6617.32 2021 0 5033.86 262.22 5296.09 4064.99 221.11 892.29 117.69 5296.09 2022 0 5053.53 512.92 5566.45 4115.79 255.91 834.6 360.15 5566.45 2023 0 5447.26 346.72 5793.98 4433.04 317.11 839.61 204.21 5793.98 2024 0 4381.76 425.29 4807.05 3507.24 354.83 716.28 228.69 4807.05 2025 0 4245.56 416.6 4662.16 3307.74 477.94 751.96 124.52 4662.16 (三)水环境现状 1.地表水环境 2022年开始对察汗淖尔湖体和玻璃忽镜河、十八顷河、特布乌拉河、六台河、五台河5条入湖河流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断面(点位)共11个,其中湖体点位2个,河流断面9个。2022—2023年察汗淖尔湖及周边入湖河流均断流干涸,2024—2025年上半年湖体和入湖河流有降雨积水,但不具备监测条件。2025年6月起对湖体进行采样监测,水质劣Ⅴ类,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氟化物。5条入湖河流中,十八顷河水质为Ⅳ类;玻璃忽镜河为Ⅴ类;六台河、特布乌拉河部分月份为劣Ⅴ类,超标指标化学需氧量;五台河三季度水质为Ⅴ类,四季度为Ⅳ类。 2.地下水环境 2022年开始对察汗淖尔地下水水质开展监测。监测点位3个,分别为马相村、郝家村和董家村,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综合评价法,均评价为Ⅴ类水质。超标因子主要受地面水渗透影响,或与水层自然地质岩石有关。 表2-4 地下水监测评价结果表 序号 点位名称 水质类别 超标因子 1 马相村 Ⅴ类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 2 郝家村 Ⅴ类 硫酸盐 3 董家村 Ⅴ类 色、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 (四)生态现状 1.植物 流域内维管束植物共42科139属206种,其中草本植物以禾本科、菊科、豆科、藜科为主。在盐碱荒地分布有盐生植被,主要有碱蓬、芨芨草、盐蒿等灌草植物;水生植物有水烛、狐尾藻等,湿生、湿中生植物有芦苇、节节草、扁秆荆三棱等,湖沼边缘分布有盐爪爪、碱蓬、西伯利亚滨藜等;湿地边缘与草原过渡地带分布有白刺、灰绿藜、委陵菜等,草原地带主要分布有针茅、披碱草、狗娃花、芨芨草等;察汗淖尔流域内农田周边主要分布有杨树、柠条等防护林。2025年,对察汗淖尔进行了全面的植物群落调查。共设8个样点,包括五台河、六台河、半米河、三棵树、玻璃忽镜河、十八顷河、库塘、瞭望台。调查结果为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内维管束植物31科96属121种。其中,蕨类植物1科1属2种,裸子植物1科2属4种,被子植物29科93属115种。 2.动物 流域内生存着各类珍贵的野生动物,已记录的野生动物有26目55科188种。其中,鱼类1目2科6种,两栖动物1目2科4种,爬行动物1目4科8种,鸟类18目38科147种,哺乳动物5目9科23种(其中国家Ⅱ级保护动物4种:狼、沙狐、赤狐、貉)。察汗淖尔湿地是众多鸟类栖息繁殖的场所和迁徙重要通道,在湿地记录的147种鸟类中,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10种,包括黑鹳、东方白鹳、大鸨、猎隼、草原雕、遗鸥、黄胸鹀、秃鹫、白尾海雕和金雕,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种,包括鸿雁、小天鹅、黑颈䴙䴘、蓑羽鹤、灰鹤、红隼等。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 (1)水资源短缺与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水资源基础薄弱。察汗淖尔流域水资源天然禀赋差,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仅1.64亿立方米,人均、亩均水资源占有量远低于全国和自治区平均水平。降水年内分配高度集中(7-9月约占70%),年际变率大,导致水资源供给的不确定性高、可利用性差。蒸发量远大于降水量(约5倍),水资源自然损耗巨大。在有限的水资源总量中,经济社会用水特别是农业用水占比较大。目前,通过自然降水对湿地进行补水,难以保障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所需的基本生态水量,特别是在枯水年份,生态缺水风险依然很高。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艰巨。虽然近年来通过压采措施,地下水开采量得到有效控制,但当前供水结构中地下水占比仍近93%。根据《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新划定超采区两个,分别为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化德县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化德县),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平原区大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商都县、兴和县、察右后旗),超采区面积1951平方公里,占全市超采区比例81.69%,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表2-5 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范围表 超采区名称 流域旗县 超采区面积 (㎞²) 涉及行政村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化德县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化德县 157 永胜村、二登图村、录义村、民乐村、新社村、补龙湾村、十大股村、欣荣村、章木勿素村、八岱脑包村、特布乌拉村、土城子村、卫东村、太平村、赛不冷村、永红村、民建村、卜拉乌素村、新建村、兴无村等20个行政村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平原区大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商都县 1353.26 三大顷乡、玻璃忽镜乡、屯垦队镇,十八顷镇、小海子镇、七台镇及大黑沙土镇等7个乡镇,116个行政村 兴和县 416.93 田家营村、杨发地村、长胜村、七大顷村、大西坡村、五一村、天城梁村、林古地村、韩家村、北胜村、双井子村、西坊子村、大库联村、哈少营村、边家村、一堵墙村、海卜子村、铁匠沟村、李东梁村、西号村、二道洼村、五号村、三海洼村、大黑沟村、曹四天村、康卜诺村、壕堑村、小井子村等28个行政村 察右后旗 23.85 希乐图村、高玉梁村 合计 1951 (2)水体面积变化波动大 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年内变化和年际变化都非常大,不稳定。年内,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在旱季缩减、雨季增加,呈现自然的交替变化,降水对水面大小具有直接影响,每年7-9月份丰水期出现较大降水后,水面快速增加,之后又快速缩小,枯水期处于萎缩甚至干涸状态。在旱季枯水期,史上多次出现季节性干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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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察汗淖尔2025年部分月份水体面积 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在不同来源的统计数据中存在较多差异,与所取观测时段、卫星影像质量均有关。根据1986年至2025年气象观测数据,结合同时期Landsat卫星和高分卫星影像资料监测,分析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变化情况。40年间察汗淖尔水体积不足10平方公里的年份出现16次,整体呈干涸趋势,2020年水体面积仅为0.9平方公里,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变化总体呈下降趋势。21世纪以前,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受降水影响显著,充沛降水可有效促进水域面积扩张。经分析,降水量与水体面积呈正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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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流域水体面积遥感监测年际对比图 (3)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 生态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乌兰察布市以风力侵蚀为主,兼有季节性水蚀,轻度侵蚀面积占85%以上。流域内部分区域林分结构和湿地植被群落单一,草原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综合植被覆盖度较低,林草生态环境质量需要提质增效,流域防风固沙及涵养水源能力有待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2.原因分析 察汗淖尔流域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是自然地理条件、气候变化与长期人类活动影响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 (1)自然因素影响 气候影响。察汗淖尔流域地处半干旱内陆地区,降水少、蒸发强、多大风的气候特征是先天决定的。这种气候条件决定了流域生态系统属于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其结构和功能容易受到外界干扰,一旦破坏,恢复难度大、周期长。气候变化加剧水资源不确定性。明显的升温趋势(0.39℃/10年)加剧了地表蒸发,增加了生态需水量。 降水量影响。21世纪前,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受降水影响较大,充足的降水可以有效促使水体面积增大,降水和面积的关系呈正相关性。1986年至2025年察汗淖尔流域年平均降水量呈增加趋势,增加速度为20.4mm/10a;从降水量和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关系上看,两者呈现正相关性,在降水充沛年份,察汗淖尔水体面积较大,如1995年和2003年;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年降水较少时,察汗淖尔水体面积显著缩小,如2002年、2009年;同时存在水体面积与年降水显著不相关年份,如2017年、2018年。同时,降水年际变率大、极端天气事件(如短时强降水、持续干旱)频发,使得水资源供给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增强,给水资源调配和生态保障带来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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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1986—2025年察汗淖尔水体面积及年降水量变化 河流补给影响。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较大的一级河流有玻璃忽镜河、十八顷河、特布乌拉河、六台河以及五台河,均为季节性内陆河,基本上处于无降水无径流状态,只有在降水较大时才产生径流。 (2)人为因素影响 在特定历史时期,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用水需求增大,造成了地下水超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虽已建立,但在执行中,用水计量、超采区治理等方面的刚性约束力和精细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受市场、技术、成本、农民收入等多重因素制约,彻底转变发展方式仍需一个过程。对基础研究和长期监测的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对复杂生态水文过程的认知不够深入,影响了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坚决扛起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生态安全、水安全、粮食安全与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统筹推进流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持续改善察汗淖尔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资源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进工程治理与自然恢复有机融合,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与稳定性,有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功能性。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于流域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2.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 把水资源作为前置性、约束性要素,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严控地下水开采规模,深度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3.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 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立足流域整体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统筹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与土地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强乌张两市、流域内各旗县、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4.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模式,深入研究察汗淖尔流域的水文地质、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等关键问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测预警、智慧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创新体制机制,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5.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投入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农牧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和治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察汗淖尔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持续加强植被保护与修复、优化种植结构,治理地下水超采区,深入推进区域协作,到2030年,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提升。 到2030年,湿地公园湿地面积维持在24.58平方公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巩固植被防护体系,流域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保持稳定,沙尘天气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到2030年,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流域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5583万立方米以内。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稳步推进,完成自治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明确的治理目标。加强主要支流河道治理。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人工增雨作业能力不断提高,完成中雨及以上降水过程作业实施率80%。开展高效节水示范1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9万亩。 到2030年,乌张两市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更加健全,在湿地保护和修复、水资源管理、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领域不断强化合作。 2.具体指标 《方案》在地下水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农业节水、协作治理四个方面设置8个指标。 表 3-1 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指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现状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责任单位 备注 地下水管控 1 地下水取水量(万m³) 5068.54* 控制在5583万m³以内 约束性 市水利局 5068.54万立方米为2020年-2025年平均值。5583万立方米为国家下达控制目标要求。 2 地下水超采区压采量(万m³) 10.54 完成自治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明确的治理目标 约束性 市水利局 生态环境保护 3 湿地公园湿地保有量(km²) 24.58 保持稳定 约束性 市林草局 湿地公园实有湿地面积,全部处于保护中。 4 河流湿地保护修复(%) 40 60 预期性 市水利局 5条主要支流,“十四五”期间治理2条,“十五五”时期治理1条。 5 中雨及以上降水过程作业实施率(%) 65 80 预期性 市气象局 农业节水 6 高效节水示范面积(万亩) 3 ﹝10﹞ 预期性 市农牧局 7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万亩) ﹝14.49﹞ ﹝1.9﹞ 预期性 市农牧局 14.49万亩为“十四五”五年累计完成值。 协作治理 8 区域合作 建立了乌张两市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各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落实乌张两市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水资源管理、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领域合作 预期性 市发改委、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 注:①﹝﹞为5年累计值,②*为多年平均值。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3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22年8月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5月); (12)《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12月); (13)《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2022年11月); (14)《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25年6月); (15)《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9月)。 2.规划及相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年3月); (3)《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01〕26号); (4)《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内发改振兴字〔2020〕567号); (5)《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内政发〔2025〕9号); (6)《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内政发〔2026〕1号); (7)《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1月4日); (8)《乌兰察布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乌政办字〔2018〕127号)); (9)《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四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综合规划》(乌政字〔2021〕11号); (10)《乌兰察布市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22〕66号); (11)《乌兰察布市节水控水行动方案》(乌政办发〔2023〕32号); (12)《乌兰察布市节水控水若干措施》(乌政办发〔2023〕48号); (13)《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实施方案》(化政发〔2024〕6号); (14)《乌兰察布市节水行动工作方案》(乌政发〔2025〕3号); (15)《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张两市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通知》(乌政字〔2025〕10号); (16)《乌兰察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乌政发〔2026〕6号); (17)《商都县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水地改旱地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商政发〔2020〕60号); (18)《商都县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商政办发〔2021〕2号); (19)《商都察汗淖尔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商政发〔2022〕42号); (20)《化德县建立地下水保护和管理责任体系》(化政办字〔2023〕40号); (21)《化德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化政发〔2023〕17号); (22)《化德县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化政发〔2025〕10号)。 四、重点任务和工程布局 (一)方案布局 严格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结合察汗淖尔现状,将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划分为湿地保护修复、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涵养保护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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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总体布局图 1.湿地保护修复区 湿地保护修复区包括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和补给湿地5条主要河流保护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依法管理,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 商都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开展植被修复、湿地及鸟类栖息地修复,丰富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实施内蒙古察汗淖尔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站项目,健全科研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科研监测体系、提升科研监测能力。 5条湿地补给径流:已经治理的河道,要加强管护工作。对还需要治理的河流加强河道治理,增强水文连通性。 2.地下水超采重点治理区 地下水超采重点治理区,是指在法律或规划中划定的,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限制的地下水限采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带等。本方案中地下水超采治理重点区包括两片,分别为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化德县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平原区大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商都县、兴和县、察右后旗)。 为最大程度保障湿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质量,应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严禁围垦淖尔、湿地。积极实施水改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推进种植结构优化,发展高效旱作农业,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消耗。实施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优化调整植被,减少耕地、林地耗水,提高湿地及周边林草地生态需水的保障程度。 3.水源涵养保护区 水源涵养保护区,是五个相关旗县在流域内除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区和地下水超采重点治理区以外的范围。 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从地下水压采、农业种植结构优化、水土流失和“三北”工程等方面综合施策,实施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高效节水示范等项目。建立以智能化滴灌、农艺节水为主的综合节水管理示范区,逐步减少流域水资源开发。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 面对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历史超采问题严峻的现实,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将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作为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科学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将用水指标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各用水单位,明确用水上限。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地下水储备相关工作。 加强对地表水取水口、地下水开采井的动态监管,安装计量监控设施,确保数据能够实时传输至乌兰察布市水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实现用水量动态监测和精准管控。对于分散的农业灌溉井,将推广使用低成本、高可靠性的“以电折水”等间接计量技术,实现农业取水计量全覆盖。 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对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项目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审查。加强取水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坚决严厉打击无证取水、超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违法行为,维护取水许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建立水资源超载预警机制,当区域用水量接近或超过水资源承载上限时,及时启动限采、限供等调控措施,确保水量控制目标落到实处,确保流域水资源安全底线牢不可破。 (2)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果,动态监测地下水位变化,防止超采反弹。利用流域数据中心实现信息无缝汇聚,定期监测并联合发布地下水状况公报。继续优化种植结构,推行高效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技术。在保障生活、基本生态和合理生产用水的前提下,到2030年底前达到采补平衡。 在化德县超采区对432亩耕地进行“水改旱”,对829亩耕地进行水旱轮作,对3000亩水浇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36万立方米。在商都县超采区对15万亩耕地进行轮作,对25万亩耕地调整种植业结构,压减地下水开采量3900万立方米。在兴和县超采区对5万亩进行水旱轮作,压减水量435万立方米,对14.137万亩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在察右后旗超采区对0.3万亩进行旱地轮作,压减水量77.36万立方米,对1.2729万亩水浇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采用定额给水方式限制其用水量。 2.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1)严格控制灌溉用水 严格控制耕地灌溉面积,坚守“四水四定”底线,不得借助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擅自增大灌溉面积。以农业用水总量为上限确定农业灌溉规模,引导农民科学灌溉,杜绝过度灌溉现象。根据水资源条件,积极调整农牧业结构和规模。 (2)推进高效节水示范建设 进一步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创新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方式,集成节水增粮技术路径,提高作物水分生产力,充分挖掘增产潜力,全面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有力支撑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按照“试验—示范—推广”技术集成熟化路径,系统展示节水、节肥、增产、增效的综合效果。 推广小流量精准灌溉技术。采用小流量滴灌带,实现定时定量“精准”灌溉和“浅浇勤浇”。因地制宜集成配套关键高产栽培技术,如选用北斗导航辅助系统的高性能机械开展整地,选用密植品种、精量播种,增施有机肥、微生物菌剂、测土配方施肥,测墒灌溉,运用植保无人机开展高效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集成示范水肥一体化单产提升技术模式,实现合理密植和水肥精准调控。 充分利用天然降水集成创新节水增粮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集雨补墒、深松储墒、覆盖保墒、保水锁墒“四墒”技术和抗旱保水新材料,将水分储存在土壤中供作物生长利用,在作物生长期间减少水分的无效蒸发,提高水分利用率,实现促进作物的生长发育和增产增收目的。 (3)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颁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流域内的实际情况,对保留的水浇地中耕地质量高、灌溉条件好、集中连片的地块,实施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工程、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输配电工程、农业科技推广和后期管护建设等,不断提高农业水肥利用效率、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在建设过程中结合生态防护以及美丽乡村等规划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在保护中整治,在整治中保护,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3.有序开展工业节水降耗 结合流域工业用水现状,从“示范培育”与“设施完善”两大维度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在察汗淖尔流域旗县培育一批工业节水示范企业和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节水示范企业与园区建设,构建“节水企业—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示范体系。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谋划实施建设一批工业污水处理厂、雨污收集管网项目,加快补齐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短板,提高中水回用率。坚持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实现水资源与产业结构之间相协调的布局。 4.拓展生态补水渠道 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开展增雨飞机、地面增雨火箭和高炮作业能力升级改造,建设市县两级一体化指挥终端提升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范围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增设雷达监测系统和生态监测设备,提升流域气象监测能力。 畅通补水渠道,持续推进河道治理工程,提升河道行洪防洪能力,有效保障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用水。 提高中水回用水平,流域内富余的中水,经过完善的净化技术处理达到有关排放标准,可用于补充湿地生态用水,有效增加生态可用水量,稳定流域生态功能。 5.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持续强化常规宣传。充分利用融媒体、政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平台,发布察汗淖尔生态修复成果与节水倡议,制作流域节水公益短片、科普海报,在相关场所张贴投放;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邀请生态专家、基层干部分享节水故事,让“节水护湖”理念深入人心。 分类开展宣传教育。开展政策解读会,宣贯《节约用水条例》及节水型企业的创建标准、激励政策;推介“节水贷”等绿色金融产品;组织水平衡测试与节水技术培训。在机关开展创建“节水型单位”、专题讲座等活动;在校园开设“节水课堂”、举办手抄报比赛;在社区通过宣传栏、评选“节水家庭”推广节水器具。 创新宣传形式和渠道。开展有奖问答、话题征集等线上活动;通过业务办理短信、政务APP推送行业定制节水信息;制作传播节水微纪录片、公益广告。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宣传品自助机、播放宣传片;将社区垃圾分类亭等公共设施改造为节水宣传点;举办水厂开放日、地标亮灯等活动。将节水宣传深度嵌入企业、群众办事流程,在业务取号、等候、办结各环节自然触达,实现“宣传融于办事”。组织家庭实地参与“节水小卫士”等线下活动;举办节水知识竞赛、摄影、诗词散文、科技发明等大赛。 专栏 1 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主要措施及重点工程 主要措施 1.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科学分解用水指标、动态监测用水量、严格新建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建立水资源超载预警机制,确保水量控制目标落到实处,守住流域水资源安全底线。 2.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改旱、种植结构调整、耕地轮作,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果,2030年底前实现采补平衡。 3.生态补水措施:开发空中云水、加强河道治理、提升中水回率。 4.节水措施: 农业节水:严格控制耕地灌溉面积、推进高效节水灌溉; 工业节水:培育工业节水示范企业和园区、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节水宣传:媒体宣传、制作短片、发放海报,开展节水活动。 二、重点工程 1.商都县察汗淖尔五台河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河长7.64km。 2.山洪沟治理工程:主要包括2条山洪沟治理,分别是商都县公鸡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治理长度7公里;商都县乌拉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治理长度7公里。 3.小流域治理:治理面积共40平方公里,分别是化德县2026年黄羊滩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商都县2026年三面井项目区三面井小流域和项家村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 (三)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加强林草植被恢复与保护 在察汗淖尔流域实施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通过封育、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退化草原修复等措施,提升流域林草生态环境质量。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通过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提升流域防风固沙及涵养水源能力,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形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齐备的林草生态防护体系。 2.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依托内蒙古察汗淖尔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科学开展湿地生态监测,掌握公园内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基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破坏栖息地等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3.完善气象服务和监测 完善流域范围内气象监测站网。加强气象综合观测和遥感监测,开展精细化气象生态环境分析评估和气候变化分析,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流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分析,加强气候变化对流域水资源影响的研究。强化多源观测资料的深度应用,开展流域内高影响天气、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研究工作,提升数值预报、智能网格预报产品本地化应用能力。 4.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流域内涉水企业监测监管,对偷排、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严肃查处。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存在雨污混排、污水直排的入河排污口,推进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专栏 2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主要措施及重点工程 一、主要措施 1.林草植被恢复与保护:浑善达克沙地治理、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开展封育、退化林修复、草原修复,综合治理沙化土地、修复非沙化土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林草生态防护体系,生态系统质量改善。 2.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栖息地修复保护:开展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打击非法破坏行为。湿地生态稳定性提升,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定,栖息地环境改善。 3.气象服务与监测:完善气象监测站网,开展气象分析、灾害预报,提升气象服务能力。 4.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涉水企业,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推进规范化管理,流域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重点工程 1.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等7.2万亩。 2.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人工种草、封育等3.75万亩。 3.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商都县新建视频监控系统、新建视频监控塔,配备车辆、风力灭火机等机具。 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项目:开展增雨飞机作业能力升级改造,更新流域内通用型自动火箭发射架10套、远程电控改造高炮9门、配备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装备54套、新建市级指挥中心一体化指挥终端1套和县级5套、在11个固定作业点增加安防设施、在10个流动作业点增加安防设施、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聘请第三方开展效益评估。 5.气象综合监测项目:新建激光测风雷达1部、植被碳水通量观测系统和高精度温室气体观测系统各1套、全闪定位仪1个。 6.内蒙古商都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建设无人值守自动监测站,扩容升级监控中心,升级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平台,购置设备。 (四)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1.加强生态农业建设 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高效节水农业。重点推动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节水增粮示范、水肥智慧管控应用等,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因地制宜推进膜下滴灌、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科学配套精准滴灌、智能施肥装备、推广优质高效肥料、构建“设备+肥料+技术”三位一体稳定高效的农田供水与精准施肥系统。推广新型节水保墒材料、土壤深松、保水剂应用等配套措施。 2.优化调整种植结构 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统筹推进品种节水,以调整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为重点,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因地制宜发展杂粮豆类等节水型农业,积极开展低耗水、耐旱作物和抗旱品种筛选试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持续巩固察汗淖尔流域“水改旱”成果。 3.延伸农牧业产业链 引入龙头企业,发展“种养加一体化”综合体、草畜一体化,以及饲草、杂粮等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在流域旗县积极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开展有机农业认证,发展订单农业。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国企+N”等模式,形成紧密利益共同体,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围绕察汗淖尔流域农产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专栏3 现代农牧业发展主要措施及重点工程 主要措施 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节水型农业、提升品牌价值,延长产业链条,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增加农户收入。 二、重点工程 1.退灌还水(水改旱)试点工程:继续对24万亩“水改旱”试点工程发放补贴资金。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流域旗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9万亩。 3.粮改饲项目:流域旗县完成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20万亩、收储青贮60万吨。 4.高效节水示范项目:通过单产提升等项目实施,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模式,推动农业节水。累计开展高效节水示范10万亩。 (五)深化区域协同与合作 深入贯彻落实乌张两市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聚焦湿地保护和修复、河湖管理、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逐步形成常态化沟通,制度化合作的工作格局。 1.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协作 建立内蒙古商都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和河北尚义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一体化管护机制,推动制定跨省联动协作事项制定。协同开展湿地公园建设、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和巡护管护、禁牧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组建湿地联合执法队,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护。 2.提升河湖管理协作 推进跨区域河湖治理联防联控和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乌张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跨区域联防联控有关要求,进一步构建“十五五”时期“属地为主、分段管理、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县级跨流域河长制联防联控机制。 3.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持续做好乌张两市农业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的交流和学习,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旱作技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共同推进马铃薯、燕麦等特色产业发展,联合做强优势特色农牧产业,扩大察汗淖尔流域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 推动构建流域范围内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持续落实《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与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坚持监测数据共享,将两市环境质量数据整合,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5.深化气象服务协作 联合开发空中云水资源,针对典型降水过程,两省区联合开展跨区域人工增雨(雪)作业,增加流域有效降水。探索多机分层、空地协同等新型作业模式,并联合申报湖泊增蓄型增雨作业成套技术科研项目;共建共享生态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局流域气象监测站网,避免重复建设,消除监测空白。逐步建立资料信息共享互通平台,实现气象信息实时共享。共同开展流域精细化气象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分析,依托察汗淖尔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进行长期监测研究;协同开展气象灾害联防,对威胁湿地生态的干旱、大风、暴雨等高影响天气,进一步完善两地常态化联合研判与响应机制。 专栏4 区域协同合作主要措施 1.湿地保护修复方面:湿地公园一体化管护机制; 2.河湖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乌张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 3.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农业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的交流和学习,做强优势特色农牧产业,扩大品牌影响力; 4.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与环境执法协作; 5.气象服务方面:数据共享、天气会商、联合人工增雨作业。 (六)管理能力现代化 1.推进智慧管护升级 依托“天空+地面+网络”立体监测体系,在湿地公园部署高清监控与无人机,实现资源“一张图”管理、事件“一张图”处置。实时监测生态变化与异常活动,形成发现—上报—处置—反馈闭环,显著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与管理精准度,为管理决策提供即时、科学的支持。 2.加强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 加深与中国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推进建设内蒙古察汗淖尔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健全科研监测体系,为后续生态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站点密度。持续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3.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者受益。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公众参与,并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生态普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专栏5 管理能力提升主要措施 1.依托“天空+地面+网络”立体监测体系,推进智慧管护升级。 2.加强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推进建设内蒙古察汗淖尔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健全科研监测体系。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3.引导公众参与,加强生态普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 五、工程投资 (一)投资匡算 根据总体布局和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任务,结合乌兰察布市实际,在“十五五”期间安排13个重点工程项目。经初步测算,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4183.06万元。 1.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程 投资5415.55万元,占比8.44%。主要用于河道治理、护岸、堤防建设、山洪沟及小流域治理等直接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防洪减灾能力的工程项目。该部分投资是保障流域水安全和水资源调配的基础。 2.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投资13567.51万元,占比21.14%。主要用于林草湿沙一体化修复、沙地综合治理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该部分投资直接服务于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是遏制生态退化的核心。 3.节水和种植结构调整工程 投资45200万元,占比70.42%。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农业节水相关项目建设。该部分投资着眼于从农业生产端减少资源消耗,是实现流域农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共赢的关键。 表5-1 投资匡算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实施年限 项目匡算(万元) 1 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程(3项) 商都县察汗淖尔五台河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项目 2028—2030年 1415.55 2 山洪沟治理工程 2028—2030年 2000 3 小流域治理 2026—2027年 2000 4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6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2028年 2742.8 5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2026—2028年 1287.29 6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026—2027年 450 7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项目 2025—2030年 5510.42 8 气象综合监测项目 2025—2030年 724 9 内蒙古商都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 2026—2027年 2853 10 节水和种植结构调整(4项) 退灌还水(水改旱)试点工程 2026—2030年 36000 1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6—2030年 5700 12 粮改饲项目 2026—2027年 3000 13 高效节水示范项目 2026—2030年 500 合计 64183.06 (二)资金筹措 1.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资金 紧密对接国家和自治区在水利发展、生态保护修复“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沙治沙、水改旱补贴等投资倾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2.落实市、县级配套资金 将察汗淖尔相关工作纳入乌兰察布市及相关旗县(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地方财政支出责任,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启动和实施。 (三)建设进度安排 方案计划实施13个重点工程项目,其中2027年建设完成项目4个、2028年建设完成项目2个、2030年建设完成项目7个。 表5-2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始日期(年) 结束日期(年) 持续时间(年) 1 商都县察汗淖尔五台河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项目 2028 2030 3 2 山洪沟治理工程 2028 2030 3 3 小流域治理 2026 2027 2 4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2028 3 5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2026 2028 3 6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026 2027 2 7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项目 2025 2030 6 8 气象综合监测项目 2025 2030 6 9 内蒙古商都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 2026 2027 2 10 退灌还水(水改旱)试点工程 2026 2030 5 1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6 2030 5 12 粮改饲项目 2026 2027 2 13 高效节水示范项目 2026 2030 5 六、效益分析 乌兰察布市“十五五”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项目任务的精准实施,巩固现有治理成果,推动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性改善,生态系统核心功能得到系统性恢复,在生态、经济、社会三大维度构建起协同共赢的发展格局,全方位彰显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融合共进的实践价值。 (一)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是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的核心价值体现,通过水资源管控、土地沙化盐碱化治理、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三大关键举措,推动流域生态系统向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方向演进,为区域生态安全筑牢屏障。 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与管控方面,持续推进节水灌溉改造、河道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系统性疏通流域水系脉络,提升河道行洪能力,有效应对极端降水引发的洪涝灾害风险,保障流域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广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结合生态农业种植模式优化,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消耗。通过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建设,强化取用水总量控制,流域水资源管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水资源调配效率显著提升。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湿地补水量。随着各项节水与管控措施的落地见效,以往流域内地下水超采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水资源供需平衡关系持续优化,为流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水资源保障。 依托“三北”工程等国家级重点生态工程,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土地治理体系。针对流域内沙化土地分布广、盐碱化程度深的治理难点,采用“乔灌草结合、林草融合、近自然修复”的治理模式,根据不同区域的立地条件,科学配置植被类型。通过植被重建与生态修复,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和盐碱化扩张趋势,流域水土保持能力显著增强,减少水土流失量,降低土壤养分流失风险。同时,大面积的植被种植有效固定风沙源,减弱风沙灾害对流域内农田、村庄和基础设施的侵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连通性,通过湿地补水、栖息地精细化修复、生物廊道建设等一系列举措,推动湿地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开展栖息地修复工作,清理湿地内的入侵物种,种植芦苇、香蒲等原生水生植物,优化湿地植被群落结构,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充足的食物来源和栖息环境,逐步形成结构更稳定、功能更完善的湿地生物群落,湿地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环境等方面的生态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经济效益 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保护生态资源,更通过产业结构优化、新业态培育、投资环境提升等途径,催生多元化的经济效益增长点,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严格管控流域内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有效抑制盲目开发、过度放牧、乱垦滥伐等破坏生态的行为,保障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项目推动区域农牧业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畜牧业。在农业领域,推广耐旱、耐盐碱的优质作物品种,采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生态种植技术,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在畜牧业领域,推行舍饲圈养的养殖模式,减少对天然草原的压力,培育优质畜产品品牌。 依托流域持续向好的生态环境,项目积极探索科普研学、康体养生等绿色新业态,带动餐饮、住宿、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岗位,为农牧民增收拓宽渠道。同时,科普研学、康体养生等新业态的培育,进一步延伸生态经济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通过生态修复打造优美的自然环境,同时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有效改善流域内旗县的投资环境,提高流域内旗县的投资吸引力,为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会效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生态效益转化为民生福祉,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区域协同治理、增强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等方面产生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效益,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的实施直接惠及流域内广大民众,为农牧民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建设、植被管护等工作,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增加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流域内旗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更好满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深化乌兰察布市与张家口市跨行政区协同治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巩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格局。通过联合开展流域生态监测,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共享,为流域生态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流域生态安全;通过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协同处置能力。 随着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生态资源让公众亲身感受到生态保护的成效,极大地激发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普教育、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生态环保知识,传播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参与到湿地保护、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等生态保护行动中来。保护生态、共建绿色家园逐渐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生态、人人参与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为实现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保障措施 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强化区域环境管理,为察汗淖尔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市直相关部门及流域内5个旗县职能职责,形成“市级统筹、旗县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察汗淖尔流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发改部门要会同林草、农牧、水利、生态环境、气象等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各项保护修复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察汗淖尔保护修复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定期组织跨部门的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协同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 加强区域合作。落实乌张两市区域协作机制,协同制定察汗淖尔及周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并加强监管。推进落实两市具体协作事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有关重大合作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强化商都湿地保护中心职能作用,压实主体管护责任,统筹推进湿地生态修复与科学利用,完善管理体系,优化日常运维流程,健全常态化管护、巡查监管、日常运维工作机制。强化队伍专业能力培育,提升人员业务素养与服务管理水平。以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湿地治理与长效运维综合能力。 (二)加强政策资金保障 按照有关财权与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在全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各地区要统筹资金,保障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内容,确定项目投资规模、资金需求、资金来源。 建立进度控制机制,对各项工程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实施阶段性成果汇总。市直责任单位对本行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分析、定期督促指导,推动相关措施执行到位。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部门要强化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编报。财政部门组织开展资金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工作。项目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纪检、巡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研究力度,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领域科学研究,在湿地植被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聚焦地下水超采治理、湿地生态修复、旱作农业技术等关键领域,研发推广适合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节水灌溉、植被恢复等技术。 搭建监测平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整合遥感监测、自动监测、现场核查等手段,对流域水资源量、地下水位、湿地生态系统、植被覆盖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控,为生态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建立生态保护专家库,聘请水资源管理、湿地保护等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基层管护人员技能培训。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培养本土化专业人才,提升一线治理队伍的技术能力。 (四)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在方案实施中期和期末对“十五五”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项目进行效果评估。通过中期评估掌握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执行情况,评价判断方案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推动方案实施的对策意见,确保“十五五”末完成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期末评估,分析“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为下一步治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建立方案的动态调整机制。察汗淖尔生态保护治理作为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是动态变化和不断深化的,应根据区域生态状况的动态变化、资金渠道、政策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对项目内容、治理措施、规模等进行及时的动态优化调整,不断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治理的科学性。调整时间为方案中期评估结束后、期末评估开始前,由项目任务实施主管部门提出,部门联席会议讨论后,市发改委会同主管部门联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相关工作按新修改内容继续推进实施。 (五)提升监管能力 建立先进的水文、气象、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对超采区地下水用水量监控。加强企业自动监测监控,监督指导涉水重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废水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完善和加强区域间的联合执法,努力打破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杜绝重复监管、相互推诿和转嫁责任等现象。严格落实执法监管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开采地下水、破坏湿地草原、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执法力度。 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做好项目审批、环保案件处理,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涉及公众用水和环境权益的重大问题,要履行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程序。推进企业用水和环境信息披露,公布区域内高耗水及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 附表1 “十四五”时期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情况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完成 情况 计划投资 (万元) 已完成投资 (万元) 投资完成比例(%) 备注 1 农业节水工程(2 项)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实施高效节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6.61万亩。 完工 10502.88 8803.75 100.00 “十四五”期间共完成高标准农田14.49万亩,完成投资19865.93万元,任务和投资均超出规划目标任务。 2 退灌还水(水改旱)试点工程 在察汗淖尔流域试点开展退灌还水(水改旱)工程,试点面积24万亩,封停对应机电井。 完工 50400.00 35619.00 100.00 “十四五”期间补贴已全部完成发放。 3 种植结构调整工程(2 项) 粮改饲项目 实施粮改饲项目3.2万亩,青贮饲草9.6万吨。 完工 480.00 480.00 100.00 4 饲草基地保障建设项目 种植燕麦草8.7万亩。 完工 870.00 870.00 100.00 5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8 项) 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 退化防护林改造修复10万亩。 完工 12000.0 12000.00 100.00 6 商都察汗淖尔自治区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包括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防治灾害工程和基础工程。 完工 9278.31 8298.28 100.00 7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实施京津风沙源工程 2.59万亩,其中林业项目 0.99 万亩,草原项目1.6万亩。 完工 265.80 265.80 100.00 8 森林抚育项目 灌木林平茬3万亩。 完工 300.00 300.00 100.00 9 退耕还草工程 退耕还草面积2000亩。 取消 200.00 0.00 0 国家政策调整,取消该项目。 10 察汗淖尔流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项目 建立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4个、增雨火箭设备 5 套、激光雨滴谱仪设备购置,机载云粒子探测系列设备、察汗淖尔流域云水资源开发与作业指挥系统;租用增雨飞机及弹药以及高性能飞机。 完工 3356.00 3350.57 100.00 11 商都特布乌拉河治理项目 商都特布乌拉河治理。 完工 4400.00 4019.38 100.00 自治区水利厅批复。 12 商都县十八顷河河 道治理项目 商都县十八顷河河道治理。 完工 4650.00 1334.00 100.00 自治区水利厅批复。 13 管理体系建设与能力提升工程(4 项)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项目 以电折水1629 套,安装计量设施1645 套。 完工 2298.20 2298.20 100.00 14 水库评估报告、“一湖一策”和“一河一策”报告编制 编制14 座水库评估报告,察汗淖尔、二吉淖尔、民乐淖尔、八大顷淖尔、八角淖尔“一湖一策”和 5 条入淖一级支流“一河一策”报告。 完工 150.00 91.20 100.00 15 察汗淖尔流域气象站网监测与评估项目 新建自动气象观测站 5 套、蒸散量系统3 套、土壤水分观测站 3套,更新自动气象观测站 10 套。建设察汗淖尔流域飞机增雨保障基地,搭建人影作业指挥平台。建设察汗淖尔流域高分卫星遥感中心项目。 完工 1687.00 1572.00 100.00 16 乌兰察布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考核点位(察汗淖尔)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项目 查明考核点周边污染源分布、地下水水质与污染情况。开展察汗淖尔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 完工 820.00 820.00 100.00 合计 101658.19 80122.88 100.00 注:《规划》提出16个重点工程项目,剔除退耕还草工程1个项目(涉及投资200万元)因国家政策停止实施和退灌还水“水改旱”1个项目补贴资金 发放到2027年(涉及投资14400万元),“十四五”期间概算总投资为87058.19万元。 附表2 “十五五”时期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年限 概算投资(万元) 市级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合计13项 64183.06 一、 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程(3项) 5415.55 1 商都县察汗淖尔五台河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项目 商都县 治理河长7.64km。 2028-2030年 1415.55 市水利局 商都县人民政府 2 山洪沟治理工程 商都县 主要包括2条山洪沟治理,分别是商都县公鸡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治理长度7公里;商都县乌拉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治理长度7公里。 2028-2030年 2000 市水利局 商都县人民政府 3 小流域治理 商都县、化德县 治理面积共40平方公里,分别是化德县2026年黄羊滩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商都县2026年三面井项目区三面井小流域、项家村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 2026-2027年 2000 市水利局 商都县、化德县人民政府 二、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6项) 13567.51 4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商都县 实施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等7.2万亩。 2026-2028年 2742.8 市林草局 商都县人民政府 5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商都县 实施人工种草、封育等3.75万亩。 2026-2028年 1287.29 市林草局 商都县人民政府 6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商都县 商都县新建视频监控系统、新建视频监控塔,配备车辆,风力灭火机等机具。 2026-2027年 450 市林草局 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 7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项目 商都县、兴和县、化德县、察右前旗、察右后旗 开展增雨飞机作业能力升级改造、更新流域内通用型自动火箭发射架10套、远程电控改造高炮9门、新建市级指挥中心一体化指挥终端1套和县级5套、在11个固定作业点增加安防设施、在10个流动作业点增加安防设施、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聘请第三方开展效益评估。 2025-2030年 5510.42 市气象局 市气象局、商都县、察右后旗、察右前旗、兴和县、化德县人民政府 8 气象综合监测项目 商都县 新建激光测风雷达1部、植被碳水通量观测系统和高精度温室气体观测系统各1套、全闪定位仪1个。 2025-2030年 724 市气象局 商都县人民政府 9 内蒙古商都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 商都县 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科研监测智能化升级、科普宣教提升、资源巡护管护。建设无人值守自动监测站,扩容升级监控中心,升级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平台,购置巡护装备。 2026-2027年 2853 市林草局 商都县人民政府 三、节水和种植结构调整(4项) 45200 10 退灌还水(水改旱)试点工程 商都县、兴和县、化德县 继续对24万亩“水改旱”试点工程发放补贴资金。 2026-2030年 36000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商都县、兴和县、化德县人民政府 1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商都县、兴和县、化德县、察右前旗、察右后旗 流域旗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9万亩。 2026-2030年 5700 市农牧局 相关旗县人民政府 12 粮改饲项目 商都县、兴和县、化德县、察右前旗、察右后旗 流域旗县完成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20万亩、收储青贮60万吨。 2026-2027年 3000 市农牧局 相关旗县人民政府 13 高效节水示范项目 商都县、兴和县、化德县、察右前旗、察右后旗 通过单产提升等项目实施,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模式,推动农业节水。累计开展高效节水示范10万亩。 2026-2030年 500 市农牧局 相关旗县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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