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两项业务。现将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政策解读 自本政策实施之日起,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中心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选择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新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过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0年。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1.新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过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0年; 2.同一缴存人家庭仅限以一套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且夫妻双方均只可提取一次; 3.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账户状态正常,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5.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 (三)提取金额 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实际提取金额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4.装修真实性承诺书; 5.婚姻关系证明。 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政策解读 自本政策实施之日起,缴存人及其配偶为名下自住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含电梯费)的,每年可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申请条件 1.同一缴存人家庭仅限以一套自住住房申请物业费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2.账户状态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三)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物业费发票金额,实际提取金额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4.物业费发票; 5.婚姻关系证明。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本通知由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广大缴存人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前往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服务窗口咨询业务办理细节。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原文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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