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和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370400/2026-00502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 2026-09-22 发布日期 2026-09-23 发文机关 枣庄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无 标 题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和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枣政字〔2026〕43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和 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批 复枣政字〔2026〕43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枣自资规呈〔2026〕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东环路、南至文化东路、西至解放路、北至中兴大道,总面积729.9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72.58公顷。 2.该单元具有良好的物流产业基础,规划有利于强化产业集聚效应,促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市中区人民政府要以功能升级、空间提质为导向,完善服务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打造产城融合、物流集散、生态宜居的城市更新片区。 二、原则同意《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东环路、南至中兴大道、西至西昌路、北至北安路,总面积696.4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43.06公顷。 2.该单元是市中区北部产城融合重点发展区域,具有较大的提升改造空间,规划有利于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和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市中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谋划、有序推进老城更新和新区建设,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宜业、活力高效的商贸物流中心和产业发展基地。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要求,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枣庄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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