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订单发布于 2026-09-23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企业: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
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
需求详情
江苏政府采购网 信息公开 采购公告 办事指南 政采互动 行业专题 全站检索 公告检索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5-12-23 财库〔2025〕30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重要意义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系统提出了构建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以及对本国产品予以支持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制度依据。 《通知》是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