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稠州村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说明
东台稠州村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是面向盐城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本实施细则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本行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适用对象:本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应根据借款人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3%-8%,期限最长3年。申请条件: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借款人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本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并能及时提供其真实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七)借款人能够根据本行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八)申请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的,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规定; (九)符合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和主要股东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四)验资报告及变更资料; (五)近三年及近期财务报表;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若有审计的,应提供审计报告; (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具合法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同意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相关决议、授权书及股东资料; (七)主要资产证明资料(包括房地产证明、机器设备清单、存货清单、应收款清单、占资产总额 10%以上的其他资产清单、对外投资合同或协议等); (八)五表:水表发票、电表发票、工资表、纳税申报表或纳税证明、海关报表(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九)相关资质证书、应提供的经营许可证书和批准文件等; (十)主要银行对帐单(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十一)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流程:金额大,时间久,手续简单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