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农商银行-科担贷
产品说明
盐城农商银行科担贷是面向盐城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该产品为我行向盐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纳入以下七类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名单且在存续期范围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适用对象: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纳入以下七类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名单且在存续期范围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名单根据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名单确定)。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3.6%-4.5%,期限最长1年。申请条件:企业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认定标准,且同时满足: (一)无以下四种情形:未结清业务记录中有当期有逾期贷款未偿还和不良类贷款;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红色(含)以下;纳税信用评级D级;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为空壳企业、僵尸企业及非正常经营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金融业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不得为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的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为国有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四)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主要经营者夫妻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经查询在主债权起始日期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发生时间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和发布时间为准。 (五)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良好,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稳定的产品生产销售渠道及订单,有稳定的现金流; (六)符合比例再担保一般业务条件,并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七)企业放款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 (八)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首次纳入“科担贷”的业务,不得为展期、借新还旧(含归还转贷资金)和无还本续贷业务。 (十)企业已纳入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下述名单且在存续期内: 1.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经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且在存续期内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在存续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4.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及项目验收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中小企业; 5.依托“创新积分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出的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