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3%-7%
融资期限
最长5年
单笔额度
1万 - 1500万
投资领域
企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
目标阶段
成长期
服务区域
江苏省 扬州
准入要求
借款人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一、借款对象要符合各项法规、政策的要求,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必须是独立经济法人,经济集体或自然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子公司需经法人授权; 三、要拥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比例;四、借款人经营情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欠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暂无清偿能力,但已做了本行认可的偿还计划;五、企业法人须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属特殊行业的,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六、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产品说明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是面向扬州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我行对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有本地户口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对象:借款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有本地户口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500万,利率3%-7%,期限最长5年。申请条件:借款人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一、借款对象要符合各项法规、政策的要求,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必须是独立经济法人,经济集体或自然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子公司需经法人授权; 三、要拥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比例;四、借款人经营情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欠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暂无清偿能力,但已做了本行认可的偿还计划;五、企业法人须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属特殊行业的,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六、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申请材料:1.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3.上年度及保证前一期的财务报表; 4.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办理流程:资料简单、流程精简、放款高效。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