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商行-“排污权抵押”贷款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4.55%-9%
融资期限
最长3年
单笔额度
1万 - 300万
投资领域
企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
目标阶段
成长期,成熟期
服务区域
江苏省 扬州
准入要求
在扬州大市内持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本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
产品说明
扬州农商行“排污权抵押”贷款是面向扬州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指企业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本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适用对象:在扬州大市内持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单户授信最高可达300万,利率4.55%-9%,期限最长3年。申请条件:在扬州大市内持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本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申请材料:(一)借款人提出排污权抵押贷款申请; (二)本行就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内容包括拟抵押排污权的持有主体、有效期限、是否已抵押等; (三)本行组织开展排污权价值评估和贷款审批; (四)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抵押合同; (五)借款人在所在地排污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本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办理流程:创新融资担保方式,解决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帮助企业节能环保改造和日常生产及经营活动,或借款人向本行申请授信专项用于购买排污权并以该排污权作抵押的融资业务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